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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綁架、九年冤獄 吉林德惠市王興香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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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吉林德惠市善良農婦王興香修煉法輪功後,多種病都不治而癒。在1999年7月江澤民瘋狂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王興香女士被綁架七次、非法抄家四次,被非法判刑九年,飽嘗了酷刑折磨。現年61歲的王興香女士在2015年5月底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大師於1992年5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要求修煉者從做好人做起,修心為本,努力提升道德水平、思想境界,而且祛病健身有奇效。1992年─1997年,中國就有上億人修煉。法輪功至今已弘傳全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書籍被譯成40多種語言出版發行並可在互聯網上免費下載。李洪志大師和法輪大法獲得各國政府各類褒獎、支持決議案和信函超過3000項。

王興香女士一九九七年九月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明白了人生的真諦、做人的道理,遇事向內找,修心向善。修煉不到半年,身心就發生了巨大變化,困擾她多年的疾病神經衰弱症、肝鬱氣滯、胃病、咽喉炎、肩周炎、偏頭痛、暈車嘔吐等病都不治而癒了,走路一身輕,走多遠都不累,幹起活來輕鬆愉快,每天樂呵呵,家庭更和睦,家人都知道法輪大法好。

在江澤民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王興香女士深受其害。下面是王興香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在北京遭煙火燒等折磨

第一次被綁架是2000年8月份(日期記不清)某日下午,我在德惠市居民區挨家發傳單,被德惠市惠發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德惠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張慶春、毛春生非法抄家,搶走所有大法書籍、師父法像、教功錄音帶。

第二次被綁架是2001年7月20日,我和同修譚中秀上北京打橫幅向世人證實「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挽救被江澤民謊言毒害了的眾生。譚中秀走向天安門打橫幅,在金水橋我面對過往群眾打出「法輪大法是正法」橫幅,喊出:「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的心聲。然後我看見3、4個警察凶殘的拳打腳踢迫害譚中秀,把她打得頭髮散亂、面色蒼白喘粗氣,我嚴厲制止警察行惡,不要打她,她是好人,你們為甚麼要打人哪?有個警察發現我身上帶的橫幅,不容分說強行把我倆拖上警車,綁架到北京市昌平看守所,下車後把我們分開。五六個警察圍攻我,偽善地說:告訴我們姓名、住址好送你們回家。我微笑著說:「我能來就能回。」「你們不要迫害法輪功、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教人向善道德回升,迫害法輪功天理不容!善惡有報是天理啊!」有的警察明白了真相默默而去。

因為不報姓名住址,我被非法關押六天(這六天絕食反對迫害),就在第六天下午,有七八個警察瘋狂撲我而來,有一個警察搶走我的手錶在一個桌子上凶狠摔碎,想用酷刑「上大掛」迫害我。當惡警七手八腳費了很多力把我吊起來了,我心裏說:他們掛不住我。果然奇蹟出現了,兩隻胳膊上的綁繩漸漸鬆落下來,惡警驚呆的說:「怎麼綁不住她?」他們連拖帶拽又強行把我按倒在桌子上趴下,毫無人性把我上衣拽過頭頂蒙臉,使整個後背露出,惡警就用煙火燒,我沒有感覺,不知道他們在幹啥。過來一會就聽見:她怎麼不怕燒?話音剛落,他們又強行把我拖到一個椅子上,抻胳膊的、拽腿的、拖鞋的殘害我,他們用皮鞋後跟抽打我的小腿骨和雙腳。當時我的雙腳面就被打成了青一塊紫一塊的,兩腿被打的通紅脹脹的發麻。

40多警察圍困、砸門、抄家

第三次非法抄家是在2003年3月6日下午6點多鐘。原德惠市公安局長王成森親自出動帶領武警大隊警車、刑警大隊警車、消防隊帶著雲梯和撬門工具,總共有40多人,烏雲密布的把我家團團圍住,造謠說我家有外地法輪功學員,妄圖破門破窗非法抄家,警察凶惡砸門聲把我家裏的人都嚇懵了,我知道外邊發生了甚麼事情。

好心的鄰居及時叫我丈夫回來,才免去警察破門破窗而入。惡警蜂擁闖進屋裏強盜般的到處亂翻,嚇得我五歲的小外孫趴在床上一動不動用被把頭蒙上了。這些惡警甚麼也沒翻到,隨後就審問來我家串門的人(我三大姑姐和沒過門的兒媳),嚇得她倆心慌意亂、臉色蒼白。我丈夫精神備受摧殘,著急上火,一度晚上睡覺失眠,耳朵嗡嗡作響。

胳膊被捏成粉碎性骨折、非法判刑9年

第三次綁架是2004年3月24日。我和王國華、朱宏在德惠市郭家鎮向陽村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郭家鎮派出所警察夥同德惠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張慶春、毛春生綁架,非法關押在德惠市拘留所迫害。3月27日王國華被政保科張慶春打的眼睛充血、面紅耳赤、頭髮散亂;月末又用黑塑料袋套頭,強行坐老虎凳刑訊逼供瘋狂迫害王國華。

