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歲的高淑彥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她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美好,以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下面是高淑彥在控告狀中的部份內容:
我是一九九七年底修煉法輪功的,當時年僅二十七歲的我就患有後腦麻木、腰椎疼、子宮肌瘤等多種疾病,性格上是個得理不饒人的人,斤斤計較,吃虧難受,活得很苦很累。同事多次給我介紹法輪功我也沒往心裏去。有一次腰椎病犯了,不得已去了煉功點。以前因為腰椎疼,坐不了多一會兒就受不了了,當時在煉功點坐了二個小時,也沒覺得疼,心裏還覺得很舒服。不長時間,我身體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飛。學法前,我家裏的工資收入都變成了我的私房錢,學大法後,我按照大法「真、善、忍」對照,覺得我做的不真、不善,我就把錢如實的交了出來。和婆婆也能和睦相處了,幹家務活也不再嘮嘮叨叨了,能夠任勞任怨,學會了忍。曾經把錢看得很重的我,修煉法輪功後在單位堅決不收回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性格也變得平和了,天天沐浴在幸福和快樂之中。
短短幾年的時間,法輪功已經洪傳了大江南北,約有上億人在修煉。之所以這麼多人修煉,是因為法輪功能使人祛病健身,能使人道德回升。一九九八下半年,前人大離退休老幹部對法輪功調查報告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國家體育總局五次對法輪功的調查結果是:法輪功祛病健身總有效率達97.9%。然而,善於假惡鬥的江澤民出於妒嫉,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公開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
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我於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六去北京說明大法真相。然而卻被單位廠長趙寶波和總廠派出所所長劫持到居住地的水泥路派出所,所長張晉生對我搧耳光、打脖頸、侮辱謾罵、非法審訊。隨後把我劫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大約關押一個多月後,太平公安分局將我劫持到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遭萬家勞教所酷刑 幾乎失去生命
酷刑演示:老虎凳 |
在萬家勞教所,我們吃著半生不熟的玉米麵發糕和帶泥的蘿蔔湯,獄警強迫我們做奴工至深夜。好幾個月也不讓洗澡。我多次被鎖在老虎凳上,期間只給半碗玉米麵粥,一天兩頓,餓得人骨瘦如柴;關禁閉、罰站、銬在小號門上、寒冬臘月或春風刺骨的季節,竟讓我們睡在地上的草墊子上,由於寒冷和潮濕,渾身長滿了乾疥和膿皰疥,腿腫得走路艱難,一步一步的挪,小腿腫得和大腿一樣粗,棉褲都穿不進去,奇癢無比,難以入睡,真是生不如死。我們絕食要求無條件釋放。勞教所醫院院長宋某對我們拳打腳踢,野蠻灌食,有一次竟用渾身長滿膿包疥的人用的腳盆裝流食給我們灌食,鼻子插的直流血。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八日早,在萬家勞教所對拒絕放棄信仰的大法弟子的非法加期大會上,所長盧震山、副所長史英白和邪悟的人攻擊謾罵大法,我站起來制止,被獄警抓著我的後脖領子往出拖,我的後腦勺被狠狠的摔在地上,當時我就處於半昏迷狀態了。獄警把我拖出會議室後,就給我打了一劑毒針。中午我們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關在禁閉室(小號)裏,當時我昏睡不醒直到晚上。
酷刑演示:吊銬 |
當晚,警察把我們十五名法輪功學員雙手反銬用繩子吊在小號門上,腳尖沾地,長達十一小時到三十二小時之久,鑽心疼痛,小號裏一片辱罵聲、暴打聲、電擊聲、慘叫聲……獄警叫囂:再不屈服,就把你們送到男集訓隊。
之後還有眾多的大法弟子被陸陸續續拽到小號酷刑迫害。不幸終於發生了,在六月二十日,有三名法輪功學員失去了生命。
當時我被迫害的昏迷不醒,大小便失禁,醒來後成了殘疾人:部份失憶,兩胳膊左右、上下伸不到位,只能與身體成45度角。就是這樣他們怕惡行敗露把我們這些剛從死亡線回來的人關到悶熱狹窄的小號裏與世隔絕。
在這期間我們總廠廠長李劍釗將我非法開除公職,我由一個國家幹部、助理工程師,瞬間淪為無業公民。我被超期關押了八個月,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才回到家中。
再被非法勞教 多次被施銬刑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我被深圳寶安派出所非法拘留一個多月;二零零二年初單位廠長趙寶波又把我從深圳拘留所劫持回哈爾濱市,當天被水泥廠派出所的管片民警劫持到哈市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二年初我被太平公安分局非法勞教三年,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勞教所。
酷刑演示:吊銬 |
因我不放棄信仰,受到了非人的摧殘和折磨:獄警隊長李全明給我鎖在老虎凳上並雙手反銬,手銬都銬肉裏了,期間痛昏一次,大約七天七夜;雙手銬在二層鋪上七天七夜;兩次扣在暖氣管子上七天七夜;兩次扣在地環上七天七夜,由於整天整宿不讓睡覺,幾次昏倒在地,醒來後不知身在哪裏?勞教所看我還不放棄信仰,獄警逼我蹲在地上,讓刑事犯看著我們,不許動一動,動就是拳打腳踢,搧耳光,謾罵,數九寒天,只許穿線衣線褲,打開窗戶冷凍,幾次把冰塊塞在後背裏。整整蹲了一宿,寒冷、飢餓、恐懼、疼痛充滿身心。
第二天一早警察董紹新竟用厚厚的報紙抽打我們的臉。我們承受到極限違心的寫了思想認識。那種痛苦真是無法形容。在勞教所讓我們在潮濕的地下室裏幹活,尤其是逼我們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音像,我心裏飽受摧殘和煎熬,世界上再沒有比強迫人做違背良心的事更痛苦了。直到二零零五年初我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我在公交車上看電子小說,都是修煉故事,被一警察綁架到動力公安分局,後被非法拘留七天。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晚上八點多鐘,水泥廠派出所副所長趙勇和副所長李德軍帶著警察李洪賀及一個姓唐的強行闖入我家非法搜查,搶走我的大法書等私人物品,還有一份訴江狀。當時把我八十七歲的婆婆嚇得犯了心臟病。誘騙我到派出所,說問完話就放我回家,在那待了大約二個小時後,我要回家,結果強行把我關在悶熱狹窄的禁閉室裏十多分鐘,出來後要給我坐鐵椅子未果,再對我進行非法訊問。之後李德軍和姓唐的又要把我關在禁閉室,遭到我強烈抗拒,在抗爭中我倒在了地上,他們沒敢動我,凌晨三點又把我拉回水泥廠派出所,非法拘禁我一宿,八月一日把我非法拘留十五天,關到哈市第三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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