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聖操的私家雪佛蘭轎車也被非法扣押,至今未還。
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劉聖操被非法拘禁在吉林市看守所。宿明英、尼玉仙兩人血壓高,看守所拒收,二人被所謂「取保候審」回到家中。
三月一日,劉聖操的辯護律師去看守所會見了劉聖操後,到豐滿分局了解情況並遞交手續,國保大隊預審科的人說劉聖操的「案子」已於當天遞交到豐滿檢察院了。第二天,律師去豐滿檢察院,向接待人員遞交了要求不予報批捕的意見書,同時附三份關於類似法輪功案件在全國三個地區檢察院不報批捕的成功先例,供豐滿檢察院參考。
劉聖操三月八日被非法批捕;三月九日家屬接到非法批捕通知書。
三月十四日下午,劉聖操的代理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劉勝操,看守所人員驗證所有手續後排隊等待(就三個會見室),排到時,看守所人員說辦案單位來提審劉聖操,叫律師等。律師說:「是我先來的,應該是我先會見。」看守所人員不給安排,律師只好等待。
辦案單位非法提審完劉聖操後,看守所人員不及時將劉聖操帶出去,有意拖延時間,阻止律師會見(律師在外看的清楚)。律師要求找所長,說明自己還要急著趕回北京呢。看守所所長問甚麼案子,律師回答說:法輪功案子,所長說:「那還辯護甚麼,寫悔過書不就完了嗎?」下班時間到了,律師白等了一下午。
三月十五日早六點,律師就到達吉林市看守所排隊等待會見(八點三十分上班),後見到劉聖操。
五月六日,構陷劉聖操女士的案卷被移送到吉林市豐滿檢察院;五月十八日豐滿檢察院人員到看守所見劉聖操,拼湊不實材料,企圖誣判,並讓劉聖操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和悔改書,劉聖操拒絕。
五月二十日,豐滿檢察院和豐滿公安分局共計三個人又竄到看守所逼迫劉聖操放棄修煉法輪功,軟硬兼施,劉聖操寫了堅修法輪功到底。他們暴跳如雷,口出髒話罵人。
吉林市看守所人員也參與迫害,經常問法輪功學員寫不寫不煉功保證書等。
參與迫害的單位和個人:
豐滿區公安分局白山派出所警察:於化龍(冤案辦案人)、李岩、車海哲、陳瑞佳、王龍、候金星、洪呈、季廣東;
豐滿公安分局警察:原野、高麗剛、孫聖國、於春海、馬雲峰、呂林生、王鶴、徐博;
吉林市豐滿公安分局法制大隊:張文、晉雲飛
吉林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趙東兵、楊威、李志春、趙銘宇、歷威
吉林市豐滿檢察院:王新平、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