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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被勞教迫害 重慶市吳榮躍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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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原重慶鐵路分局調度所(二零零五年已合併到成都鐵路局調度所)調度員吳榮躍堅持修煉法輪功,四次被非法抄家、拘留,二次被勞教迫害累計四年,給他與家人造成嚴重的傷害。二零一五年六月,吳榮躍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提起公訴,追究其刑事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

被控告人江澤民當任時,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吳榮躍的妹妹吳紅梅也多次被迫害,被關勞教所、瘋人院、被酷刑,身心受到巨大創傷,至今籠罩在恐懼和陰影中。

下面是五十八歲的吳榮躍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控告人原是重慶鐵路分局調度所(二零零五年已合併到成都鐵路局調度所)調度員。由於工作關係,患上嚴重的神經衰弱,通常一夜只能睡兩、三個小時,常常疲憊不堪。當時我才三十多歲,但精神長期處於萎靡狀態。一九九六年底,我妹妹開始煉法輪功,向我推薦。我看了兩遍《轉法輪》後,神經衰弱一下就消失了,而且身體輕盈,神清氣爽,精神也從桎梏中解脫出來。我欣喜萬分。修煉後,身體漸漸強壯起來。臉色紅潤,走路輕快,睡眠恢復了正常。

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不知不覺中,我的世界觀、人生觀都發生了巨大改變。開始學會替別人著想,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原因,改自己的缺點,這樣才能夠不斷的變好。比如以前有人罵我時,我會不假思索,迎頭痛擊。但修煉後我不會這樣,我會想,我哪裏做得不好使人家生氣了?為甚麼沒做好?有甚麼不好的心趕快放下。在利益上,也能放淡,不要不義之財。我常騎摩托車上班,有的朋友常搭乘同行,時間長了,過意不去,將單位公家的汽油倒給我,我堅決不要,我對朋友說,能幫助朋友是愉快的事情,需要幫忙說一聲就行了。其實我單位的私人摩托車幾乎都燒公家的汽油,領導也睜隻眼閉隻眼。但我是個大法修煉者,得用高標準來要求自己。

有一次,我到商店買兩台半自動熱水器,扛回家打開一看,兩台都是全自動的,一台要貴三百多元,我想到營業員要賠六百多元錢,心裏會很著急的,就立即將兩台全自動扛回去,換了半自動熱水器。那位營業員並沒有感謝之意,怕領導知道了責備。我也不介意,因為我能夠理解她。

法輪大法不但祛病健身效果奇佳,而且能夠快速提升人的思想境界,促進社會道德回升,對國家、對民族、對人民都有百利無一害。我就積極的向朋友們推廣介紹法輪功,使有緣人也受受益。

正當我愉快修煉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作為當時中國最高領導人的江澤民,卻不顧事實、違反民意,發動了一場針對法輪功善良民眾的殘酷鬥爭運動。從那一刻起,全國輿論鋪天蓋地一邊倒的詆毀法輪功,污衊謾罵法輪功創始人。極大的毀壞了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的聲譽、形像。對社會秩序及道德的重建起到了極大破壞作用。在這種大環境下,控告人開始受到無休止的迫害。

進京上訪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九月上旬,當時正是迫害的高峰期,為了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阻止無端的迫害,我自費到北京上訪。信訪辦有很多警察正在抓人,九月二十六日我在河北燕郊被當地警察綁架,一百多人被關在三合市的一個學校模樣的大院裏。在這裏,我親眼目睹東北同修、重慶同修被警察圍毆。兩天後重慶國安把我們劫持回重慶,將我轉交給重慶鐵路公安處一科馬庭渝、辛小平、劉兵等人,當晚非法抄了我的家及在單位存放的大法資料,送去鐵路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二天;出來後立刻被劫持到重慶鐵路車務段招待所辦洗腦班(位於小南海火車站)。以開除公職來要挾我放棄信仰。

回單位後,由於我堅決不放棄法輪大法的信仰,調度所不安排我上班。九九年十二月一日,我被重慶鐵路分局解聘調度員職務,下放到重慶西機務段運用車間當幹砂工,給機車上防滑的砂子。雖然是又苦又累的體力活,我仍然以修煉人的心態,吃苦為樂,認真負責的把它幹好。同事、領導都背地裏稱讚。但是迫害仍然是如影隨形。單位有關部門仍安排人密切監視我的言行動向。

