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四十八歲的蔡榮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蔡榮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自己及家人遭迫害的主要事實:
西格木勞教所的殘酷迫害
二零零二年,我在家中被一幫警察綁架到佳木斯郊區分局,被綁在鐵椅上,遭刑訊逼供。在佳木斯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二天後,我被劫持到西格木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酷刑演示:鐵椅子 |
在這個黑窩裏,我不僅僅遭受肉體的迫害,每天所受到的精神摧殘在我的心裏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傷害,我被逼迫走操、碼坐在小凳上,強迫聽、看誹謗大法的廣播、錄像,一天二十四小時不讓你腦袋休息;上廁所規定時間,稍微時間長點,獄警們就破口大罵,洗漱規定時間,有的法輪功學員行動慢了,獄警就把臉盆扔了,吃飯看誰不順眼,獄警就把飯盆兒搶去,摔在地上。獄警經常對法輪功學員打嘴巴子,破口大罵。
一次,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把誹謗法輪功創始人的牌子摘掉,獄警祝鐵竟毫無人性的把我的頭往牆上撞,我被撞得眼冒金星;獄警李秀錦、蔣佳楠窮凶極惡地打我嘴巴子,穿著皮鞋踢我,我被打的全身青紫,幾個月後身體還是青紫的;獄警還將我們兩手背銬、坐在冰冷的地上幾天幾夜;
一次,獄警李秀錦逼我們寫「作業」,我們拒絕寫。李秀錦就唆使刑事犯打我,我的臉被打青了。把我和幾個法輪功學員關押在一個小黑屋裏,雙手反銬在鐵床上,坐在水泥地上,兩隻腿必須伸直,不能彎一點,這種姿勢讓人非常的痛苦。十幾天後,獄警於文彬一邊大罵,一邊掐我的手,我的雙手都被掐出來青紫豆子,我的雙手腫得像饅頭一樣,都變了形。這種慘絕人寰的迫害,整整持續了二十五個晝夜。
這期間我的丈夫和女兒聽說我被迫害,於是托人到勞教所接見我,警察們為了掩蓋她們的罪惡行徑,給我打開了手銬。女兒看到我的手腫得變形,臉也青了,強忍悲傷,眼淚在眼圈裏打轉。接見完後,我仍舊被銬著。
家人被綁架 遭勒索鉅款
我的家人沒有修煉,我被非法抓捕後,家人還沒從悲傷中走出來,友誼路派出所警察又像土匪一樣再次上門抄家,肆無忌憚的欺負善良民眾,家人實在氣不過,終於忍無可忍,跟他們發生了衝突,結果丈夫的三個哥哥和一個朋友及丈夫的姐夫都被警察綁架走。丈夫和他的幾個哥哥被勒索很多錢,才被放回。派出所警察仲強還說他的牙被打掉了,無恥的勒索家人六萬元,其實這警察鑲的是假牙。
這次迫害,家人損失二十多萬元,家中的經濟陷入了危機,女兒被迫輟學,上社會打工。丈夫承受極大的痛苦,再也沒有往日的笑聲了。
再次被非法勞教
我在西格木勞教所被迫害了整整兩年,直到二零零四年四月才出獄。由於我經常被酷刑折磨,身體受損很大,胳膊抬不起來,吃飯夾不到菜,無法梳頭。早上起來時,腰痛難忍,每天起床都得四十多分鐘。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我去一位法輪功學員家,剛一進屋,就被佳木斯向陽分局的兩個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半月多,家人又被勒索近萬元。
二零零八年,我在佳木斯市中心醫院門診,無故被幾名警察綁架,當晚被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佳木斯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了五個月,家人又被勒索了一萬多元,我才得以回家。
十六年來,在江澤民集團的滅絕性迫害政策下,法輪功學員一直遭受著精神、經濟和肉體方面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家人也都在提心吊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