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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迫害精神失常、多次命危 黑龍江李豔傑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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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在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中,我和丈夫宮鳳強深受其害,丈夫宮鳳強曾被五次綁架、四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勞教兩年、一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兩次被非法抄家、宮鳳強單位兩次派人,黑天白天不間斷的在我家,寸步不離的監管長達二十二個月之久, 勒索人民幣二萬一千元,把我經營的紅紅火火的冷麵廠給弄黃了。丈夫宮鳳強在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被單位非法開除公職,丈夫宮鳳強被迫害得精神失常、耳朵沒有聽力、不認人、不會說話、多次出現人臨死之前的彌留之際的狀態。我被迫害的抱著五個半月的女兒流離失所十七個月之久。」

黑龍江省依蘭縣達連河鎮三十八歲的李豔傑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至今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納粹蓋世太保似的「610辦公室」,是一個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和實施針對法輪功這場血腥迫害的機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導致億萬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判刑甚至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並造成現在社會道德急速下滑,社會秩序混亂,經濟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統的混亂黑暗。

以下是李豔傑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丈夫宮鳳強一九九七年七月因患病醫治無效,聽鄰居介紹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於是走入大法修煉,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很快身體恢復健康,生活中我為人謙和、真誠善良,工作認真出色,曾被評選為優秀駕駛員,在親朋好友和同事眼中是一個公認的好人。

上訪被綁架,丈夫被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抱著相信政府的心態,去省政府反映我修煉法輪功後的受益情況,卻被劫持到一個體育場軟禁一天被釋放,體育場裏面裝滿了來自各地的法輪功學員,體育場高音播放誣蔑師父的新聞。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正月初七),我被叫到達連河公安分局,方正縣的警察讓我說出我都認識方正縣沙河子村的哪個同修。方正縣的警察威脅說把我從三樓推下去,達連河公安分局的警察讓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我拒絕。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五日(正月初九),片警王東軍和開車的張正華把我從家中帶走,途中遇見我大姐抱著一歲多的孩子來我家串門,大姐眼睜睜的看著我被警車帶走。在警車裏王東軍說:你要說煉,今天就得把你扔進去。我被綁架到依蘭縣公安局,原政保科長龍德清在公安局正在等我,我一進屋龍德清馬上填寫拘留我的票子,填寫後就要拘留我送看守所,因我已懷孕四個月,被公安局副局長張煥友很不情願的放回。丈夫知道後十分著急的去達連河公安分局找我。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八日(正月十四)早上,丈夫宮鳳強去北京上訪,上午十點多鐘丈夫單位煤礦(現中煤龍華公司哈爾濱分公司)第二採區書記付學敏等七、八個人上我家,問我丈夫是否去北京了。緊接著公安分局王東軍上我家看我是否上北京。

丈夫在北京信訪辦被綁架,被依蘭縣公安局的警察押解回依蘭縣關進依蘭縣看守所,丈夫被非法關押期間,被依蘭縣公安局警察劉晨等人毒打及電擊,打耳光、被強迫靠牆站著,警察猛擊我丈夫的胸部、拳打腳踢身體各處、體罰「撅著」、蹲馬步。用牙籤紮每個手指,用帶稜的硬物猛搓肋骨,由於長時間電擊,造成嘔吐、腹瀉等。對我丈夫酷刑折磨時,讓我丈夫出賣其他同修、逼迫丈夫放棄信仰強迫寫「保證書」。期間,公安局警察和看守所獄警挑撥我丈夫和家人、同事之間的矛盾,造謠說我丈夫不管懷孕的我、不要家、不要工作。家人看到我丈夫慘遭折磨,為了讓他儘快走出看守所,用親情給我丈夫施加壓力強制放棄信仰。家人也逼著我放棄信仰,還讓我去看守所逼著丈夫放棄信仰。在這期間我的公婆給公安局長張煥友送禮送錢,張煥友正想用親情迫使丈夫放棄修煉,才讓親人去看守所見丈夫一面。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在看守所,擔驚受怕的婆母終於見到日夜思念的丈夫:「哭著說:你大哥(二十九歲時患尿毒症離世)都沒了,我就剩你這一個兒子了,寧可我死也不能讓你死啊!」婆母說著說著就暈過去了。這時上來一幫獄警,他們有的按著丈夫、有的薅著他、有的拽他的手在空白紙上按手印,強迫丈夫按完手印,他們就可以隨意往紙上寫字了。丈夫沒有違背良心,但無力反抗只好抓破了空白紙。張煥友對丈夫說:「你不要家、不要孩子、不要工作,你寫保證書,我就放你就回家。丈夫說:不是我不要家、不要工作,是你們把我抓進來的,我上北京反映完情況我就要回來上班,現在是你們不讓我回家。」張煥友威脅說:「宮鳳強你是不是得從這個門出去……!回號裏給我撅著(體罰)。」

