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六十五歲的谷曉華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谷曉華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我去永定門信訪辦為法輪功鳴冤,被非法拘留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初的冬天,幾個山東大學生趁寒假來京為法輪功上訪,帶著別人給的電話找到我家,遭人惡告,遭綁架,被非法拘留了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春,我與幾個同修去亞運村派出所要求釋放被長期關押的劉靜航等法輪功學員,結果被亞運村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朝陽看守所,我在絕食七天後才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秋,我因參加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趙昕的追悼會被警察跟蹤,被迫離家去我妹妹家住。二零零一年初的冬天過年前,棗營派出所警察闖進我妹家,將我綁架到朝陽看守所,在那裏我遭到毆打、野蠻灌食,被脫去外衣綁在門板上凍了一天一宿。
二零零一年六月,北京朝陽區「610」辦洗腦班,我是黑名單中的一個。一天下午,我在買菜的路上被亞運村派出所所長張旺和幾個社區的女人綁架,劫持到朝陽區洗腦班,張旺臨走時說,他若不把我弄去,他這個所長就不讓當了。第二天凌晨三、四點,我們被劫持到「大興法制培訓中心」(即洗腦班)迫害一個月。
從洗腦班回家後,我立刻上明慧網聲明「轉化」作廢。為防止報復,我把房租出去,開始長達半年的流離失所的日子。二零零一年年底,「610」人員利用租房中介給我打電話找到我,將我綁架到朝陽看守所,準備非法勞教,勞教的理由就是我上明慧網發表嚴正聲明。
在送女子勞教所之前,我先被劫持到調遣處,每天罰蹲,晚上幹活幹到半夜十一、二點,不完成定額不讓睡,所幹的活有包筷子、穿魚食、做蠟、擇羊毛、做月餅盒。勞教所為了提高所謂「轉化率」,白天逼看污衊大法的錄像,晚上不讓睡覺,叫熬鷹,利用包夾犯人輪番上陣,甚麼時候轉化,甚麼時候讓睡。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可得兩千元。那些包夾還說:「不打你不罵你,就是困死你。」隊長還明說勞教所有死亡名額。法輪功學員無論是精神上還是肉體上飽受摧殘。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因遭人惡告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四年。當時預審是張勝男,他違規一人審訊,所寫口供我即不承認也未簽字,他就下了逮捕令,把我送往七處。開庭時檢察院公訴人姓崔,審判長不記得了,家裏還給我請了律師,結果律師在開庭時根本沒幫我辯護,不但沒作無罪辯護,而且明知他們沒有當場見證人,三個月後才叫看門老張補了個偽證。我沒認的律師倒替我認了,還假惺惺的提出給我少判,明知上訴不開庭還想賺我上訴費,被我拒絕。這種趁火打劫的事,其實是律師協會聽「江」的指揮。
北京女子監獄和北京女子勞教所一樣,法輪功學員一進去就遭強行洗腦「轉化」迫害,不轉就折磨,有的法輪功學員就被迫害死了。我在監獄中長年累月糊各種紙盒,監獄還經常檢查身體,化驗DNA、抽血。
二零零九年九月,我在順義牛欄山一旅館落腳,因身份證上有公安局做的標記,被老闆給報案,牛欄山派出所警察來旅館非法搜我的包,裏面有我的隨身聽和U盤,他們就以此為藉口抄了我的家,把我綁架到順義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後又將我非法勞教兩年半。
在這兩年半中,我經歷了更殘酷的迫害,在集訓隊遭強制「轉化」迫害的一個月中,我親眼看到一個關小號的法輪功學員被灌食差點灌死,被折磨致精神失常。一位法輪功學員被多個包夾壓在身上打,這個法輪功學員後來被賣到外地。北京勞教所將法輪功學員賣出去當勞力,有賣到馬三家的、呼和浩特市的、山西的。
在非法勞教期間,我被逼下大田幹重體力勞動。勞教所獄警還欺騙法輪功學員家屬簽甚麼幫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