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不但使他們身體感受到從未有過的健康,還使他們的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質不斷提高,為人真誠、善良,遇事忍讓,不爭名奪利,特別是他們那個生長發育遲緩、智力障礙、體弱多病的兒子,也在煉功場的環境中身體變得強壯起來。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中共頭目江澤民公然違背憲法,利用手中的權力,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對法輪功發動大規模的迫害。王衛東、李文娥夫婦在這場迫害中遭到綁架、拘留、勞教、判刑,開除工作,受盡肉體、精神及經濟迫害。
王衛東、李文娥夫婦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王衛東以第一人稱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他們夫婦二人遭迫害的事實:
進京為法輪功鳴冤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鋪天蓋地的迫害不期而至,報紙、電視、廣播一言堂的對法輪功進行造謠、誹謗,單位大會、小會接連不斷,被迫交書、表態、寫保證,壓力一個接一個,工作、生活不得安寧。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夫婦頂著巨大壓力,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帶著十歲的兒子去了北京天安門為法輪功鳴冤,在那裏看到到處都是警察、警車,以及不斷被警察抓上警車的法輪功學員,每天都是這樣。
假期即將結束,我們準備回家上班,十月四日半夜在旅館被突然闖進一群警察綁架,後被轉到唐山駐北京辦事處,我們雙手被銬在水泥地的暖氣管子上,人只能躺在地上,一個姓孫的處長單獨把我兒子帶到一個房間裏非法審訊,過了感覺很長時間,我兒子哭著從房間出來,臉色發青,雙腿打顫,說不出話來。
二零零零年十月五日,單位派人把我們從北京接回,直接送到冀東監獄公安處,非法關押九天後,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四日,在本人和家屬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讓我老父親交了四千元錢,把我們夫妻劫持到唐山第一看守所,停發了所有工資和福利,孩子被迫交給年老多病的爺爺撫養。
妻子李文娥的遭遇
在唐山第一看守所,我妻子李文娥為了抗議非法關押,不進食水,要求無條件釋放,在體質消瘦、虛弱的情況下,看守所竟然調用男性被羈押人員到女監室,企圖強行帶走灌食,我妻子為了生命和尊嚴,奮力抗爭。
酷刑圖:吊銬 |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妻子又被從唐山第一看守所轉到條件更為惡劣的遷西看守所,在寒冷的冬夜,警察把監室窗戶打開,把李文娥雙手上舉銬在窗欄上,不讓睡覺。二零零一年元旦前夕,又轉回唐山第一看守所繼續迫害。直到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被迫寫所謂的「悔過書」後才讓單位接回。
我妻子回到單位後,繼續被洗腦、監控,被逼寫思想彙報。老岳父被迫交給醫院五千元保證金,簽保證書。當時我被非法關押在唐山荷花坑勞教所,家裏只有母子二人相依為命。
二零零一年冬天的一個凌晨,母子二人在熟睡中,突然被猛烈的敲門聲驚醒,我妻子以為誰有急事,顧不得穿外衣忙去開門,卻發現是冀東監獄公安處的三個人,他們是王立國、邢振江、慈大平,他們進來後說有人舉報我家有法輪功書籍,甚麼也沒搜到後走了,事後才聽說有傳單揭露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情,因我當時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他們懷疑是我妻子說的,而我妻子當時根本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在接連不斷的打擊下,飽受傷害的妻子心力交瘁,皮膚病劇烈爆發,尤其雙腿高度紅腫、疼痛,每條腿上都有七、八個大膿包,破潰後流血、流膿,輸液消炎治療後,雙腿變得青紫,腫脹、疼痛更加嚴重,在這種情況下,我妻子認識到認可並配合邪惡的迫害是錯誤的,從新修煉法輪功,雙腿腫痛很快消失,但皮膚留下了難以消失的疤痕。
王衛東遭非法勞教、酷刑「轉化」
二零零一年一月,我從唐山第一看守所被劫持到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三隊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一年六月份,中央「六一零」限唐山市「六一零」在七月底前提高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率。
中共刑具:強迫法輪功學員坐的小凳 |
唐山市「六一零」派人去保定高陽勞教所「學習」迫害經驗,在荷花坑勞教所成立「強制轉化領導小組」,對非法拘禁在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實行「強制轉化」,採取了長時間(從起床到熄燈)坐小板凳(大約長三十釐米、寬十釐米、高二十五釐米)、每天只給一小蓋兒水喝(只能裝一支牙刷和一 支牙膏的塑料小盒的盒蓋兒),實施電警棍電擊、殺繩,長時間不讓睡覺,長時間蹲著,長時間站著……等酷刑。警察稱,「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中央「六一零」 就賞給他們一百元,上一天班補助二十五元。
酷刑演示:上繩吊銬 |
當時我遭受的酷刑有:電棍電擊、「殺繩」(把一隻手臂從背後向頸部吊起,慢慢移動到極限,然後再把另一隻手臂從背後向頸部吊起,同樣慢慢移動到極限,綁緊,然後再把我的胸部貼到牆上,從背部位置往牆上撞我;再把我背部貼到牆上,再從胸部往牆上撞我,然後再把繩解開,整個過程叫殺一繩,),我被殺了三繩,現在我兩肩上還有當年殺繩留下的傷痕。獄警見我還不妥協,接下來七天七夜不讓我睡覺。在肉體和精神承受極限的情況下,我被迫「轉化」,「轉化」後全身出滿了疥瘡,雙下肢腫脹、麻木無知覺,走路鞋掉了都不知道,骨瘦如柴,生命面臨危險。