酷刑演示:開飛機
體罰:撅著(「開飛機」)

家人到處找熟人拉關係、送禮的錢數無計其數,姑婆為營救我丈夫沒時間在家料理家務,致使一頭大牛帶著腹中的牛崽掉進江中淹死,這兩頭牛對於家境貧困的老姑幾乎是全部財產的一半。丈夫被非法關押三十四天後,公安局副局長張煥友勒索家人八千元人民幣,後才將我丈夫放回家。

非法拘禁、威脅、在家二十四小時輪流看管

我丈夫被非法拘留期間,依蘭縣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警察韓雲傑(已死)和劉臣非法闖入我家沒出示任何證件抄家,整個翻個底朝上,大冬天連做飯的鍋都給拔了看看有沒有法輪功的書籍,致使燒火做飯時鍋冒煙。劉臣看著我們夫妻倆的結婚照片,威脅正在懷孕的我:如你不懷孕,我扒你的皮,你放心,整不著你整你丈夫。還拿走了家人和朋友的很多照片和幾本法輪功的著作。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的晚上,依蘭煤礦保衛處武善亮帶著七、八個人闖到我家,武善亮威脅說:給你強行刮宮流產,把你戴手銬銬在暖氣上,並說了一些侮辱人格的話。

當天晚上我又被弄到達連河公安分局辦洗腦班,主要有鎮政府書記高宏大說些污衊大法的話,讓大家放棄修煉並每人交三千元「保金」以送看守所相威脅。

我被非法拘禁十六個小時放回家。煤礦保衛處指使丈夫單位派八個女工,在我家二十四小時輪流看管我一個多月。吃飯、睡覺、上廁所、上街買東西都有人跟隨,就是我去看守所看我丈夫,看管我的人也跟著一起去看守所,然後我去住在依蘭縣的大姑姐家吃飯她們也一直跟著。丈夫單位的副書記王傑不分白天黑夜經常來家,查看看管我的人是否在我家。家中無論白天、晚上、半夜,隨時都可能有人敲門,隨時都可能被綁架。單位監控的人說;一年都是敏感日,元旦、兩會、四二五、五一三、七二零、十一、元旦、新年,一年全是敏感日都得監控。

幾天後我又被帶到達連河公安分局要求寫「保證書」,被我拒絕。又過了幾天,達連河公安分局無故被扣押我的身份證,被強迫按十個指印,身高,穿鞋多大號都被記錄。

我八十多歲的爺爺病重,我們全家人打車去依蘭縣永發鄉長虹村的老叔家看望爺爺。煤礦保衛處派一抬車一直跟到永發鄉,夥同永發鄉派出所的警察,讓我老叔當「保人」看著我不讓我去北京,我如果去北京讓我老叔承擔責任。我們車剛一出達連河,給我看家的鄰居就接到達連河公安分局的電話,讓我去分局。看家的鄰居說:保衛處都跟車去了,你們還有甚麼不放心的?

