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告人江澤民當任時,為洩一己之妒忌,親自發起、計劃、實施了對法輪功的迫害。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澤民下達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指令,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敗壞了國家體制、憲法及法律,致使控告人的身體和精神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根據憲法、刑法,被控告人江澤民犯下了如下罪行: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剝奪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遭多次綁架、非法關押);剝奪公民財產罪(師父法像、手抄本《洪吟》等私人物品);非法搜查罪(兩次沒出示任何證件進行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撬窗戶強行進入搜查);非法拘禁罪(綁架到金山屯區的「公安局會議室、街道辦事處、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等」);故意傷害罪(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酷刑折磨、鶴崗二看酷刑折磨);侮辱罪(污衊法輪功);誹謗罪(誹謗法輪功);暴力取證罪(派出所撬窗戶強行進入搜查);虐待被監管人罪(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酷刑折磨、鶴崗二看獄酷刑折磨);徇私枉法罪(江澤民為一己之私發動迫害法輪功);刑訊逼供罪(被檢察院起訴科的警察刑訊逼供用皮鞋踢傷腳面),綁架罪(在家被綁架三次,);侵犯通信自由罪(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扣留家人寄的信件);濫用法律罪(濫用刑法第三百條);破壞法律實施罪(破壞憲法實施)。
關淑玲在一九九八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嚴重的心臟病痊癒,大腦供血不足的病症消失,頸椎上雞蛋大的包不翼而飛,肩周炎病症沒了。她兒子從小就患有「隔代遺傳胎帶來的角膜潰瘍」,家裏傾盡了所有的積蓄不但不見好轉,而且越來越嚴重,一九九八年幾近雙目失明。在關淑玲修煉法輪大法後,給兒子讀了三天《轉法輪》,兒子能睜開眼睛後,自己看了三天《轉法輪》,僅僅是六天的時間他的眼睛就痊癒了。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關淑玲與丈夫都被綁架的日子裏,年幼的兒子孤苦伶仃,在這種長期的重壓下,幼小的心靈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原來能歌善舞的他現在孤寂寡言。
下面是關淑玲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在中共對大法弟子的十幾年迫害中,我經歷了兩次勞教,一次判刑,無數次的非法拘留,其中經歷的殘暴迫害如:支棍鐐銬、上大掛、大背劍、地環、眾人摔打、灌食、抽血、打針等等。
被停止教學、騷擾、非法關押、勞教
一九九九年五月份,學校五一放假過後,剛上班,校領導就把我們學校煉法輪功的人員都找到辦公室,每個人過篩子,必須保證不煉法輪功了,才允許繼續教學,可我覺得師父救了我們家三口的命,我怎麼能忘恩負義、失去做人的原則呢?就這樣我被停止教學了,班級學生可不幹了,他們在黑板上用一份純真的心寫上了「我們不要新老師!」在這場迫害中校長也是受害者,「上級」經常因為我的事找校長「談話」,校長雖然很無奈,也得經常找我「談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在電視上看到誣陷法輪功很不理解,按正常思維,誰也不會把一群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上億人推到政府的對立面,他們可能不知道大法的真相,所以就想講大法祛病健身的奇蹟,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晚上,我們全家在經歷了圍追堵截、歷經輾轉後,隔日到達了北京。我們在尋找上訪的機會,可是上訪無門啊。
從北京回家後看到的是大門上貼著封條,進院子看到被撬的門上樑的窗戶,進屋裏看到的是滿屋狼藉,師父的法像被抄走。這之後,我和丈夫就被關到了局裏會議室,被逼迫放棄信仰、非法拘禁一個多月。孩子才十一歲失去了父母的照顧,又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真是孤苦伶仃啊!