2004年3月29日下午,德惠市刑警大隊劉文利在江澤民「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邪惡教唆下,在惡警王成森指揮下,在德惠市拘留所警察張德林辦公室裏,良心泯滅的劉文利瘋狂迫害我,根本不聽真相,有意把我胳膊拽脫臼,凶殘的把我左胳膊捏成粉碎性骨折,頓時疼的我雙手發抖,心臟抽搐,不能說話。據說拘留所馬上戒嚴,怕消息外傳。

傍晚六點多,拘留所長吳得增夥同政保科楊豔秋等警察又非法把我押送到長春市勞改監獄迫害。經獄醫拍片照相確認是粉碎性骨折。獄醫說交5000元錢住院費,吳得增馬上交錢。我不同意住院。吳得增偽善的說你就安心住在這把胳膊治好,然後慌忙離去。獄醫王大夫給我傷殘的胳膊打上連子、綁帶,騰護士給我拿來藥讓我吃。我告訴她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按真善忍標準做人,身體素質特別好,早已斷絕了醫和藥,我傷殘是警察所為也不是病,你放心只要我煉法輪功很快就會恢復原狀,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非常好。這是眾所周知的。騰護士笑著說:「好,你就煉,共產黨白給的藥不吃你真傻」。我把消炎藥給了同監室的病人,其他的扔垃圾桶裏了。七天拍片照相腫脹的胳膊恢復正常,到了十四天拍片照相時大夫高興的說:「你胳膊傷口全癒合了」。第三次拍片照相大夫說恢復非常好。我要求出院,主治醫生王大夫和騰護士讓我簽字以後有甚麼不良後果自負,我告訴他們修煉法輪功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以後不會有不良後果。我與他們簽了字據同意出院。

據說德惠市原公安局長王成森心裏恐慌,怕我告他濫用職權執法犯法。其實所有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如不醒悟後果是可悲的。

2004年12月20日,德惠市公安局、六一零,夥同法院非法判處我有期徒刑九年,非法關押在長春市女子監獄迫害,我遭遇了八年多的非人折磨,飽受牢獄之苦。

在監獄遭受的種種酷刑

長春市女子監獄所謂的「教育監區」就是一個人間的煉獄,三樓、五樓、小黑屋是專迫害法輪功學員場所,控告人嘗盡了酷刑迫害之苦。

一、關小黑屋。2004年12月23日被非法關小黑屋禁閉。本月29日只因我說一句在新的一年裏我要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人。大貪污犯楊慧說我在宣傳反動歷史,彙報給所謂的「教育監區」隊長曹宏。曹宏唆使無期徒刑劉春洋上繩束縛我。我被綁在床上束縛一個多月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2005年7月僅因我說按真善忍標準做人沒有錯,再一次被關小黑屋上繩迫害。7月的小黑屋悶熱,我每天都是汗水洗面,上衣和後背總是濕乎乎非常難受,包夾心不順就罵人,經常拿我出氣,真是度日如年!

二、不讓睡覺;每天晚上不到11點不讓睡覺。四個包夾刑事犯看著我,不准跟別人說話、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包夾夥同所謂的「幫教」聚在大廳攻擊我、誹謗法輪大法,侮辱我的人格。所謂「幫教」是趙桂鳳、馬也馳、嚴華偉、邵玲、王麗,包夾是楊慧、劉春洋、史傳俠、李冬梅、馬研、汪秀芳、周百鳳、姜秀英,主要負責人:隊長曹宏、倪笑宏、張淑玲,管教:郭俠、劉明華。

三、上抻床。2006年7月僅因我信仰「真、善、忍」,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執迷警官曹宏指揮無期徒刑犯劉春洋等四個刑事犯上抻床升級殘害於我、我被她們強行騰空抻起時,高喊:法輪大法好!迫害善良天理不容!劉春洋氣急敗壞用毛巾堵我的嘴,用吃飯的鋁勺撬牙,唆使王麗新、史傳俠(刑事犯包夾)用膠帶封口、劉春洋惡意用毛巾把嘴唇擦起打泡紅腫很長時間(後期呂幹事給買藥膏──紅黴素)。喪失人性的劉春洋又把棉被壓放在我身上,這樣一來全身的重力就落在手腕與腳腕上,很快手與腳都腫起了,時間一長就腫成紫黑色。哪個人都難以承受抻床迫害,我的雙腳腕與手腕留下的傷疤就是實證。被這種酷刑迫害致傷的法輪功學員黃亞君,雙腳腕上留下很深的傷痕,而且她被這種酷刑折磨的精神不正常(農安縣人,現已出監)。松原法輪功學員項麗傑被這種酷刑迫害致殘,一隻胳膊抬不起來,現在還住在長春市女子監獄醫院。法輪功學員孫豔俠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陳淑琴被長春市女子監獄迫害致死。這些悲劇都是江澤民一手導致而成,給控告人精神造巨大傷害。

