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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被迫害家人受株連 北京房山蘇秀榮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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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房山區婦女蘇秀榮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處處體諒、關心他人,夫妻關係和睦了,家庭幸福了。丈夫也走入大法修煉之中。

他們按照真、善、忍的法理教育兒女,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真正的好人。下雪的時候,怕學生上學不好走,他們夫妻二人為大家掃雪路。他們遇到矛盾向內找自己,吃虧讓人,孝敬老人,事事處處先考慮別人。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大法後,蘇秀榮一家人遭受了一般人難以承受的苦難,迫害他們的惡人說:「江主席說了,對你們法輪功殺無赦,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就連蘇秀榮未成年的女兒也曾被惡人毆打致昏死。二零一五年九月,蘇秀榮也加入了訴江大潮,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以下是她在控告書中陳述的被迫害情況。

一、因上訪講真話被關入精神病院

我是大法親身受益者,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我第一次進京上訪,剛到天安門廣場,就有幾個警察問我:「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就這一句話之後,他們就把我強行拖上警車,拉到天安門派出所關押數小時後,叫房山城關派出所警察馬玉良等人,把我拉回房山城關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後又把包括我在內的六十八名法輪功修煉者都非法關押到周口店精神病醫院,在那裏受到非人的折磨。精神病人的叫喊聲,再加上他們故意放大聲的搖滾樂,根本讓人無法休息。一頓飯只給半個饅頭、半碗稀粥、幾根鹹菜條。周德運說:「給他們點吃餓不死就行了,江主席有令,對法輪功殺無赦」。六十八名法輪功學員最大的七十多歲,最小的十幾歲。在精神病院被非法關押了四十八天,最後大家集體絕食五、六天,才勉強把我們放出來。

二、被關黃山店戒毒所洗腦迫害

過了一個多月,我又被騙到房山區看守所。從那裏坐上一輛大轎車,強行把我們拉到了黃山店戒毒所,都是馬玉良帶領著抓的人。隨後把我們帶到會議室,周德運說:「江主席說了,對你們法輪功殺無赦,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接下來整天洗腦、搜身,把所帶的大法書全都抄走了。天天給洗腦,還不告家裏人說關在哪裏。他們怕我們的家人知道了,把大門口貼成「植樹造林指揮部」來迷惑我們的家裏人,把家人急的夠嗆。快過年時,才告知家人並且讓每人交1000元罰款才可放出。當時我和我丈夫都被關押在內,家裏只剩下三個沒成年的孩子,他們說沒錢就不放你爸媽出來,大女兒被逼無奈從親戚處借2000元錢交的罰款。

三、多次上訪 多次被抓

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於是我多次進京上訪,但是多次被抓、關押,現在已經記不清楚有多少次了。

拳打腳踢
拳打腳踢

二零零零年初,我進京上訪,天安門的警察知道我是修煉法輪功的之後,就因為不說姓名地址,一腳就踢在我的胸口上,踢得我連連後退了好幾步,氣都喘不上來了。就因為相信政府,合法上訪,就遭到了如此對待。每次被非法抓捕、拘留都是半個月至一個月,並且有時不出示任何手續,從看守所出來不久,我在家中觀看法輪功錄像,警察闖進把我帶走又非法拘留一個月。

每次上訪遭到綁架後,送到拘留所強行搜身,連內褲都不讓穿,一絲不掛的搜查後,送到看守所不足十平米的小號裏面。小號裏被關進二、三十人,屋內還有普通犯人,牆角還有廁所,無法躺臥和休息。

四、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零年七月,從房山看守所給我綁架到了大興調遣處,我被勞教一年。

