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使胡克玲女士的人生再經磨難,她說:「在這十多年的迫害中,我經歷了七次被抓,三次強制洗腦,被關拘留所兩次,一次被關精神病院,被開除公職,被迫離婚,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四、五十萬,使我原本令人羨慕的家夫離子散,給我自己及家人帶來無名的災難與痛苦。精神及經濟損失無計其數。」二零一五年六月,胡克玲女士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送交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要求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將其繩之以法,還世間公道。
以下是胡克玲女士在控告書中陳述的部份內容:
一、苦難的童年
三歲那年,我因偷吃鹹魚而得了癆病,小小年紀的我嘗盡了一年四季病的痛苦。特別是夏天更是無法承受喘不上氣的痛苦,每天打針吃藥已成家常便飯。因為打得太多、時間太長,經常是打上針,就回不了家,臀部連著大腿疼得我扶著牆邊哭邊往家挪。
一九八零年,在念初三的時間,我就開始失眠,經常睡不著覺。
一九九六年患肺心症的母親在我家去世之後的三年,我痛苦、失眠,惡性循環,加上工作上的不順心,同事間的勾心鬥角,導致我嚴重的心臟病。再加上頸椎酸、僵,去醫院檢查,醫生說我的頸椎與別人的正好成相反的彎曲,除非睡覺,要不我必須一直搖轉著我的脖子,否則,脖子就酸的難受。
因一九八七年坐月子時得了腳後跟疼的病,我每天兩個班的四節數學課都得穿著孩子的舞蹈鞋來應付。十幾年的時間,中藥、西藥、偏方、請巫醫我無所不用。我學太極掌,打太極拳,並且我還練了兩、三種氣功,即使是再離奇的偏方我都不錯過試用一下的機會。
二、修大法獲新生
後來,同事向我推薦法輪功。就這樣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早晨四點多鐘,我帶著女兒去了公園抱著試試的心態煉了法輪大法。
我修煉法輪功半個多月的時間,我身體的一切病症都不翼而飛。我興奮的都哭了。丈夫也高興得跟他的領導說(他領導有很嚴重的皮膚病):張書記,你快煉煉法輪功吧,胡克玲煉了法輪功後身體好了,也能睡著覺了,脾氣也變好了,跟換了個人似的。
看到我的變化,六、七個家人也都開始煉法輪功了。
三、說公道話遭中共迫害,被逼離婚家庭破碎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流氓集團一意孤行的對上億法輪功學員發動了一場史無前例的殘酷迫害、對法輪功創始人的侮辱、誹謗。而親身受益的法輪功學員一撥又一撥的到北京去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當時丈夫跟我女兒說:不能讓你媽煉了,再煉她也會去北京上訪的。可孩子出乎意料的說:不要管我媽,她煉了法輪功身體才這麼好的,讓她煉吧。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我拿著自己寫的「真真正正的一個我」,滿懷信心地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沒想到,我卻遭到北京公安的關押。回家後,丈夫迫於壓力,對我拳打腳踢。學校開學後領導就不讓我上課,安排我在圖書室。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七日,我再一次去北京,在中南海的南大門被綁架,在府右街派出所經受了警察的電棍電擊,脖子、臉腮、手背都被電擊。回家後一直二十多天脖子上的水泡才消失,至今在脖子兩側留下了電擊的疤痕。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姜淑娥家,我、姜淑娥、王寶平和陳玉芬四人一起被青島路派出所綁架。第二天,她們三個被關進青島大山看守所。就在這一天,我被迫離婚後關進萊西收容所。後來我走出去,在外流離失所漂泊了九個月的時間。
我知道,身居局級幹部職位、在政府工作又專管法輪功的丈夫承受著巨大的壓力,整天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二零零一年六月,受到株連。在上級政府一次次的調查過程中,都因我修大法而不能提拔。最終市委書記找他談話說:家屬煉法輪功,回去多關心關心家屬吧,因而調離原職權單位。最後,丈夫實在承受不住,在強大的壓力和極度的痛苦中違心的與我離了婚。離婚前丈夫和女兒哭過好多次。在女兒成長最需要母親的時候,我被迫離開了家。我女兒得不到媽媽的照顧,獨自一人承受著不該承受的壓力。十幾歲的女兒經歷著至親生離死別的巨大痛苦,經常痛苦的睡不著覺。離婚時,八十多歲的婆婆握著我姐姐的手,反覆地說:姪女,俺真的捨不得。
