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後,王秀閣被綁架到勞教所三次,每次一年。第一次是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超期關押四十天,第二次零二年一月份先綁架到拘留所,在送勞教所因為迫害嚴重一天三次送勞教所,勞教所拒收派出所又改送洗腦班。二零零七年七月送勞教沒收改判勞教監外執行一年。
王秀閣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以下是她在控告書中陳述的被迫害情況。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突然有法輪功學員告訴我說天津抓了很多學員,上邊有指示不讓煉法輪功了,我和法輪功學員急忙買了上北京的火車票,在等火車的時候突然有學員說問題解決了,上邊不管了,天津抓的法輪功學員全都釋放了,我當時別提多高興了。我們每天早上還和法輪功學員照常煉功弘法,就是每天多了一些陌生人的面孔,我是一個普通修煉者,也不管那麼多,煉完功就回家,照常到學法小組學法,這樣沒過多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那天早上我和往常一樣到公園煉功,突然看到很多警察和便衣驅趕我們,不讓我們煉,還聽說把輔導員全都抓起來了,我們趕緊到省委反映情況,結果好多警察和便衣還有當兵的,把我們抓的抓,驅趕的驅趕,不走就打,我們也沒有別的辦法,這樣我就回家了。看電視上也在誹謗大法,看到這些我的心都在酸痛。從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那天起那些陌生人就是警察和便衣已經就跟蹤到每位煉法輪功的學員家的住處,摸清了這些學員的名字和住址,這時警察就按名進門騷擾法輪功學員要法輪大法書,要錄音帶,要錄像帶,問還煉不煉法輪功,說上邊不讓煉了,你們上不上北京,其實就是把我們監控起來了。再加上我們要上北京上訪,我們就成了嚴控對像,警察不停地非法抄我們的家,綁架我們進派出所、拘留所、洗腦班、勞教所,每次綁架都會給我們精神造成恐懼和肉體折磨,金錢和物質上造成重大損失。
從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警察對我的監控就沒有放鬆過,快到七二零的時候有的法輪功學員就知道江澤民和共產黨手段邪惡狠毒。弘揚大法的橫幅就不敢往家拿了,給了我,我就把橫幅拿回家並且藏起來,因為當時警察找橫幅找到我家,警察還威脅我說,我們派出所研究了半天,看你傻,要不就判你刑了,這樣就把我當成了重點,當然我們不怕,我們就聽師父的話,師父教我們做好人,好人,更好的人,我們做錯了甚麼有我們的師父,我們的心對師父對大法更堅定了,我們就告訴我們周圍的人,修煉大法能祛病健身,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幹壞事。我們還到北京告訴江澤民和所有當權者,到北京後話還沒等說,北京的警察和便衣就把我們抓起來了,警察叫我們拿自己的錢買的臥鋪票,卻讓我們坐在列車的過道上,因為過道上有列車員有乘警和乘客來回走動,走不過去,警察卻說往他們身上踩,到了我們當地派出所,警察就把我送到拘留所,從那天起我更是警察監控對像,警察和610人員還有國保大隊的人員,經常到我家非法抄家,他們見甚麼拿甚麼,如:大到現金、大法書、電腦、打印機、錄音機、錄像帶等,小到家庭日用品如:毛巾、豆油、襪子、拖鞋、字典、鍛煉身體用的槓鈴、手機、燒香用的香爐等(因為它是銅的可以賣錢)他們見甚麼就拿甚麼,表面上是在法輪功學員家蹲坑等抓別的法輪功學員,其實是在打撲克耍錢,拿人民的血汗錢,幹賭博的事。