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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廈門法輪功學員被開庭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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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2016年10月18日,廈門李麗芳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案,第三次非法開庭,並進入庭審辯護階段。辯護律師有理有據,要求無罪釋放。

整個辯護過程中,由於七位辯護律師的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公訴人基本因無言以對而保持沉默。尤其是人權律師張讚寧作為李麗芳的第一辯護人,其辯護詞從事實證據、法律條文、醫學、宗教歷史、人道良知等多個角度,條理清晰,觀點鮮明,論證嚴謹,贏得了在場旁聽者熱烈的掌聲。

張讚寧律師指出,凡初通刑法的人士都知道,刑法只懲罰行為犯,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刑事司法的鐵律。宗教信仰屬於思想層面,不能因為公民堅持某個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對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構成犯罪,不應受刑罰懲治。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張讚寧律師說,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犯有「破壞法律實施罪」有違罪刑法定原則。所謂罪刑法定,就是法無明文規定的不為罪。對此,《刑法》第三條作了專門性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必須要有事實證明,被告人李麗芳究竟具體破壞了甚麼法律(這個法律叫甚麼名稱),其中破壞了哪一條、哪一款、哪一項?由於本案並沒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究竟破壞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哪一部法律、法規,也就是說,本案所有的證據材料均與起訴書所指控的罪名毫無關聯性。

張讚寧律師說,任何犯罪都是有社會危害性的,沒有社會危害性,也就不存在有刑事違法性。那麼,李麗芳的行為究竟給社會、給國家、給他人造成了怎樣的損失?卷宗和起訴書均沒有任何反映。辯護人通過卷宗發現,本案不僅沒有被害人,就連告密者都沒有一個。在《受案登記表》中,報案人姓名等8項,全是空白(公安一卷第6頁)。事實證明,在1999年7月,江澤民提出取締法輪功之前,法輪功早已在中國存在了8年,在這7年多的時間裏,在中國沒有一個老百姓、政黨、群體舉報法輪功有妨礙或擾亂其工作生活的情形,就是證明。

張讚寧律師說,即使退一萬步,用兩高的解釋來衡量,本案也構不成犯罪。本例扣押物品清單(即所謂罪證),均是在毫無犯罪事實證據的情況下,先立案抓人,然後搜家,獲取所謂的犯罪證據。扣押清單所列絕大部份「罪證」,均是當事人的私人物品。是通過對李麗芳、黃雅潔的住房和店面進行搜查所獲取的「罪證」,不僅不能證明被告人有罪,反而證明了偵查部門存在有嚴重執法違法行為。

最後庭審陳述階段,李麗芳、黃雅萍、蔣雪梅、黃雅潔四名法輪功學員都講述了修煉「真、善、忍」於國於民已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並希望法庭能秉持人性的基本良知和正義,還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的清白與自由,從而真正的維護法律的尊嚴。

在法庭上,李麗芳還揭露了她被虐待的事實。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眼睛突發失明的情況下,曾有近二個月的時間,每天最多只給吃一個饅頭,配自來水,並被同室的犯人毆打欺凌,致使月事停止,大便一個月才拉一次,從而使眼睛失明失聽症狀更加嚴重。

在被非法關押後,李麗芳突發雙目失明,耳朵失聽,不但不給予取保救治,還受到如此非人的虐待,令在場的旁聽者唏噓不已。

綁架、構陷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晚上約七點左右,廈門國安警察、思明碧山派出所警察闖入青岳茶油坊,綁架茶油坊內的多位工作人員,其中包括李麗芳的父母和哥哥。在這之前的幾個小時李麗芳、黃雅萍、蔣雪梅在外已遭跟蹤挾持。警察從他們住處抄走大量物品,將其父母、兄弟挾持至十四日凌晨兩點,才放回。

之後,除了李麗芳的丈夫鄭長忠被取保回家外,李麗芳女士和法輪功學員黃雅潔、黃雅萍姐妹與蔣雪梅一起被非法關押在廈門市第一看守所,並先後被非法逮捕。

被綁架前,李麗芳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人,身體十分健康,眼睛耳朵很健康。令人意外的是,從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李麗芳被非法提審後,突發雙目失明,右耳失聰。因生活完全無法自理,李麗芳在監室裏又得不到應有的照顧,伙食又極其粗劣,病情逐步加重,她面容憔悴,身體非常虛弱,已出現部份失憶現象,並越來越嚴重。

作為李麗芳的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律師,以其曾從事臨床醫學三十年的經驗,指出李麗芳繫癔症性失明失聽,這種完全屬精神性、功能性方面的突發性疾病,在臨床上並不鮮見,而一般的醫學檢測(器質性方面),只能作出「正常」的結果。張律師同時諮詢過醫學界眼科專家,得到的答覆是,應及時治療,否則將有可能造成永久性失明失聽。但廈門公安局有關人員卻以「不屬於嚴重疾病」為由,給李麗芳家屬下達「不予變更強制措施通知書」,並將法輪功學員李麗芳、黃雅潔、黃雅萍、蔣雪梅四人的構陷案移送至廈門市思明法院。

廈門市思明法院主審法官:倪宗澤、汪漳龍,辦公電話:0592-5306552
廈門市思明檢察院公訴檢察官:陳悌、范曉甘 辦公電話:0592-3525372
廈門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中隊長 徐小軍13859918863 0592-2262638
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國保大隊長 葉志明 辦公室電話 0592--5303028
辦案人員:陳慶禮13859918276、陳偉明、史金根、林建能等

廈門第一看守所:
地址:思明區湖光路58號 電話:0592-5200581

駐看守所檢察室主任:蘇微茹13950178658

思明區碧山派出所:
地址:廈門思明南路396號
電話:0592-2023792、0592-2085465、0592-2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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