在調遣處裏,我們法輪功學員遭受了種種非人的折磨,現僅舉出幾例進行說明:一下車往調遣處裏面走的時候,就有幾個警察每人手裏拿著電棍,一直電擊我們,惡狠狠的不斷嘶吼著「低頭」。進到調遣處裏面之後,就有警察呵斥我們扒光衣服,一絲不掛的抱頭蹲在牆根,蹲了好長時間。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之後又叫我們把被褥都拆開,連成卷的衛生紙都必須一捲一捲的拉開,檢查有沒有法輪功的東西,當時在我的物品裏面翻出了一張大法經文,就有幾個警察輪番的用電棍電我,非法審問經文的來歷,我只能默默的承受著,在思想中反覆重複著:我修真、善、忍沒有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警察見無濟於事,接下來又叫我們重複做蹲下、起來的動作要做幾百個。做的過程中,嘴裏還要喊著「報告」、「到」、「是」的口號,如果警察認為某一個大法弟子喊得聲音小了一點,就指揮吸毒犯人(小哨)進行拳打腳踢,或警察用電棍電擊,七、八月份正是炎熱的夏天,伴隨著警察和吸毒犯人如狼似虎的謾罵聲,在太陽下暴曬,大法弟子重複著被體罰,被打罵,很多人都暈倒了,還有人被電棍電擊的站不起來了。同時,在那個炎熱的夏天,一個多月都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身上的餿臭味非常大,不管多燙的飯菜,必須在十分鐘內完成吃飯、洗碗、大小便。如果十分鐘內沒有完成,就會有警察安排的監視法輪功修煉者的吸毒犯人進行拳打腳踢,並拖到警察面前,不容分說,電棍已擊到身上。

有一次,因我在裏面煉功,遭到了吸毒犯人的拳打腳踢,惡語相向,並把我拖到了一個小黑屋裏面,好幾個警察,一人一把電棍,發出藍色刺眼的光亮,啪啪作響。一起對我進行電擊,電了很長時間,直到我的身體和精神幾乎就要崩潰了。

五、家人受株連 未成年女兒遭毒打

我在被判勞教期間,我十七歲的二女兒、十歲的小兒子和我的大姑姐,抱著相信政府,相信國家的心去進京上訪,要求給個合理的說法,按照法律流程辦事。回來後的第二天,我二女兒正在加油站上班,大隊幹部就把我二女兒騙到了大隊,說有上級領導找談話,談完話就回來,面對百姓的父母官,以及「談話」背後的重重陰謀,十七歲的未成年少女就這樣,沒有多想就跟著大隊的幹部走了。到了大隊,根本沒有所謂的領導找談話,幾個人連推帶拽的把我的二女兒推進了一個早已掛好窗簾的屋子裏,屋裏面還有幾個男人,說是城關辦事處的,由政法委書記周德運帶領著,不由分說,就動手打我二女兒,還讓「騎馬蹲襠式」的姿勢,用彈簧鞭子抽臀部。七月天熱,我二女兒只穿了一個短褲,被打的衣服都粘在了肉上,臀部也成了黑紫色。拳腳、電棍、彈簧鞭子輪番上陣,我二女兒被打暈三次。我不禁要問,一個未成年的小姑娘,就因為到信訪辦說句公道話,就要遭到這樣的毒打,還恐嚇她不准說出去,不准她上班,更不準任何單位接收法輪功的修煉者,否則就對該單位進行施壓。因為家人是修煉法輪功的,處處受到歧視,我大女兒忍受不了這麼大的精神壓力,迫不得已到了江西等地打工,十九歲的女孩,一個人在外舉目無親,吃盡了苦頭。