二零零一年年底,冀東監獄六支隊把我從荷花坑勞教所接回。即使這樣,也沒在家休養一天,每天到六支隊辦公樓讓看報紙洗腦,可是卻不給工資,後來只給了幾百元的生活費,身體一直沒有恢復,後來認識到「轉化」是錯的,從新走回修煉,身體才很快康復。
王衛東被非法判刑、開除工作
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回單位上班,時任六支隊紀委書記的張連榮找我談話,惡意攻擊李洪志師父,我正告她不准侮辱我師父,因此我又被非法關押在六支隊七天。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會期間,我家又無故被監控、騷擾,白天單獨在家的兒子被猛烈的敲門聲嚇得直哭。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快下班時,六支隊紀委書記韓書科帶一群人進到園林隊辦公室,把我綁架到南堡開發區分局,看到我妻子已被銬在分局院子裏。下午他們把我劫持到唐山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後,在我妻子和兒子在拘留所門口等著接我回家時,唐山國保警察王軍等人又將我劫持到唐山開平勞教所。七月五日,又把我轉到邯鄲勞教所進行強行「轉化」。我在欺騙下妥協。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我被非法批捕,被轉到唐山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唐山路南法院在走過場的所謂兩次開庭後,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對我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我於六月一日被劫持到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第一監獄(原冀東監獄一支隊)進行奴工迫害。同年九月十八日,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對我進行行政開除處分。
我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結束冤獄回家,失去了正常工作,南鹽派出所戶籍警察陳昌保、王曉輝(此人說當年抄我家時他也去了)在其上級指使下還無理扣押我的身份證,致使我無法在社會中正常生活。
李文娥遭綁架及經濟迫害事實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我被綁架時,我妻子李文娥在醫院內科醫辦室上班也被兩警察綁架,兩個男人連推帶搡把我妻子從二樓綁架到院裏,扔到一輛汽車後座上,左右一邊一個男人坐在我妻子身邊,直接開到唐山南堡開發區公安分局院內,一直背銬在那裏,一直到下午大約四、五點鐘。我被拉走後,一個戴眼鏡的男人將我妻子拽到屋裏,問我妻子家裏有多少錢,說超過兩萬塊錢就屬於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要沒收。並說:「我讓你回家就回家,我讓你勞教就勞教,我讓你判刑就判刑。」後來警察又將我妻子拉到南鹽派出所驗血、照相,我妻子舉起青紫、腫脹的手腕說:「你想照,就把這照上吧。」後來他們就開車把我妻子送回醫院。事後得知,參與綁架我妻子的是南鹽派出所副所長董玉傑和唐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邊毅。
我妻子回到醫休室脫下白大衣,發現更衣櫥打開了,裏面的包沒了,包裏有警官證、駕駛證、銀行卡、汽車鑰匙等物品,還有現金大概約六千元,其中包括當天發的獎金和幫同事領的獎金。晚上我妻子回到家,看到家裏一片狼藉,兒子坐在沙發上哭,說中午來了一群人,把東西都拿走了。所有的櫃鎖被撬開了,從床到各個角落都翻過了,家裏的工資本、存款摺全沒了,金項鏈、金戒指、銀手鐲沒了,電腦、打印機、照相機、刻錄機沒了,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和音象資料沒了,樓下剛買不到兩年的桑塔納汽車沒了,還有許許多多無法記全的個人財產包括剪刀、鋼筆、訂書器、音樂播放器等都沒了。面對這淒慘的景象,母子倆相擁而泣,悲恐交集。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我妻子在醫院內科醫辦室寫病歷,南鹽派出所教導員吳長庚和警察劉彥巍到醫院告訴我妻子被勞教一年,所外執行。我妻子要求歸還財產,他們說找國保交涉,就走了。我妻子找唐山南堡開發區分局國保大隊長張月亮、副隊長袁國慶要求歸還個人財產,都被推脫、敷衍。袁國慶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兩次帶人到醫院騷擾我妻子。直到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唐山國保才歸還了我妻子的金銀首飾、工資本、一些存摺、照相機、駕駛證,但現金及其它個人財產仍未歸還,二零一二年九月歸還了汽車,但汽車右側門上有一個大坑、一個小坑,一套汽車鑰匙沒有歸還。
事情發生後,我們夫婦的工資停發了,但我妻子仍然堅持上班,一直到十月份,單位才給了我妻子三個月的基本生活費。一年中的醫保、取暖費等福利都停發了。一年非法勞教結束後,二零一二年九月份,冀東分局又給我妻子行政降級處分,工資級別降低,雖然這樣,李文娥仍然盡心盡力的幹好本職工作,未請過病假、事假,從未出過醫療差錯、事故。但由於迫害的延續,直到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份,單位還扣發了我妻子正常的公務員年終獎勵工資。
這無理的迫害同樣給家人造成了深重的痛苦,幾年中,我的老母親、老岳母在擔驚受怕中,整日以淚洗面,父親、岳父相繼離世。特別是我被非法拘禁在冀東分局一監獄期間,我岳父再也承受不住這種打擊,身體每況愈下,臨終前還在盼望著能看到我,在無望的痛苦中,這位一生正直、善良的老人帶著深深的遺憾離開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