四、在萊西二院精神病科遭野蠻折磨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我與大法弟子孟培花去濟南女子監獄看望她的女兒(因為修煉大法,被判刑五年)時,在濟南火車站無辜被盤問被綁架。下午由萊西公安把我倆拉回,關在城關派出所。
九月二十七日,萊西公安又把我送到淄博王村勞教所,勞教所拒收。他們還不死心,又把我送到王村的洗腦班,洗腦班也不收。最後,萊西六一零、公安、萊西實驗中學又密謀強行把我關進萊西二院精神病科,當時他們幾乎是把我抬上四樓精神病科的。由於我不配合,他們就把我綁在床上,給我打了一針,結果我昏昏沉沉的睡了一整晚。
注射毒針的後遺症:胡克玲手指的骨節腫大 |
從第二天開始,他們每天都要給我量血壓,強逼我吃藥,我不吃,男護士就把我綁在床上,捏住鼻子往裏灌,噴的我滿臉、頭髮都是藥水。在裏邊,隔幾天的時間,他們就要給我打一針。我不配合,男護士就找來四、五個男的精神病人,野蠻的把我摁在地上,護士唆使這幾個精神病人給我解腰帶、脫褲子,然後他就給我打上針。男護士還經常用精神病科裏綁精神病人的長布帶綁住我的兩隻胳膊,使我不能自由活動。我絕食抗議這種邪惡迫害,他們就給我灌食。把我的手腳都綁在床架上,然後再在胸前拉一條布帶。他們為了折磨我,灌食時,把膠皮管子從鼻孔插進去之後,上下拉動好多次。即使灌完了,他們也不把膠皮管子抽出來,這樣導致我不敢下嚥唾液,一下咽就噁心的要吐。當我想辦法把管子抽掉後,他們再次這樣野蠻的插進去,甚至還要找根更粗的管子往裏插。護士還惡狠狠的說:治你有的是辦法,就叫你難受。
二零零二年臘月二十七日,在姐姐和姐夫的多次要求下,我才被放出來。四個多月的非人折磨,最終導致我頭暈、眼花、身體僵硬、腫脹、麻木、坐立不安、心慌、恐懼,並且四個月沒有例假。而且還被扣發工資,強逼我自己承擔精神病院昂貴的醫藥費。到二零零三年正月我回校上班的時候,同事看到我趴在我肩上哭,事後同事告訴我說:看到你的時候我們都不敢相信,你簡直就是「活脫脫一個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後來四、五個月的時間,我的腳腫的都穿不進鞋。
五、公認的優秀教師被迫失去工作
二零零五年十月,因為給學生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構陷,我被非法關在拘留所八天。我任教的班級,教師的子女加上學校教師的關係比較多。好多學生家長直接打電話找學校領導,還有的家長直接找公安負責的官員,也有的直接找到拘留所要求放人。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一日,青島路派出所再一次到單位綁架我,送青島大山看守所,被拒收。
二零零六年正月開學不長時間,姜副校長代表學校領導找我談話說:「無論是學校教師,還是領導都知道你是一個很優秀的教師,不過沒辦法,教體局通知:調離你教學崗位,不能上講台。」
當時六一零下達文件,每月只給我發380元的生活費。當時我看到六一零的這份文件時,我要求複印一份被拒絕。學校呂會計讓我直接到他那兒領工資,可我去領工資的時候,他卻說,先不發給你,以後再說吧。就這樣,我連每月380元的生活費也被剝奪了。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青島路派出所的十多個警察開著兩輛車到學校把我拖到車上,並抄了我住在學校的家。第二天在看守所拒收的情況下,他們硬是找關係把我關進了青島大山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我11天後,七月二十四日,萊西法院、公安、實驗中學派人把我接回來,軟禁在實驗中學監視我的居住,每天在我家門口白天晚上都有7、8個人值班看守,其中有3、4個公安,其餘是學校教師,所有值班人員都在學校吃飯。全部費用都是用我的工資。
七月二十三日,學校為了配合萊西公安的迫害,為防止我從家中後窗逃出,學校強行砸碎我家後窗玻璃,把後窗又焊上了兩根橫著的鐵棍,結果電焊火花引著了床上的枕頭,燒壞了放在我家的鄰居的床、床上用品及我的大部份衣物。看管我的目的就是法院欲對我非法判刑。七月二十六日晚上,我想上班也不發工資,還要受這些人的迫害,我不想讓這些人繼續作惡,就爬牆走出學校,流離失所,自謀生路。
二零零七年初,我被萊西教體局開除公職,由張為才(被槍殺)局長蓋章簽字。還冠以「自由離職」的美名。
其實,從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開始,不要說正常的職稱晉級,就是連評先選優的權利我都被剝奪了,即使是教學成績再好,師生們再怎麼認同,都無濟於事。這一切皆因我堅持修煉法輪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