在打我二女兒的同時,大隊也用同樣的手段把我丈夫和大姑姐騙到大隊,電棍電、拳打腳踢,把我大姑姐毒打折磨的好幾個月都行動不便,並多次電擊我丈夫的生殖器,腋窩等處。

中共酷刑示意圖:長期綁床並電擊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擊

六、一家三口被綁架,自己遭野蠻灌食,注射不明藥物迫害

二零零二年大年三十上午,我們全家正在家裏貼春聯,突然闖進我家十多個警察欲綁架我丈夫,我上前阻止他們,十三歲的小兒子,二十歲的二女兒也和警察說,我爸爸沒做過壞事,你們不要抓我爸爸。他們一看我們上前阻攔,打電話又叫來幾輛警車,還有610的車、人,都停在了我家屋後還有小路上。警察和我們的爭吵招來了好多村民,警察一見人這麼多,更加強行著把我丈夫推上了一輛警車,把我二女兒也拽上了另外一輛警車,把我強行抬起塞進了一輛警車的後備箱裏,我小兒子被兩個警察掐著脖子,扭著兩隻胳膊,按倒趴在地上,一側臉貼著地,大聲的哭喊。聽到屋後我小兒子的哭喊聲,剛剛生完小孩二十二天的大女兒再也忍不住了,大冷天從屋中跑出來沖到警察面前,怒斥道,一個未成年兒童犯了甚麼罪,你們這樣對待,旁邊圍觀的村民也紛紛指責警察的不法行為,他們才肯放手。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警察把我們一家三口綁架到看守所,給我的罪名是妨礙公務。我一進去就開始絕食,到第八天開始給我非法灌食,從鼻子往胃裏面捅管子。有一次把鼻子捅出了血,還強行往裏捅,結果捅到了我的氣管裏,險些把我給憋死,我暈倒在地上抽搐,之後他們又給我戴上手銬、腳鐐,用擔架抬著把我押上了警車。到了房山縣醫院,給我非法強行用手銬,腳鐐在床上綁成了一個大字型,還強行往鼻子裏面捅手指粗的管子灌食,並強行注射不明藥物。每一次灌食的時候,我都痛苦的死去活來。在看守所囚禁期間,由於被注射不明藥物,我的眼睛從此受到了極大的傷害,看東西模糊不清,被關了一個月之後,又把我和丈夫、二女兒都轉移到了大石河610非法轉化班,不准睡覺,非法洗腦等多種方式進行強行轉化。

七、遭秘密綁架

二零零六年二月,我再次被戴上手銬,推上一輛車,因天黑不知道給我綁架到了一個地方。到了那裏,用另一把手銬一頭銬在給我帶的那個手銬中間的拉鏈上,一頭拉緊鎖在凳子最下面的橫撐上。我只能坐在椅子上彎著腰低著頭。屋裏還有兩個人,一個人問我:「你叫甚麼,在哪住」等,因為我有權保持沉默,我就沒有回答他們的問話,那個人就用大皮靴踢我帶在手腕上面的手銬,邊踢邊罵。我還是一言不發,他就連續的踢,直到手銬已經嵌在了肉裏,我的痛苦難以言表,手抽的像雞爪子一樣,已經變成了黑紫色,我感覺心臟跳動到了極限,幾乎要昏死過去了。這時,我隱約聽到,其中一個人說:「我們是警察,你不說我們也知道你叫蘇秀榮,告你說,上頭有令,對你們法輪功的打死白打死,打死了你也沒人知道。」憲法賦予了公民沉默的權利,就因為上頭的一句踐踏法律踐踏人權,踐踏人性的一句話,我卻為此飽受著非人的殘酷迫害。此後三個月,我的手指才逐漸恢復了知覺。經受了一夜生不如死的折磨之後,第二天上午他們把我押上警車,我才知道那是良鄉魚兒溝附近的一個地方,好像是良鄉國保大隊的人。

再一次給我囚禁在了良鄉的一個610轉化班裏,非法洗腦二十多多天,期間用威逼,恐嚇,欺騙,軟硬兼施,不准睡覺等不擇手段,對我進行著肉體上,精神上的所謂的轉化。四月從良鄉610,又把我強行送到北京七處第一看守所,囚禁了五、六個月之後,十月份左右,又從北京七處第一看守所非法轉押到房山看守所。直到二零零七年的七月,給非法定罪為利用邪教組織迫害法律實施罪,被判大刑五年六個月,押送到大興女子監獄。

期間我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承受著本不應承受的痛苦,高強度的體力勞動,精神上長期的摧殘,強行灌輸捏造的天安門自焚造假視頻等方式不分白天黑夜的洗腦,每天必須背會監獄裏面發放的污衊法輪功的東西,不背或者背不全,就體罰,不准睡覺,每天還強迫寫日記,還有進行思想彙報等等,精神已經接近崩潰,不忍再去回憶。

十六年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上我也僅僅只說出了一小部份而已,這也是全國大法弟子遭受到的迫害的一個範例,這場迫害是史無前例的,江澤民這個迫害元凶應受到正義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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