丈夫被釋放回家後,由於不放棄修煉,依蘭煤礦不但不給開工資,還非法勒索九百元,說是上北京接丈夫的費用。還強迫我丈夫上班每月只給開一百八十元,讓丈夫上班是為了看著他別上北京。 一百八十元生活費根本就不夠。懷孕的我多次去找煤礦找原書記陳鵬耀和「615」(就是現在的「610」)主任吳雅超要求正常開工資也無濟於事。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我到了預產期,單位監控的人才撤離。當天我寫了很長很長的信放在家中,信中說明電視裏演的都是謊言,為甚麼要去北京上訪說句公道話。第二天早上三點多丈夫還在熟睡中,即將分娩的我坐車趕往北京上訪。晚上九點多鐘保衛處」610「的盧國成等人上我家,發現我不在家,他們看見了我留下的信,把丈夫強行綁架到礦保衛處並戴上手銬非法審訊,威脅我丈夫說是包庇我,還說如果我不回來就要把丈夫送進依蘭縣看守所。

我在哈爾濱車站被劫回當地保衛處。他們非法審問我做筆錄,我已到預產期,他們又連夜找來單位兩個女工繼續跟蹤監控我回到家中。丈夫被戴上手銬在保衛處關押一夜才放回。

七月十五日我即將要生產,當天晚上單位還派人來監控,被我丈夫攆走。四、五個小時後女兒宮宇出生了。由於我在懷孕期間經受了太多的威脅、恐嚇、騷擾甚至綁架,天天擔驚受怕,吃不進飯,沒出生的女兒也和我們一起經歷了這場史無前例的浩劫,致使女兒宮宇出生時才五斤二兩。

坐月子被非法抄家,丈夫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晚九點多,依蘭縣公安局、達連河煤礦「610」、保衛處和達連河鎮公安分局三家聯合,達連河鎮公安分局的趙文、煤礦保衛處的盧國成等七、八個人,帶著記者和錄像機跳杖子闖進我家(住的是平房),讓丈夫在搜查證上簽字,丈夫拒絕簽字遭到警察的辱罵,警察和扛著錄像機的記者闖進我的月房,衝著我一邊錄像一邊便問:你還「煉不煉」?我說「煉」。

女兒宮宇剛出生十八天,牆上到處掛滿了剛洗過還沒晾乾的孩子的尿布和衣物。隨後達連河分局的王遠宏和管戶籍的陳憲光等二十多個警察也闖了進來,開始到處亂翻,犄角旮旯,所有的衣物箱櫃、能挪動的家具沒有翻不到的,土匪般的瘋狂抄家。我還遭到陳憲光(女)的全身上下侮辱搜身,就連新生嬰兒都抱起來搜孩子的被褥;警察強行拽丈夫上警車,後面有警察抬腿要踹我丈夫被我厲聲制止。

丈夫被拽上警車時,有嚴重心臟病和風濕病的婆母追到院子裏暈倒休克在地,正在坐月子、身體還很虛弱的我連忙從屋裏跑出來,一邊往起抱婆婆,怎麼也抱不起來,一邊淒慘的喊著:「媽、媽,你醒醒」,這時好心的鄰居聽到喊聲也趕了過來,鄰居也一直喊:老太太有危險,這才讓我丈夫下車看看婆母。當時有的警察也看不過去了說:李豔傑,你這樣會做病的。丈夫給婆婆吃了一粒藥,母親睜開了眼睛,達連河鎮公安分局警察趙文一再往分局打電話說是丈夫把婆母嚇倒的,並堅持要帶丈夫走。警察再次把丈夫拖上警車,這時剛剛甦醒的婆母再次休克抽搐,一好心警察說老太太得上醫院啊!可是其他警察把全身上下抽成一根棍兒的婆母抬進屋,同時警察們把丈夫按在車裏開著警車就跑回公安局,家中扔下還未甦醒的婆母、剛出生的女兒和正在坐月子的我。我們結婚時丈夫給我買的金戒指,不知被誰順手牽羊偷走了,屋裏屋外物品散落一地比被偷盜了還亂,一片狼藉目不忍睹、淒慘無比。

