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採用「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邪惡政策,孟穎女士全家及親朋好友都遭受了很大的迫害,她的丈夫胡小軍於二零一零年被迫害中離世,年僅四十三歲。
二零一五年六月,孟穎女士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以下是她在控告書中陳述的部份被迫害情況。
1.合法上訪被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我和媽媽乘坐佳木斯直達北京的火車前往北京信訪辦依法上訪,於七月二十日下午到達北京。在火車上,乘警和沿途停站時上車的警察多次盤查旅客,很多人被詢問是否煉法輪功,因此很多人被懷疑是法輪功學員而被強行帶下火車。
我們到達信訪辦時看到周圍道路已經被設卡,幾個警察站在路上盤問經過的人是否是法輪功學員,如果是法輪功學員就進到公園裏面等候,我們進到公園裏才發現,沒有人安排我們去信訪辦,也不允許我們離開,公園只能進不能出,間接變成了牢籠。
到了晚上,公園裏的法輪功學員被分批用車拉到北京郊區的豐台體育場,在那裏又被分成區域登記,再分組,以所謂「遣返」之名將我們押送到一列舊火車上開往長春(車上的灰塵很厚,應該是很久沒運營的火車)。
七月二十一日到達長春後,我們又被汽車拉到一個體育館,在那裏我們被要求坐在地上,很晚也不許睡覺。一個胖胖的當官模樣的人對我們不停的謾罵,威脅我們如果想睡覺就要罵謗師謗法的話等。
第二天我們又被汽車拉往哈爾濱,再次被分組後將法輪功學員送往各居住地。我們到了深夜才到達佳木斯,因為我們拒絕寫保證(不再進京上訪),又被強行關到佳木斯看守所。我當時才二十多歲,從沒接觸過看守所這樣的環境,每次聽到管教人員大聲的呵斥、命令,看到看守所裏面犯人動不動罵人打人,而我只是修煉做好人卻被無理關押在這無比骯髒的環境,那種精神傷害無法彌補。
在看守所裏被非法關押了十一天後,家人和我單位的領導到看守所把我和媽媽接回家。在走出看守所之前,前進公安分局的警察(不知道姓名)還企圖威脅我們必須寫保證,否則就不能接我們回去,我和媽媽堅決反對,因為我們修煉做好人沒有錯,警察見狀,只好讓我們回家了。
2.信件被監控全家遭劫持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末,我正在單位開會,領導告訴我市公安局一科的人要見我,一個小個子的男警察要求我到市公安局協助了解情況,到了那裏我才知道我的父母都已被劫持,公安局還抄了我父母的家。我們三個人分別在市公安局的三個房間裏被非法審訊,審訊我的警察是佳木斯市公安局政保支隊支隊長高志倫,他問任何問題,我的回答都是「不知道」或者沉默,最後他叫來錄像的人,要給我錄像。為了造假,高志倫還特意更換了警服,裝作審訊我的樣子,我堅持一句話都不講,並不配合錄像,高志倫一看無法造假只好作罷。
我們三個人被市公安局審訊了一天,最後媽媽被非法拘留二個多月,我和爸爸共被勒索了所謂的「保金」八千元。我的家人因擔心我們被關押,給高志倫送去一千元錢。
在審訊的過程中我們得知是因為在媽媽寄給我妹妹孟卓的信中提到了修煉的事,所以市安全局經過一段時間的監控後,對我們非法審訊。由此可知,我家的信件是被監控的。在其後的若干年後,我丈夫偶然的從別人聊天中證實,佳木斯市安全局幾年來一直對我家進行信件監控,郵局的工作人員也參與了這種侵犯人權的違法行為。
3.為傳播真相被非法關押
大約在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晚,我丈夫胡小軍駕駛一部借來的轎車拉著我和媽媽還有四位法輪功學員李偉、徐德姝(已被迫害致死)、孫秀華、李小航,到樺川縣的農村發真相資料,在聚寶村附近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報警後,四馬架派出所出動警察將我們七人劫持到樺川縣看守所。我絕食三天後,單位出面保釋將我接回家。
在樺川看守所期間,樺川縣公安局局長張雲澤和一屋子的警察對我非法審訊,我沒有回答一個問題,審訊只好草草結束。在看守所裏,我們一直在要求無條件釋放,我當時處在哺乳期,乳房因脹奶嚴重而變得很硬很疼,我只好蹲在便池邊自己把奶擠出去,犯人看見了都很同情的說,真是傷天害理啊。
在樺川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家人抱著七個月大的孩子來看守所看我,孩子見到媽媽立刻做出要吃奶的本能,我就在看守所的接見室裏抱著孩子哺乳,很多警察看到後,都默默的不說話低下了頭,這一幕,也是在拷問著每個人的良知,我邊餵奶邊講著法輪功學員為甚麼會不顧個人安危講述真相,都是為了讓人不受矇蔽,分清善惡,後來這些警察對我的態度都變了,對我很客氣。
