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李月霞在控告書中陳述的被迫害情況。
二零零一年年前,我到北京上訪,要求還師父和大法清白。在天安門,我遭到便衣和警察的毒打。一個便衣把我的臉用步話機天線頭打青紫了,把我關到天安門派出所,被強行拍照後轉北京石景山拘留所關押。
在那裏我絕食反迫害,六天後,被武邑公安局接回,並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我繼續絕食反迫害十二天,因吐血保外就醫。在保外就醫期間非法抓我五、六次,在好心人的幫助下走脫。其中有一次和一同修在房頂上走脫。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武邑縣公安局、審坡鎮派出所來兩輛警車,十幾警察非法翻牆進入我家,強行非法把我帶到武邑縣公安局,讓我簽字,我不簽,然後把我送到高陽勞教所,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告訴我,把你勞教三年。
到勞教所讓我簽所謂「不煉功保證」,我不簽一個女警察用電棍電我,用手、書本打我的臉,把我的臉打的都變形了,腫的很大,晚上他們把我叫去五個人用電棍電我,電了一大會兒後,給我上繩,上繩就是把兩個胳膊纏上好多圈小細繩,倒背過來交叉著,一邊一個人拉繩子兩個肩膀並成塊,我疼的一直到全身沒有了知覺,過後他們趕緊抖摟我的兩個胳膊,說做兩次就把胳膊廢了,我的胳膊都給勒破了,還把我的長頭髮強行剪的很短特別難看。在高陽勞教所天天給我做轉化,叫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第五天有一群警察,其中一個他們叫李導,就是他們的教導員(李雪軍)把我叫到一間屋裏,問轉化不轉化,如果不轉化就把你電死、一直到把你折磨致死為止。我說不轉化,四、五個人上來就用電棍電我的腳心、腿、甚至全身等,還不停的罵一些髒話。又過了兩天他們把我叫到另一間屋裏,這間屋聽他們說隔音,這次又有六、七個人用電棍電我,電了一會,又給我上繩,疼的我差點暈過去,我非常痛苦害怕,真怕他們整死我,我家裏還有老人、和三個孩子、就違心地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
十月二十七號考試讓答題,我答了法輪功叫人向善,做好人,我還是要堅持煉功,這麼好的功法我一定要煉下去。11月5日又把我叫二樓的屋裏,中隊長(魏紅領)問我轉不轉化?我那不是真心的,她說違心也得寫,我搖了搖頭,她說:拿過那八根電棍來電她。她們十幾個女警察圍著我用電棍電我,電的我實在受不了了就抓住了她們的兩根電棍不讓她們電我,最後電了我兩個多小時後,魏紅領(隊長)摔了一跤才停止不電我了。
十一月七日晚上,他們又把我叫到那間屋裏,屋子裏多了張單人床板,床板兩頭有兩個鐵圈,他們怕我再向上次那樣抓電棍,用手銬把我的手銬到床板的兩頭,一群男警察用了七、八根電棍電我的全身,其中一個警察把兩根電棍放到我脖子的兩邊電了一會後,電的我全身上下都是黑點,滿屋子都是烤肉的糊味,他們還說烤豬蹄呢,手銬把我的手腕都勒破了,腫的很粗,電了我三個小時才停止,我痛苦到極限,用語言無法形容。第二天魏紅領隊長又把我叫去轉化我,我正告她,你別逼我轉化了,就是死我也不轉化,就是我死了也是你們逼死的,從此他們再也沒打我。
我的丈夫張瑞英(法輪功修煉者),自從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武邑縣公安局審坡鎮派出所的警察時常騷擾他,逼他寫不煉功的所謂「保證書」,他每天害怕、提心吊膽。在我勞教的這三年期間,張瑞英的精神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去勞教所看我時,勞教所的警察逼他罵大法,罵師父,不罵就不讓見人,他違心的照他們說的做了,心情非常痛苦,而且非常自責,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這些年裏,身心受到了很大的傷害,精神幾乎崩潰,自責、成天提心吊膽,憂慮成疾,於二零一一年含冤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