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我與當地幾十名大法弟子去政府信訪辦上訪,要求無條件釋放被綁架、關押的金山屯法輪功學員。一群警察對著我們沒頭沒臉大打出手,有的被拽上警車,我和李季被挾持到公安局。然後把我們分別非法拘禁在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等處。這次綁架對我進行的非法拘留和非法拘禁一直持續到二零零零年的四月中旬才被無條件的釋放回家,持續了六個月。
二零零零年四月下旬,僅僅在家呆了五天的我,又被綁架到金山屯區看守所,之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被迫做奴工挑豆、種菜等,同時被迫洗腦每天聽誣陷大法的謊言、看誣陷大法的電視。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金山屯區團結派出所想非法扣留我和丈夫的身份證。派出所長和警察到我家警察揚言:「切斷我們家的經濟來源,如果不交出身份證就把我和丈夫都勞教」。他們強行把我拖到派出所,當時把我的膝蓋處拖得血肉模糊。我絕食七天,被非法拘留半個月後才回家。期間,孩子沒有父母照顧,電飯鍋裏的米飯已經酸了,臭了還在吃。迫害給幼小的心靈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在鶴崗第二看守所遭「支棍鐐銬」等殘忍折磨
二零零二年五月六日中午,我下班在家吃飯時,警車狂叫著來到我家,當即下來幾名警察,在我家亂翻一氣,搜走兩本手抄經文,毫無理由的把平時看電視用的調頻器也搶走了。我被綁架到金山屯區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一日,因為絕食抗議迫害,我被轉到鶴崗二看繼續迫害,我進監房時,警察剛強迫大法弟子看完栽贓陷害大法的錄像,所長就領著他的一位朋友來到十四號監房,他以為這種精心炮製的造假錄像會使大法弟子受騙,從而動搖對大法的信念呢,就問大法弟子:「你們看完錄像思想有甚麼轉變啊,你們還煉不煉功了?」大法弟子怎麼會被這種雕蟲小技所欺騙呢,當即大法弟子們爭先恐後的揭露了邪黨對大法栽贓陷害的謊言,並講述了大法的美好和修煉大法後按照真、善、忍去做,會身心受益的親身體驗。所長看到欺騙未能得逞,便暴露出地痞流氓的真面目,歇斯底里的吼道:「你們等著,我就不信共產黨鬥不過你們,治不了你們。」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四日,警察以煉功為由,對大法弟子進行了殘酷的迫害。大法弟子煉功,立掌發正念,警察進來干擾,並訓斥監號長(犯人):「她們煉功你為甚麼不管?」監號長說,江澤民、共產黨都管不了,我怎麼管呢。幹警聽後無理智的喊:「你管不了她們,你別想回家!你判緩(判三、緩四)我這裏也不放你回家!」
接著,又進來一群警察帶著皮帶、「小白龍」等,把我們從炕上拽到地下連踹帶打推搡到走廊,我們不停的喊「法輪大法好!」並說警察打人是執法犯法,他們卻邪惡的大叫:「上頭有令,打死煉法輪功的算自殺!」他們一邊喊,一邊氣急敗壞的把前幾位大法弟子支棍鐐銬,然後又到附近的監獄、看守所收集刑具,還不夠用,就現買材料焊了很多刑具(支棍鐐銬是約一米長的鐵棍上焊上腳鐐,把雙腳用鐵環分別固定在支棍兩端,然後串上手銬,再把雙手銬上,這樣被銬的大法弟子不但身體無法坐直,而且吃飯得靠人喂,上廁所得用人抬)。
當時,二十六名大法弟子都被他們強行砸上支棍鐐銬,坐在地磚上。當時正是穿絨褲的季節,監房裏本來就陰冷,再長時間坐在地上,那種冰冷有凍骨頭的感覺。即使如此,警察為了加重對我們的迫害,又弄來了電風扇,對著我們打開吹。大法弟子沒有一個怕冷的,獄警們見此情景又變換了招數,下令給刑事犯輪流看管大法弟子,晝夜不許閉眼睛,並有意煽動說,法輪功這樣,你們就跟著倒霉吧。如果幹警在監控室看到有閉眼睛的,就懲罰刑事犯。在這種邪惡的監控下,只要大法弟子一閉眼就立刻會遭到水澆或打罵。一次一位刑事犯看我們鎖著刑具整日整夜坐在冰冷的地磚上,她實在不忍心就隨手給大法弟子披了件衣服,結果沒過幾分鐘就衝進來幾名警察給她砸上了腳鐐。