丈夫被非法關押期間,我和大姐苦心經營三年的冷麵廠無法正常運作,母親只好幫忙生產、送貨。母親時常偷偷的哭心疼我們娘倆沒人照顧,更擔心我丈夫在看守所裏面是否挨打。被警察嚇休克的婆母甦醒過來後,無力照顧我和孩子只好回老家打針調養。我白天只好自己在家中做飯、洗尿布、照顧孩子。幾天後女兒口腔裏面長滿了一層白東西(土名:長馬牙子了),女兒脹肚不排氣、不吃奶整天哭鬧不停。兒科大夫就診後說:女兒是吃了我上火的奶水造成的。那時親朋好友都怕受牽連不敢前來看望我們母女倆,偶爾有好心朋友來幫我洗洗尿布,包了一次餃子,我吃了一個月的粥,這也是我在坐月子期間吃的唯一的一頓餃子。

丈夫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勒索人民幣一百五十元。丈夫回家時已經認不出已經滿月的女兒了。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晚,晚上九點多鐘單位陳述領來好幾個人,說是接到保衛處和610通知,第二天要對我們監控。他們看我丈夫沒在家,問我宮鳳強哪去了,我說宮鳳強去看他正在坐月子的表妹去了,我一再和他們解釋丈夫表妹的父母都不在當地。他們就要去正在坐月子的表妹家找宮鳳強,我一再勸阻他們別去,怕他們去嚇著表妹。他們就逼著我去找宮鳳強回來,我只好把女兒自己扔在家中去找。半夜十一點多我才把丈夫找回家(因表妹家的爐子不好燒冒煙,丈夫幫著修理爐子),他們看我丈夫回來了才走,走時說第二天早上七點對你家開始監控。

一家三口遭綁架 抱著五個半月的女兒流離失所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早,我和丈夫倆抱著五個半月的女兒進京。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們一家三口去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條幅,我和女兒被關押在豐台派出所,我沒報姓名不配合,被非法關押了三天獲釋。由於依蘭煤礦在電視造謠說我「在逃」,我被迫抱著女兒流離失所。我丈夫被劫持到北京豐台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四天,遭到警察毒打。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正是大年三十)我丈夫被依蘭縣公安局劫持回依蘭縣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我抱著五個半月的女兒就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我從豐台派出所留置處出來時蓬頭垢面、懷裏抱著五個半月的女兒宮宇,左右兩側有兩個著裝的警察緊跟著到火車站,一進火車站,跟著的警察就和火車站的工作人員合夥兒,監視我,看我買去甚麼地方的票。被我識破。後來我就到了朋友的家,當天晚上女兒發燒一夜。幾天之後,女兒全身長滿了像高粱米粒大的紅色小疙瘩。又聽一個從豐台看守所出來的法輪功學員說:有一個黑龍江的法輪功學員,不報姓名死在看守所裏,長得四方大臉,白白淨淨的三十歲的小伙子。我聽後懷疑是我的丈夫宮鳳強。著急上火導致我兩個乳房像罩著一層硬殼,兩個胳膊抬不起來,抱不起來孩子。我背了一夜的大法,第二天早上所有症狀奇蹟般的消失了,女兒也吃奶了。

為了安全,我們經常搬家,時間長了錢用沒了,正是六月份,只能採灰菜充飢(是一種野生植物,農村用這種菜餵豬,人吃灰菜吃多了會中毒臉腫),一天三頓灰菜湯天天如此。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回到親屬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丈夫第二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並遭酷刑折磨。頭被踩在腳底下,令人慘不忍睹。在豐台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遭警察毆打。

我丈夫在北京豐台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四天,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皇曆臘月三十),被依蘭煤礦第二採區(段)隊書記陳述接回當地並送到依蘭縣看守所,東北的寒冬臘月正是滴水成冰、寒風刺骨,當時我丈夫只穿著一雙單拖鞋,在北京沒上火車時我丈夫要求買棉鞋換上,被陳述拒絕。回依蘭後遭到依蘭縣政保科韓雲傑雨點般的拳打腳踢,並強迫我丈夫舉起胳膊,像練拳擊一樣猛擊打我丈夫的腋窩和前胸。韓雲傑擊打累了才停下來歇一會兒,緩過勁來再擊打……。後被非法關進依蘭看守所六十九天,被非法勞教二年,因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全身長疥瘡、病狀嚴重,經公公到處給人送禮,依蘭縣公安局勒索一萬二千元人民幣後才允許我丈夫「取保」回家。

