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幾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朋友們曾多次到峨山國保、檢察院等部門講真相,請求釋放被抓的法輪功學員,但是均遭到驅離、毆打、恐嚇等不公對待。
家屬多方求告無門,其中四家聘請了律師,希望通過正當的法律程序,幫助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十二月十四日五名法輪功學員被峨山縣檢察院非法起訴,案件被移交至峨山縣法院。
峨山縣法院原定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上午九點開庭審理,在開庭前幾天又以過年前事情繁多為由推遲了開庭,目前開庭時間未定。
在被關押的近半年時間裏,秦莉媛、鄧翠蘋的家屬向檢察院遞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都被駁回。
家屬們多次前往峨山國保及檢察院了解情況。峨山國保對家屬錄音、錄像,開始還使用官方回答,說:「案子還在偵查階段,我們甚麼都不能告訴你,他們五個人有罪沒罪還不能定,你們請律師來,我們工作忙,沒時間陪你們。」十五分鐘後,就開始往外趕人。
之後家屬們再次去峨山國保詢問,國保大隊的魯加林親自給家屬錄音、錄像,同時威脅家屬鄧智旭:「你已經三次在公開場合宣揚法輪功了,超過三次我們就可以對你執行強制措施了……」
同時,國保不允許家屬談法輪功,不准評論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及現任國家領導習近平,他們則暴跳如雷:「別跟我談習近平!」
法輪功學員李瓊珍的丈夫今年六十九歲,腿受傷在家無人照顧,家屬向檢察院陳情,李瓊珍與丈夫感情深厚時,檢察院公訴科的科長高磊竟然說:「叫她離婚,她丈夫再找一個就解決了。」
在中秋節前夕李瓊珍的丈夫與女兒等在玉溪市政法委、610、峨山國保等團團包圍下,到看守所探望李瓊珍。銬著手銬的李瓊珍一進門,張口就突然說同意與丈夫離婚,明顯是在看守所內受到威脅與誤導。
在看守所的近半年時間裏,五名法輪功學員不斷被提審,多次被逼迫寫悔過書,警察欺騙說甚麼寫了就可以回家。
有三名法輪功學員在長期的精神壓力下寫了悔過書,國保又以「態度不真誠」為由拒絕釋放。
同時公檢法人員以卑劣謊言對幾名法輪功學員挑撥離間,意圖讓法輪功學員反目,互相揭發……五名法輪功學員承受了很大的精神折磨。
自庭審推遲後,峨山法院負責案件的副院長柏為良緊密提審了被抓的其中兩位法輪功學員(這兩人在壓力下有過動搖,寫了悔過書):一邊試圖做轉化,一邊以「回家過年」、「判緩刑」等說辭勸誘他們認罪。
此外,柏為良還帶領多人上門找家屬,威逼誘哄李瓊珍的家屬簽署了對律師的解約文件。李瓊珍的家人事後想把解約文件要回來,打電話後卻被告知沒有時間。
在與峨山國保、檢察院、法院等部門溝通的過程裏,對方最常說的話就是:「此案免談,別跟我們談法律,不准提法輪功,我們還要吃飯。」
一個自稱是法制社會的國家,為甚麼出現這樣的事情?這是一個令人值得深思的問題。根本的原因不外乎:
其一,對法輪功問題根本就拿不出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其二,法律是擺設,不服務於人民,而是權力打人的工具;
其三,執法人員也是人,也具有人的良知善念,但現行體制下,他們為了生存不得不以人性服從黨性,無奈地讓自己的良知與職業尊嚴受到羞辱,違心地放棄道德底線、法律底線。
殊不知,狡兔死走狗烹。這些執法人員來日必將成為當權者的替罪羊,被冷漠的推向審判台。
試想:一個沒有被害人、沒有原告,只有被告、公訴人的法庭叫甚麼法庭?這是一種笑話,而且是拿著百姓性命、國家法治作為代價來製造的笑話。
對法輪功的迫害,這頁歷史即將翻過,這些迫害者終會像周永康、李東生等人那樣站在被告席上。
那時就會看清真正被迫害的是自己,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是誰讓自己放棄道德底線、放棄職業尊嚴,又是誰羞辱自己的良知、最後讓自己來背負罪責的?如果直到被審判的一刻才明白已經晚了。
我們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結局,希望執法者能夠儘快覺醒,還有重新選擇的機會。
峨山法院:
副院長(專管此案的法官)柏為良0877---4011097
法院刑事庭:0877---4016608
辦公室:0877---4011263
紀檢組:0877---4018089
立案庭:0877---4017831
檢察院:
辦公室:0877──4011328
控申科:0877---4012000
預防科:0877---4013544
法院院長:13987717259 (不知姓名)
峨山縣國保大隊魯加林15008892158
峨山縣檢察院:高磊、鄭芊0877-406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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