警察曾說這種酷刑三天就可以使臀部腐爛,大法弟子承受八天酷刑沒有一個臀部腐爛的,警察都覺的不可思議。又過了幾天,十三號監房也有二十五位大法弟子遭此迫害,最長時間持續了半個月。從我親身經歷的迫害事實,我明白:原來鶴崗二看的「先進」是迫害人招數的「先進」、酷刑「先進」、警察凶狠「先進」。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我遭受這種酷刑第八天被金山屯區公安警察帶回(公安局政保科長到我丈夫工作單位勒索一百五十元錢),手被單銬在椅子上一夜,五月二十二日我被綁架到哈爾濱戒毒勞教所,並告訴我被非法勞教三年。
大約在勞教所被迫害兩三個月吧,我又被帶回金山屯區看守所把對我的三年勞教改成了判刑四年。這種視法律當兒戲的卑鄙荒唐手段實在讓一個有正常思維的人不齒。這期間所謂的提審,我被檢察院起訴科的警察刑訊逼供用皮鞋踢傷腳面。
非法庭審時我給當庭講真相,講大法的美好,講大法祛病健身的奇效。庭長張海濤無奈的說:「那時你不讓別人知道在家煉就好了。」旁邊的女陪審員說:「我說庭長啊,這裏可是法庭哎,咱們不能這麼說啊!」
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暴打、吊銬、地環、大背劍等殘忍折磨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被綁架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在這裏的每一天,刑事犯受惡警指使寸步不離的看管大法弟子,甚至連洗漱和上廁所都跟著,隨時都有被刑事犯打罵的可能,別說人權了,簡直就是人間地獄。在集訓隊裏,我要求寫申訴,被獄警暴打耳光,打的我眼冒金星,頭暈目眩,差點昏厥過去才罷手,之後還把我強行關小號,戴地環,長達一個多月之久。
後來把我分到一監區,因我不背報告詞,被強行整日整夜罰站好幾天。然後強迫我做奴工,在超強的勞動下,不給大法弟子記分減刑,我們問隊長此事時,隊長說:「你們不是犯人,只有不煉了(所謂的轉化)才可以減刑。」
二零零三年的一天,有犯人說我沒戴名籤,王博濤等人就把我關進電工房,用手銬銬我兩天兩夜。二零零三年四月在一監區抗勞不出工被拽、打,強行逼迫出工。
二零零三年五月因抗議做奴工,我和張連文、張淑芬、梁偉被關進監舍獄警辦公室強迫罰蹲,不蹲就指使犯人暴打、用繩子綁,並由犯人念誣陷大法材料強行洗腦。由於我們堅決不妥協,後來我和張連文、張淑芬、梁偉被關進小號很長時間才被無條件放回。從小號放回時,我已經被迫害的全身浮腫,手腫得像饅頭,每走一步,每動一下都撕心裂肺的痛,不能洗衣服,連端飯碗都很吃力。大法弟子孟淑英幫著洗衣服。
二零零三年六月中旬我們拒絕出工、穿囚服,被犯人生拉硬拖的弄到車間幹警辦公室,我在車間電工房內雙手吊銬,一上一下坐在鐵凳子上,幾天幾宿不放下來。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日因為我晚上煉功,次日獄警上班就讓犯人把我拽到獄警辦公室,然後獄警指使犯人對我實施酷刑迫害,想逼迫我保證不再煉功。她們對我說:「你保證不再煉功就讓你回去,否則對你不客氣!」先是五、六個犯人按著把我嘴粘上膠帶,想不讓別人聽到我遭迫害時的喊聲,接下來用圍裙蒙住我腦袋,然後對我拳打腳踢,打了一陣子,把圍裙拿下來,又給我上酷刑「大背劍」。過一會看我還不屈服,又把電棍拿來,在我眼前弄的直閃火花、「啪啪」做響,準備電我。
從早上八點多一直到下午兩點多才撤下大背劍酷刑。這次酷刑持續七個多小時,期間沒讓我吃中午飯,不讓我上廁所。後來我要求上廁所,監區長把我叫去說「不讓你表態煉不煉功了,你回去吧。」張淑芬、謝亞琴被關在一監區電工房也遭毒打,電棍電。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份我們在車間不報數、監舍不點名,被罰臉對牆碼小凳一週,不讓閉眼、說話,由犯人看著。