沒完沒了的監控 丈夫被開除公職

二零零二年五月我們夫妻倆去我媽家,被單位派來的王梅看見,第二天單位派五、六個人開車,強行拉著我倆到依蘭縣的租住處把家搬到我媽家,搬家後又把我們三口劫持到「江南賓館」一夜,二採區段隊書記陳述對我丈夫說:「我都想揍你,因為你們三口上北京,全單位的職工都沒發年終獎。還給你買鞋呢。(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從北京接我丈夫回來時是有意報復不讓換棉鞋)」。單位怕丈夫上北京,為了看管方便就讓丈夫上班,我丈夫被調到修理車間(補胎)。經常白天家中有兩個單位女工看著我寸步不離,甚至一次我們一家三口請假去我姑家,剛到一會兒,單位就來車要強行將我倆劫持回家。丈夫在單位和上下班都有人跟隨監控,經常被強迫寫:不煉功的「保證書」,經常以抓進看守所、停止工作相威脅。

二零零三年春天,單位書記陳述把我和丈夫弄到保衛處,在保衛處強迫我倆按手印,十個手指印和手掌印。二零零三年五月,煤礦所有煉法輪功的學員都被找去要求寫「保證書」,有的學員被迫離開單位流落在外。我們夫妻倆也不例外。我帶著女兒去「610」找盧國成揭露從九九年開始我們一家的所有遭受的迫害、揭穿「610」的陰險嘴臉,並說不能寫任何東西,更不能保證甚麼,使他們沒有得逞。

二零零三年八月,依蘭煤礦「610」 辦公室的盧國城、於平、李鳳光報復我和丈夫(上次沒寫「保證書」)密謀將我們一家三口送雙城洗腦班(當時女兒宮宇只有三週歲也不放過)。單位對我說:「貴重物品搬親戚家,箱箱櫃櫃清點,清點完後由單位看管」,遭到我和家人的堅決抵制,單位和「610」 六、七個人二十四小時在房前屋後非法監控。後來還要強行綁架正在上班的我丈夫到洗腦班。我丈夫在單位走脫,礦「610」和單位分八組各個道口都派人蹲坑(小鎮總共也沒有幾條道路)抓我丈夫。

我丈夫流落在外三個月後回到家,煤礦「610」(盧國成)和單位王長庭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我們,九月以「擅自離崗」的罪名將我丈夫開除公職。而且沒有任何手續。我和丈夫去單位要求恢復工作時,單位書記王長庭推托,礦「610」的人以寫「保證」威脅。

二零零六年五月,因二採區書記王長庭在非法開除宮鳳強時說:「我向礦上打了三次開除報告,礦上沒批,這一次可算批了。」我們夫婦不斷地去找王長庭和煤礦「610」新任主任趙有高(替代盧國成),「610」以寫「保證書」要挾,我丈夫堅決抵制。王長庭抵賴不承認自己說過這話,並堅決不讓我丈夫上班。我丈夫是大車司機,當時月工資一千九百元,被非法開除後,從此,我丈夫失去工作沒有了經濟收入,我們一家三口全靠我丈夫開出租三輪車維持生活。

丈夫遭冤獄摧殘 一家三口離散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晚十點,方正林業局(高楞)國保科科長孫必武、警察石志平、譚延舒等人,夥同達連河鎮片警趙連成領著高楞警察去我家非法抓人,一進屋就把丈夫雙手背銬,強迫蹲下很長時間。只要稍微動一下,高楞警察就從我丈夫身後猛踹,使丈夫趴倒在地。當時被打得有些神智不清,眼睛腫得很高把我丈夫塞進車裏,劫持到高楞公安局。我當場及時走脫,當時六週歲的女兒正在炕上睡覺。