面對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迫害的升級,我決心進京抗議。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夜千年交替時刻,我毅然走上天安門廣場參加集體煉功,抗議迫害,軍警抓人時走脫。返回重慶後,被刑事拘留三十天,非法關押在重慶鐵路第一看守所。期間單位動員我全家姐妹、父母勸說、逼我放棄信仰,搞得全家不得安寧,痛苦不堪。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我下班回家途中,去同修李傑琳家歸還書籍,被正在那兒抄家的南岸區國安劉思明一夥綁架,「理由」是我隨身帶有《轉法輪》一書,誣我在「串聯」。我不服這荒誕的罪名,據理力爭,擇機跑了,被惡警劉思明抓回,一陣亂打。隨後被關押在南坪派出所一夜。第二天被轉交給重慶鐵路公安處,兩單位的國安不法人員非法抄了我的家。搶走我的大法書多本及一些真相資料。然後將我投入鐵路第一看守所。在這裏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兩年。

在四川資陽大堰勞教所,我受到了更為非人道的摧殘。因為在入所隊沒能「轉化」我,當我被分到機械廠(勞教所的一個中隊)時,那裏的惡警就拉開了架式要加大力度迫害,因為上面已懸賞兩千元。

在機械廠,立刻就被「嚴管」。每天四個吸毒勞教人員組成的包夾人群隨時緊圍著我,強迫我看污衊法輪功的書籍,限期寫「三書」,(改過書、保證書、決心書)當時的廠長廖子良、幹事方純龍在威逼、利誘失效後,就開始不准我睡覺,白天被逼著做玻璃纖維,在高溫火爐中將玻璃燒熔化,再抽成絲,酷熱難當。

我身上被玻纖紮的全是紅點,腫得老高。我不願當奴工,經常被牢頭打罵。後來又被押著幹重體力活,手端著幾十斤重的篩子浸泡在有毒的水裏篩洗碎舊玻璃塊,供應八、九個人做玻璃纖維。晚上不准睡覺,被逼在院壩跑步,下半夜由吸毒人員李俠等人輪番換班押著我「面壁」。稍有閤眼就被毆打。第二天仍然接著幹重體力活。

因為我洗的玻纖原料都是回收的舊玻璃瓶碎渣,水是有毒的,我成天手腳泡在裏邊,開始化膿,腿腫得很大,穿短褲都困難,滿腿都在流膿血。我找到廠長,向他申明,信仰無罪,叫他們不要迫害好人,他揮舞著電棍威脅我:不想受罪就趕快轉化,否則我叫你在這裏生不如死。於是迫害更變本加厲。

經過一段時間的這樣苦役──剝奪睡眠──苦役──剝奪睡眠,我的精神和身體都幾乎崩潰,違心的妥協了,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恥辱。妥協後,外在的折磨減輕了,他們去領賞了,但我的心裏在哭泣,充滿內疚、自責,在壓力下喪失了一個人的基本良知,整天無地自容。我慢慢的再次審視自己的信仰,確認他是我願為之付出一切的真理。在十天後我鄭重聲明,在不公正的迫害下所寫的「三書」作廢,法輪大法是正法,繼續堅定修煉。

於是,二零零一年初,他們又把我調到人稱「魔鬼中隊」的四中隊,隊長是廖良,以超強奴工進行迫害。這中隊是燒磚的,我被分去拉石頭,每天推著五、六百斤的頁岩石頭在坑窪不平的泥路上來回奔跑,供應原料,而且是自己裝卸。我每天儘管上氣不接下氣,汗水從未幹過,全身肌肉都在痛,仍然完不成他們規定的數量,就被罰做苦工,收工後還要做很多鞭炮才能睡覺。天不亮又上工地了,身體和心理的壓力都到了極限。但是我仍然堅定正信,不再屈服。時間久了,他們才作罷。