二零零四年元旦,我和張林文、孟淑英、高秀珍、張麗萍、張靜、劉淑芬、閻淑華、宋青、張淑芬等十九名大法弟子被關在洗漱室,站一宿不讓睡覺,由刑事犯監管。二零零四年二月,我們十六名大法弟子被強制在車間廁所邊面牆碼坐,由刑事犯監管。
二零零四年的二月初,我的家人來信,犯人都想看看我的家信,可是給他們看完這封家信後,還有良知的犯人都哭了,之後信被犯人王博濤搶走送給大隊長。這樣信被大隊長無理扣押後,我索要自己的信件時,卻被大隊長在一監區當場踢打,大法弟子張立平上前阻止,大隊長將張立平和我拖入辦公室,先實施大背劍酷刑,直到我要昏過去,才改成背銬酷刑(銬在辦公桌腿上)至深夜十二點多。張立平也被實施大背劍酷刑,同時遭毆打。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以來,我們三十六位大法弟子一直都被強制「碼坐」迫害,從早上六點到晚上七點,每天坐十三個小時。除每天方便三次,吃飯三次外,不讓活動,必須在小凳上坐著。惡警令兩名犯人看著,犯人時不時的就會對我們打罵。
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大法弟子謝亞芹因要求上廁所,被犯人打耳光,我們制止行惡。獄警叫囂「你們不是犯人把囚服脫了呀」。我們同牢房三十幾名大法弟子都脫掉了囚服。下午一點多,兩大隊長帶著獄警、二十餘名犯人拿著繩子把我們分別拖到廁所、水房、監舍,綁到床梯子上。我被雙手背銬在監牢坐在涼地板磚上,二十四小時這樣銬著,晚上不許睡覺。
一直到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上午,我和於秀英被反銬在水房的暖氣管子上,下午二點左右我被上大吊掛(雙手後背銬,掛在二層鋪的最高處,先強制拖、架起站在小凳上,掛上之後,踢開凳子,腳尖剛粘地),於秀英、張晶和我在同一個監舍,我被上大掛,大法弟子於秀英、張晶制止,結果被犯人打我們三人嘴巴子,還把栓我上大掛的繩子往上拽,使我腳尖離地,整個身體懸在空中。我被吊暈過去放下來,強行塞了速效救心丸,甦醒後又繼續吊掛起來,一直吊到後半夜。期間我被吊昏兩次。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八日因不戴名籤,由獄警帶領犯人將我背銬上大掛,腳尖點地並遭犯人辱罵,至昏死後放下來。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四日晚,我們大法弟子不點名,遭到犯人毒打,多數大法學員都被打,有的被打得過後很長時間依然疼痛難忍,有的鼻子被打出血。監獄長來到現場後,不但沒處理犯人,反而把我們大法弟子強迫坐在冰涼的地上,戴上手銬「反省」,後改成背銬床頭站一宿。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五日犯人把我背銬上大掛,腳尖點地至昏死狀態才放下來。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為爭取學法和一些我們應有的正常權益,我和大法弟子張曉波脫囚皮,由獄警帶領犯人將我背銬掛吊起,腳離地約二十公分,至昏死後放下,往嘴裏塞速效救心丸,並讓獄醫商曉梅打一針「冬眠靈」後又吊起(這次腳尖點地)。由於我仍處於昏迷狀態,持續約二十分鐘後改坐地背銬。後來從十二月二十二到二十九日張晶、張麗萍、我被手銬銬站,晚上我被送「監管室」坐銬。次日又被前銬吊掛(腳能挨地)在監舍自己的床鋪邊。白天夜裏連續吊掛,晚上不讓睡覺。
這次酷刑一直持續到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把我叫到獄警辦公室說丈夫和孩子來見我,其實是獄警安排丈夫來勸我順從迫害。結果丈夫剛走獄警再次帶著犯人將我背銬掛吊起,腳尖點地、至昏死後放下,往嘴裏塞速效救心丸,由獄醫商曉梅用長針扎人中處。甦醒後改為坐銬。晚上不讓睡覺。