四、坐小凳。2007年5月2日,隊長曹宏教唆刑事犯四個包夾嚴管我一個人,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不讓買生活用品,在五樓強行坐小凳迫害,要求雙手放在膝蓋上,腰不許隨便活動,必須挺直的一個姿勢坐著,稍動一動就打罵我,每天早晨5點起床一直坐到晚上11點,(每天坐18個小時)在五樓坐小凳28天,夏天五樓熱,冬天五樓冷,6月1個包夾刑事犯馬研她們熱的受不了。又把我調到三樓迫害。

五、死人床。死人床是平面光板床,人躺死人床身體受傷,我被殘害生了褥瘡,在腰的下半部爛的很深一個洞,6月的天氣很熱,我的傷口也在惡化。他們又換一種方式迫害我。

六、上繩束縛。所謂的「幫教」孟慶玲、劉冬慧夥同刑事犯(包夾)李冬梅、江秀芳,強制讓我趴在床上,以晾傷為名侮辱我的人格尊嚴,白天強制往傷口上抹藥,上完藥不讓提褲子露著屁股羞辱我,晚上睡覺不讓側身,強制爬床,而且包夾李冬梅用繩子把我雙腿綁在床上,李冬梅、汪秀芳看著,每天晚上11點過後才讓睡覺。8月份晚上很冷,但包夾不讓蓋被。我遭遇兩個多月趴床上繩束縛非人的折磨,身心造成極大傷害摧殘。

七、體罰。2007年9月份,在四樓因為不順從所謂的「幫教」說教,又遭受「體罰」折磨。「體罰」就是站軍姿,每天早晨5點起床開始站到晚上11點,每天要站18個小時,這種迫害40天,腿和腳站成紫黑色,兩腿站的頭不會回彎,用腳跟走路。後來被折磨的幾乎不能走路才罷休,給控告人身心造成極大痛苦。2007年年末大隊長曹宏調離監區。

八、奴役。2008年12月被迫害出工勞動,新調來的隊長張淑玲拍著我肩說:「我相信你能幹活。」其實又是一種變相迫害,每天要幹13個小時的奴工(和廠家訂購做服裝),完不成任務還要加班加點。在勞動車間我幹零活,活不少幹但工分不多給,目的是不讓回家,2001年減刑時因為我不寫五書,所以不讓我回家。我去了專管減刑隊長辦公室問倪笑宏,我不寫五書就不給減刑,是哪條法律規定的?我是為真理而來,說法輪功是×教不妥!「法輪二字是佛家專有名詞,任何百科全書裏找不到」。當時倪笑宏正在翻著減刑表,頭也沒抬說了一句「我知道你要說甚麼,我很忙你回去吧」。第二天管教郭俠把我叫到她辦公室問我法輪功是不是×教?我看著她的眼睛心裏發著正念告訴她不是×教,她威脅說:「我想對你採取措施你有甚麼想法嗎」?我說:「你想採取甚麼措施」。我們雙目對視著。突然她說:「你先回去吧,我還沒想好」我心裏一直在發正念,徹底清除迫害大法的一切邪惡。

2012年3月24日我結束牢獄的八年多非人生活,被家人接回。

又四次被綁架、抄家

第四次被綁架。2013年11月份我和於淑芬在德惠市慶客隆超市附近給世人講法輪功真相,發台曆,發我們告訴未來告訴世人大法的美好,被人誣告,被德惠市惠發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派出所,非法照相搜身。因我不報姓名、住址,正念闖出回家。

第五次被綁架抄家。2013年12月5日,在白雲松家被德惠市「六一零」、國保大隊葛旭全、婁興岩、勝利派出所警察綁架。白雲松、劉風雲、張金海同時被綁架關押在德惠市拘留所。惡警搶走白雲松家電腦筆記本一台、複印機一台、切割機、台曆、搶走所有大法書、師父法像,給白雲松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與精神傷害。隨後非法搶走我家電腦筆記本一台、刻錄機,搶走所有大法書,非法抄走師父法像,搶走收音機、mp3,搶走大法資料光盤,台曆。

第六次非法抄家。2014年12月23日,德惠市「六一零」國保大隊葛旭全夥同德惠市勝利派出所警察非法闖進我家像強盜一樣,未經本人許可,強行錄像到處亂翻非法搜查,搶走師父法像、所有大法書,大法資料、音象光盤、電腦筆記本、收音機、mp3,給我家人造成極大的精神傷害,經濟上再次造成損失。這次非法抄家時,王興香不在家。

第七次綁架。2015年5月25日上午,在德惠五道街給世人發神韻光盤,告訴世人法輪大法的美好,被德惠市國保大隊葛旭全、婁興岩跟蹤、綁架到德惠市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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