這還不算,還把我用帶膠的帽子扣在我的整個頭上,把我的嘴蓋上怕我喊「法輪大法好」,差點把我憋死,綁架到派出所,雙手用銬子銬到上下鋪人用的鐵床的床頭上,把我銬出了心臟病,差點死了,又把我送到分局,給我捆到老虎凳上,雙手銬在鐵椅子上,腰上還串根鐵棍,第二天他們又把我像押送犯人一樣警察手裏拿著槍,腰間綁住子彈袋又把我像犯人一樣押送到拘留所,從長春拘留所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勞教一年。
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到了勞教所,首先進了六大隊,李桐是大隊長,孫明豔、侯志紅是獄警。當時我是被非法關押在三小隊,孫明豔是管三小隊的獄警,進勞教所當天孫明豔就用手打我的臉,打累了就用桌子上的書打我的頭,打累了就用電棍電我嘴的周圍和嗓子,專門電我嗓子的吞咽部位,電的我好幾天吃不了東西,過了幾天就又把我送到了五大隊。
五大隊大隊長是王麗梅,王麗慧是獄警(也就是警察),是管我們小隊的專管獄警也挺狠,不是她們狠,她們說上邊有令,小隊裏有一個堅持煉法輪功的就不給她們漲工資,江澤民利用金錢把人民拖下犯罪的深淵。當時我堅持煉,並說「法輪大法好」,為了金錢大隊長王麗梅和王麗慧用電棍瘋狂地電我,把我叫到一個沒有人的屋子裏,沒有床鋪,就睡在水泥地上,那天王麗梅在下班前拿著電棍說,我先電你兩下,明天我休息,你等著,我休息好了再來電你。她休息了兩天才來上班,就在這種情況下我還得做奴工活,不幹活有包夾看著,王麗梅這天上班晚上她沒有回家,半夜王麗梅就用電棍瘋狂地電我,一邊電一邊說,咱們勞教所沒打死過人,今天打死你就算第一個。她把我擠到一個角落裏,一邊說一邊電,不是你要決裂,是我們打的你不叫你煉。她用電棍電我的頭、肚子、手,電的電棍沒電了,她說我回去充電,回來再電,她充完電回來又電我。就這樣用電棍電我到了天亮,電的我全身都是傷,就連包夾我的人都哭了,有的人說被嚇出了病,王麗梅還教唆吸毒犯人打了我兩頓,這時我躺在地上起不來,也沒人管我,我躺了一會兒,我慢慢起來我就開始吐。我零一年七月份被打被電的,我的傷痕到了新年還沒好。
我本來身體沒有病,在勞教所每天有一群人給人量血壓,非說我血壓高,叫我吃降血壓的藥,不吃就往嘴裏灌,吃的我別提多難受了,又換了一個人,一量我的血壓驚呆了,說你怎麼沒有血壓了還吃降壓藥,我說是你們叫吃的,我想你們不是叫我吃藥嗎,我就點明和她們要專治心血管的藥,她們就不給了,其實她們不是給你看病,而是想把你折磨出病來,她們說:有江澤民為她們撐腰她們甚麼都不怕。
在勞教所每天早晨五點鐘起床洗漱完畢就趕緊勞動,做奴工,每天三頓吃飯時間十分鐘,到晚上十點鐘才收工,有時活忙還得加班,也不讓洗澡,上廁所也得有鐘點,一個小隊一個小隊的去,叫我們穿犯人服,戴犯人標牌,晚上上廁所也得三個人以上一起去,無論多累多困也得叫起來一起去,如果碰到警察上廁所我們解大便沒解完也得趕緊出來,等警察出來我們再進去。
勞教所的管理科長廉光日(男)經常給我們開會說,共產黨是暴力機器,是血淋淋的機器,是一個暴政推翻另一個暴政的機器,共產黨怕過誰?不決裂還煉就自己看著辦吧。現在回想起來,她們真的就沒有把我們當成人,所以她們才能幹出傷天害理的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我零七年起訴過一次,當時起訴的是派出所和分局610人員,立了案,案子已經到了吉林省政法委,但是直到現在也沒人敢管,也管不了,因為江澤民當政下邊的人誰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