一直持續到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被刑事犯單獨隔離包夾在病號監區,由犯人將我前銬掛吊起,腳能著地。除上廁所、吃飯、晚間睡覺銬在床上外,持續吊到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一日中午。有其他犯人去看後說吊得低,從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一日中午一直到十三日上午約九點左右前銬掛吊起腳尖點地,除上廁所、吃飯、晚間睡覺銬在床上外,持續吊著,期間昏死兩次,手麻木很長時間。二零零五年一月中旬才回監區。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一點多,獄警帶著六十多個犯人從車間返回監舍,將陳偉君、於秀英、高秀珍、高桂珍、張靜、我等大法弟子強行裹挾到五樓衛生間隔壁空屋。犯人搬、拽、踹、踩、掐大法弟子的手、腳等處,有的犯人甚至還坐在大法弟子的腿上,使用最下流的語言嘲笑、侮辱大法弟子的人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十五人絕食要求找幹警談話,無人理睬。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大法弟子為抗議迫害,拒絕去空屋進行所謂的「學習」。經「值道長」向獄警彙報後,獄警立即帶領幾十名犯人回監舍,不由分說,將大法弟子從各屋抬、拽、推、逼到「空屋」,然後十五個犯人對大法弟子繼續施暴。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獄警帶著犯人,一窩蜂衝進我們被強制碼坐的小屋,有的幾個圍著一個,生拉硬拽,推推搡搡;有的乾脆把人推倒,拽手拽腳抬了出去,抬到樓上。我是被四個犯人拽著胳膊、拽著腿抬到樓上的。六樓辦公室,臨時抽血處。屋裏滿滿一屋子人,有一個穿白大褂的,還有獄警。監獄醫院的犯護拿起針管,就往人胳膊上紮。有掙扎的,蜂擁上去一群人抱著拽著摁胳膊,直到抽出滿滿一粗針管血才罷休。過後,只見地上桌上到處都是鮮紅的血滴……知情的犯人過後說,都裝到了塑料袋裏密封包裝,標籤上是個人信息。
二零零五年三月我和大法弟子開始被灌食(一天灌兩次),灌食三天,獄警終於允許我給監獄獄政科寫信。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晚,為證明我們不是犯人,我們不點名蹲報,獄警不讓犯人回去睡覺,讓她們陪著我們點名,獄警大吼一聲:「我一個人就能劈了你們十四個。」於是駭人聽聞的暴虐行動開始了,「摁蹲」演變為「練蹲」,在獄警的監視中,刑事犯一次次將大法學員們一個個摁,一次次拎,夾帶著拳打腳踢。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晚,我們不點名蹲報,當班獄警領著犯人,對犯人說:「操練!」犯人在走廊開始摔打大法學員,打了兩輪後,對面的大法學員喊「不許打大法學員」。獄警讓犯人進屋打。每個屋都有事先安排好的人看著打,獄警在犯人給搬的凳子上親自指揮,我被犯人拽到監舍,並強行把我們打倒在地,四、五個犯人一齊上,拳打腳踢、並捂嘴巴;然後拽起來,再按倒。
我就這樣被不停的摔打,打了一個多小時,直到摔打的幾乎昏覺過去,胳膊被摔「喀嘣」響,由於響聲太大了,犯人們都驚呆了,才停止對我的迫害。我一隻胳膊被摔得不能動彈。此後大法學員張林文、張晶和我一直沒有蹲報,每天點名時都由四、五名犯人同時按倒在地。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我與於秀英、范國霞、李洪霞、張麗萍、張曉波、宋青、高桂珍、劉學偉等被刑事犯強行按蹲、踹、踢。
我絕食抗議時被強行鼻飼,被犯人看管施暴。由獄警坐鎮,獄醫犯人桑小梅親自鼻飼,四、五個犯人對我抬、拽、摁強行施暴。他們把食管從鼻子插進去,從嘴裏拽出來,反覆插、拽,最後給我灌完食,拽出食管,食管從胃裏帶出約三釐米高的血。當時看到對我慘無人道的折磨,犯人都哭了。
二零零六年五月五日出監那天因不穿監號服,被獄警唆使一幫暴力毆打,並強行套上監號服,然後被拽胳膊,拽腿的抬到監獄大門口,才允許脫掉監號服。
二零零九年夏季三名警察出示公安局的搜查證到我家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