酷刑演示:潑冷水
酷刑演示:潑冷水

當時正值寒冬數九,氣溫零下三十多度,丈夫只穿著絨衣,都沒讓穿棉衣。在高楞公安局遭到酷刑折磨,警察不斷的往我丈夫的脖子處澆涼水,使水流到身體的各個部位。丈夫被高楞的警察殘酷毒打致昏,休克兩次警察都用涼水澆醒。禁止大小便、不給飯吃,又給丈夫野蠻灌食,目的讓他說出其他同修,被丈夫拒絕,在場人都說高楞公安局已經用盡各種殘酷折磨的手段也沒達到目的。

我被迫流落在外,家中只剩下一個剛剛六週歲的女兒,女兒平時最愛圍著我唱著「世上只有媽媽好」這首歌,現在卻不知道自己的媽媽在哪裏?當天晚哇哇直哭的女兒被姥姥接去了,姥姥天天看著孩子整天以淚洗面;我女兒在姥姥家,天天哭著鬧著向姥姥要爸爸媽媽,因找不著,兩隻小手經常拿著爸爸媽媽的照片不放,看著哭個不停。有一次,我女兒從外邊回到姥姥家哭著說:「我在公園裏看到一個阿姨,長的和媽媽很像,那個人就是我媽,我看旁邊有那麼多的人,就沒敢認媽媽,怕媽媽被抓……」

我的婆母患心臟病、風濕等多種疾病,聽說此事後病倒在炕上;公公也因惦念我而舊病復發,但是還堅持著到處奔波,四處求人期盼著我丈夫能健康的早一點回到家中。比丈夫大兩歲的哥哥,二十九歲時死於尿毒症,所以丈夫更是公婆的心上肉,那時公婆整夜睡不著覺,每時每刻都在惦念著兒子。

十二月十八日,丈夫被從高楞綁架回依蘭看守所時,已經不能獨立行走是被抬下車的。在依蘭縣「610」和公安局局長曾凡輝、副局長軒振江的指使下,依蘭縣國保大隊張文國、張鈺、劉丹陽(已死)、宋宇哲等都參與迫害丈夫。在依蘭縣看守所時,犯人用繩子把我丈夫的兩手、兩腿從後背緊緊的捆在一起,再用棉被將丈夫的整個身體捲起來。犯人輪班看管,等看到我丈夫憋的快要斷氣了才放開。他們還對丈夫施行「涼水滴頭頂」等酷刑,致使休克。後來我丈夫被折磨得精神失常:不說話,不吃飯,兩眼發直,並胡亂打人,咬自己舌頭(已咬壞),連家人都不認識,包括自己的父母和女兒。我公公憂心如焚多次找到依蘭縣公安局副局長李柏河,懇求其對我丈夫進行救治,並要求進行精神病鑑定,遭到拒絕。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日上午,依蘭縣法院非法開庭。丈夫被迫害的一會兒清醒、一會兒神志不清、一會兒沒有意識;儘管有氣無力,但丈夫還是揭露了警察對我丈夫的暴行,但是法官不予以理睬。刑庭庭長:范清祿,副廳長張安科,張豔紅;公訴人張彪。我丈夫被冤判五年。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四天沒吃沒喝、神志不清的丈夫被強行抬上警車,非法押到黑龍江省湯原縣香蘭監獄集訓隊進行迫害,家人找到香蘭監獄集訓隊,要求給丈夫進行鑑定和救治,仍遭拒絕。那裏的獄警還說:「對法輪功中央有令,可以不依法辦事,怎麼處理都行,只要人有一口氣我們就得收,就是快要死了 也不能放人。」

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我丈夫又被轉到佳木斯市監獄(又稱佳木斯蓮江口監獄)關押迫害,病情更加嚴重。監獄拒絕去哈市做法醫鑑定,在家人的強烈要求下,才到佳木斯精神病院做鑑定,勒索家屬一千五百元錢做醫藥費和路費,更見不得人的是做鑑定時還不許家屬陪同。獄警借體檢的機會折磨我丈夫,想用電針電擊太陽穴,怕出人命就電擊腦門。在精神病院用儀器檢查鑑定結果是:「精神病發展期,沒有服刑能力」。但我丈夫仍未得到任何救治,致使身體狀況更加惡化。同時用儀器檢查我丈夫的耳朵沒有任何聽力。

