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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鐵嶺李麗珍被非法判刑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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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鐵嶺縣催陣堡鄉小屯村法輪功學員李麗珍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在撫順妹妹家裏被綁架,八月十五日被撫順市新撫區法院非法庭審。日前得知,李麗珍被非法判刑兩年半。現已上訴。

李麗珍,女,五十二歲,鐵嶺縣李千戶鄉小屯村村民。她丈夫因病於早年去世,她自己也是多種疾病纏身,修煉法輪功後,疾病不治而癒。為了維持生計,李麗珍帶著兒子寄住在撫順市妹妹家,平時靠打零工維持生活。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李麗珍在街上向民眾發放破網軟件小光盤,被警察綁架到千金派出所。

警察逼問小光盤的來源,將她雙手銬在兩個椅子上,脖子掛一個十斤酒桶,令她站不起也蹲不下,往她眼睛、鼻子、嘴裏抹辣根。

第二天,李麗珍被劫持到南溝看守所。半個月後,警察勒索三千元,讓李麗珍取保候審。李麗珍回家二十天後,派出所警察要她去報到,李麗珍被迫離家,吃盡顛沛流離之苦。

二零一六年初,李麗珍因牽掛孩子回到撫順市,五月六日晚在妹妹家樓下被蹲坑警察綁架,警察污衊她是網上通緝的逃犯。同年八月,李麗珍遭撫順市新撫區法院刑事庭非法庭審。儘管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法庭仍罔顧法律,對李麗珍非法判刑兩年半。

撫順市新撫區法院:
刑事庭024-57567113

千金派出所:
責任警察王振興1810423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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