二零零一年底的一天,我突然被叫去監獄醫院檢查身體。我自知身體沒有一點不適,拒絕去醫院,姓劉的警察叫來幾個勞教人員,將我強行塞進大籮筐,抬到了勞教所醫院,進行了很長時間的各種指標的檢查化驗。當後來活摘器官曝光後,我質疑這次體檢是否與活摘器官抽樣有關?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九月初,重慶鐵路公安處一科馬庭渝一夥人來到我單位保衛科,要我寫字核對筆跡,我拒絕,因為他們幹的事都是迫害法輪功的,我若核對了筆跡,就是在協助邪惡迫害同修、迫害大法。當時他們狼狽的離開,卻懷恨在心,準備再次報復陷害我。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我下班回家剛到門口,混在人群中的鐵路公安處一科馬庭渝、劉兵、辛小平等人,一擁而上,將我綁架,隨即搶過我的鑰匙,強行抄家,搶走師父講法錄音帶八盒、《轉法輪》一本、真相資料十九份、台式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掃描儀一台、電視機(已歸還)、DVD播放機一台、現金兩千多元等。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當晚我被關押在鐵路第二看守所。我不承認自己有罪,不應該到這裏來,我不報數,不穿囚衣,喊「法輪大法好」,被看守指使幾個犯人把我按在地上,強行給我加上腳鐐和手銬。這樣銬了三十天直到我離開。我被銬上手銬和腳鐐,行動受到限制,腳被磨破皮,直流血,手也動不了。有一個年輕的刑事犯人,我給他講大法的美好,他明白真相,同情大法,是他幫我打水、擦身。在這裏,我絕食抗議,他們就暴力灌食,將我按在長椅上,手腳銬住,像大字拉開,將頭按在背靠上,用鋼筋撬開嘴,用膠皮管在胃中、氣管中大肆亂攪,肆意折磨。直到半年後我的氣管疼痛才慢慢消失。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野蠻灌食

在這裏關押了一個月,說我在同事中宣傳法輪功,將我非法勞教兩年,送到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迫害。我被從重慶送往四川綿陽的途中,在成綿公路德陽段,我抵制迫害,從高速行駛的囚車上跳下,面部摔傷嚴重,勞教所不收,重慶鐵路公安處的警察托關係,出錢行賄,強行將我丟到那裏。

在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我到六大隊二中隊時,就是五個包夾人員脅持我,前後有人扯衣服,左右有人挽手臂,另有一人是牢頭,四方都有人拉扯,不能自己走動,不准與同修講話、微笑、打招呼,上廁所要報告。那裏的隊長董海波,副隊長付衛東,先是假惺惺裝出偽善面孔,找已轉化的「猶大」引誘威脅我,都沒起作用。後來把我調到四大隊,那裏有個叫趙鈺的像惡魔一樣的頭目,專門迫害法輪功。四大隊經常都以整訓的形式迫害法輪功,強迫寫「三書」,不寫就超強度的走隊列、跑步,跑不快的用兩個大漢拖著跑。烈日下暴曬、站軍姿等等。強迫唱歌唱邪黨的歌,我們抵制不唱,趙鈺拉出去罰站、電棍電。同樣經受威脅、恐嚇、剝奪睡眠、坐板、不准上廁所、超時奴工,強制跑步,開批判會等迫害。

後來我又被調到六大隊二中隊,每天做長時間奴工,從早六點到晚十點,甚至十一點。隨時都有包夾人員緊跟,連睡覺時都有包夾在床邊,監視在床上的一舉一動。有時空閒的時候,就強迫坐板,不准亂動,不准說話,我們拒絕「轉化」的都被剝奪通信權,會見權等。

兩次被強制離開家鄉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重慶主辦召開亞洲議會和平協會(AAPP),中共的610非法組織,懼怕法輪功學員講真相,驅趕重慶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背井離鄉,到市外迴避。重慶西站派出所逼迫我及另一位女同修唐彩梅離開,我拒絕後,警察提著手銬來威脅:不走就到派出所關幾天。質問他是誰規定的,你們開會就要迫害法輪功?你們開會為甚麼要擾亂人民的生活秩序?警察說,是上面的規定,沒辦法。單位保衛科廖述壽、葉昌兵藉機派車將我們拉到外地。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至十四日,重慶要召開亞太城市市長高峰會議,重慶市610指使各單位強制驅逐法輪功學員離開重慶。十月十日,重慶西站派出所威脅如不離開就關押幾天。機務段保衛科長杜勇軟硬兼施,派保衛幹部魏景川將我帶離外地十多天。

被控告人江澤民在任期間,一意孤行的發動了這場對眾多修心向善的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慫恿壞人迫害好人,嚴重破壞了中華民族的道德價值觀,使得近十多年來社會風氣日益敗壞,使道德與法律處於崩潰邊緣。根據《中國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監管人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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