被關押到監獄以後我丈夫沒說過一句話,生活不能自理,精神失常甚至吃大便、喝尿,耳朵沒有聽力。我丈夫在這種能勉強活著的情況下,監獄還強迫讓我丈夫做奴工,經常拖我丈夫到監獄工廠去。我丈夫根本就幹不了活,獄警惱羞成怒,拳打腳踢從長條椅子上拖打到地上。指使四個犯人分別抬著我丈夫面朝下撅著腰和四肢抬回到監舍,犯人太累時就把我丈夫摔在地上,肚子先著地,趴在地上五臟六腑全都受內傷,整個前身全部受損。上級部門要來監獄檢察時,就把我丈夫宮鳳強藏到黑旮旯子裏。

二零零八年三月,由於我丈夫的身體狀況繼續惡化,監獄不得不給我丈夫再次做鑑定,結果是:「精神病發展期,沒有服刑能力;耳朵沒有聽力,」家人要求辦 「保外就醫」,監獄以開奧運、殘奧為由推托。殘奧後,家人再次要求辦「保外就醫」時,監獄又以「鑑定結果」超過六個月為由,要求家人交錢重新做鑑定繼續推托,不予「保外就醫」。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監獄在家人兩年來不斷的強烈多次要求下,我丈夫整個人被折磨得皮包骨、脫相,看著讓人感到害怕。監獄怕我丈夫死在那裏才讓「保外就醫」回家。在監獄期間我丈夫沒說過一句話,回來時已經失去記憶,不認識所有的親人和朋友,不會說話,不知道吃飯,就連生活用品都不認識,更分不清甚麼東西是吃的、幹甚麼的,痰中帶有血跡,不知道大小便,便出的尿如牛奶一樣的白,還經常處於昏厥狀態。全身不會動,經常胸悶、胸疼,一口一口的倒氣,經常倒汗,蓋的被褥和衣服都濕漉漉的,經常出現人臨死時的彌留之際的狀態。有一次昏厥中不自覺的舌頭從嘴裏吐出來耷拉著。

當年被綁架時手銬曾深深的銬進肉裏,三年多,傷痕還清晰可見。我丈夫回家後,佳木斯監獄仍不放過,多次要求面見,並讓還沒有完全恢復正常、有時走失的丈夫去佳木斯精神病院做鑑定。同時還威脅我公公:如不去做鑑定,就要把我丈夫收回監獄或是把丈夫上網通緝。並且威脅公公以保人身份承擔責任。

二零零九年我丈夫走失一夜沒歸,家人找了一夜。第二天早上發現他傻呆呆的站著,六十多歲的父親把我丈夫背回來後,他昏睡了一天一夜才醒過來,昏睡時是抽搐狀態嘴緊閉著掰不開。

冷麵廠被迫倒閉 出租車被迫賣掉 經濟損失巨大

一九九七年為了生活我和大姐合夥開了一個冷麵廠,冷麵廠的生意非常紅火,每年從五月份到九月份,每年的除去所有費用純利潤我們兩家各平分一萬多。如果沒有江澤民發動的迫害,冷麵廠也不能倒閉。

我丈夫是大車司機(一車能裝四、五十噸煤),當時月工資一千九百元,因不放棄信仰被開除公職。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我在表妹家,正趕上依蘭縣公安局綁架表妹,就把我也一起綁架到依蘭縣東城派出所,派出所不知道我是誰就讓我走了,後來又開始到處找我。找到我居住的延壽縣的家,他們還去延壽縣的出租車公司(當時我和丈夫各開一台出租車),公安局並告訴出租車司機一旦發現我出現馬上向他們彙報。所以我迫不得已低價賣掉正在升值高峰期的兩台出租車,光賣車就損失十多萬,十六年經濟損失巨大。

以上只是我們三口之家遭受迫害的冰山一角,我和丈夫、女兒經歷了的苦難太多太多……十六年來,飽受摧殘和折磨,身心受到了巨大的傷害。這些都是江澤民的迫害政策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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