看守所裏的一個領導模樣的人把我叫到辦公室裏和我談話,他說,你不能總是敲鐵門抗議,即使你的孩子正處在哺乳期也不行,都得認罪伏法。我說我們沒有觸犯法律,是在行使公民的權利,並對他講了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相,最後他同意向「上邊」請示。三天後,我被無條件釋放,當時是我工作所在的支行領導開車接我回家。在我上車前,佳木斯市公安局「六一零」頭目陳萬友(當時我並不認識他)偽善的欺騙我說,他是我父親的老朋友,裝作關心我的樣子企圖讓我說出其他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個人信息,真是很卑鄙的行徑。
從看守所回來上班後,我發現工資卡裏的工資少了二百元,我去找相關領導詢問後得知,樺川縣公安局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勒索了我單位五千元所謂「保釋金」,單位就每個月強行從我的工資裏扣除二百元。
4.我丈夫胡小軍遭受的迫害
我的丈夫胡小軍,曾是站前綜合治理辦的一名警察(隸屬於佳木斯市政法委),一九九九年政府鋪天蓋地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使他內心感到很矛盾。隨著不斷的了解真相,他從內心感受到大法的超常與大法師父的慈悲,看到家人修煉後身心的變化、合法上訪後所遭受的迫害,尤其是瀋陽市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警察竟然將女大法弟子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的罪惡被揭示出來後,令他震驚之餘也在冷靜的思考與辨別著,因為從小接受黨文化教育,多年來他對中國共產黨還抱有幻想,內心很矛盾。從很多法輪功學員的親身經歷讓他終於認清了共產黨的邪惡本質,從二零零一年開始,他在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中走進了大法修煉。
胡小軍修煉後的身心變化非常大,過去曾患有腎結石,嚴重時疼的哪兒都不能去,非常痛苦,修煉後很快就好了。沒修煉前,由於他的工作「油水」很大,經常會勒卡別人,幫人辦事收取好處等,修煉後他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不再收任何好處費,令他周圍的人稱奇。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和丈夫等人被非法關押在樺川縣看守所時,家屬托關係通過樺川縣公安局局長張雲澤被勒索了一千元錢將他放回家,搶走的轎車至今未還。他從看守所回到家後不久,佳木斯市公安局、前進區公安分局、樺川縣公安局的警察聯合圍困在我家樓下,欲再次綁架他,這伙警察瘋狂的砸門,巨大的聲音震的整個樓裏的人都能聽到。警察在樓下布置的警車裏蹲坑了一夜,次日凌晨胡小軍走脫。後來聽鄰居講述了那天晚上這幫警察欲在對門鄰居家過夜的過程,當時警察想在我家對門的鄰居家監視我們,但被鄰居嚴詞拒絕。
胡小軍從此流離失所。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胡小軍往家裏掛電話說想回家看看孩子,結果當天夜裏十二點左右家裏就闖入一夥警察,搜了半天一無所獲,悻悻而歸。我當時還在睡夢中,突然被一個聲音驚醒,看到眼前有一個黑影,因擔心孩子受驚嚇,就壓低聲音責問,這個黑影人告訴我他是警察,他在黑暗中搜索了一下房間,還打開衣櫃檢查裏面是否藏著人。
在胡小軍流離失所期間,佳木斯市公安局和奮鬥派出所的警察、包片民警還多次到我家進行騷擾、非法搜查。由於公安、國安警察等長期的恐嚇和威脅,使我們都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二零零二年五月,我被迫買斷工作,離開了我居住多年的家鄉搬到鶴崗市生活。
我丈夫胡小軍承受了很多來自生活、經濟、精神等方面的壓力,尤其是流離失所後不能去單位工作,周圍的親朋好友都不能理解,很為他擔憂又要償還幾年來我家因迫害而遭受經濟勒索所欠下的債務。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胡小軍突然昏倒、失去意識,送至醫院被告知顱內大出血已無治療價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他帶著遺憾與眷戀離開了人世,年僅四十三歲。
胡小軍的所有親朋都為之惋惜,試想如果沒有這場迫害,人們都能在一個寬鬆自由的環境中沒有壓力、專心的修煉,身心變化會更多,祛病健身的奇效會更大。
江澤民的所作所為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