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歲的任會芳女士,原是咸寧市捲煙廠職工,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迫害的十六年裏,任會芳被多次迫害:六次被非法關押,一次被非法勞教,多次被騷擾,四次被非法關進洗腦班,一次長達八個月的流離失所,多次被非法罰款,肉體、精神、經濟和家庭都受到極大的迫害。
以下是任會芳女士提出控告的事實和理由: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八日,咸寧市溫泉岔路口派出所警察在下午六點左右將任會芳從家中非法帶到岔路口派出所,由警察陳真會非法訊問當地法輪功的情況,並告誡說不要所謂「串聯」等鬼話。
七月十九日晚上七點左右,任會芳在去湖北省政府為法輪功上訪的途中,被武漢市江夏區紙坊派出所警察非法劫持並強行帶到派出所非法審問和搜身,在派出所非法關押了一夜。第二天由當地派出所夥同單位人員強行帶到岔路口派出所非法關押在鐵籠子裏三天三夜後,非法轉到咸寧溫泉雙鶴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三百元才放回家。回單位上班,強迫寫不煉功的「保證」,任會芳不寫,被非法停工,不准上班。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八日,任會芳到北京依法上訪,八月二十六日晚八點在北京葦溝租住的民房裏被警察綁架,參與者是咸寧市溫泉公安分局副局長宋瑞生、警察金國新、陳真會等,還有北京朝陽區葦溝聯防隊人員,並非法劫持到北京昌平收容站非法關押一天二夜,二十七日下午被非法轉到咸寧雙鶴橋拘留所關押。任會芳在北京去依法上訪期間,咸寧市捲煙廠保衛科長王永光(已經遭惡報死亡)從家人手裏勒索了現金一千五百元。
在被關押期間,任會芳絕食抗議這種剝奪人身自由的迫害。當時的獄警是劉金龍、畢明雲。在這期間,家中親人和單位領導輪番威逼、脅迫寫不煉功、不上訪的所謂「保證」,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任會芳拒絕配合,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勒索三百元所謂的生活費後,又被直接轉到溫泉韻泉賓館洗腦班繼續洗腦迫害,逼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雜誌和報刊等書籍。當時洗腦班的負責人是咸寧市經委主任王金榮,咸寧市司法局劉志、溫泉公安分局羅某某等人看守,咸寧市捲煙廠門衛陳登洲,還有胡燕等包夾夥同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一人一間房,二人包夾,當時非法關押了六名法輪功學員。二十多天後,由於溫泉公安分局警察羅某某被人砍傷遭了惡報後,洗腦班就解散了。隨後,任會芳又被非法關押到咸寧市捲煙廠賓館所辦的洗腦班繼續被迫害。當時洗腦班負責人是曹志華、陳登洲、胡燕等。
因長期被關押迫害,任會芳的身心受到嚴重摧殘而出現病態。非法關押十多天後,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被當地「六一零」和溫泉公安分局非法轉移到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任會芳被不斷非法提審和恐嚇,被看守所獄警曹迎久(女,四十多歲)強行逼迫長時間面牆下跪。非法關押二個多月後,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溫泉公安分局度志祥從家人手中勒索一千二百元現金後,然後夥同溫泉分局副局長宋瑞生、岔路口派出所兩名女警察一起,將任會芳非法劫持到湖北省沙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由於絕食抗議這種非法行為,於二零零零年二三月份,警察又把任會芳劫持到武漢市何灣勞教所六大隊迫害。
何灣勞教所的迫害手段是:
1、限制人身自由:被二犯人包夾,不准與法輪功學員說話,吃飯、上廁所、睡覺、幹活等都被包夾管制著,沒有自由。
2、高強度軍事訓練:每天長時間搞軍訓,變換花招折磨人。
3、強行學習:背誦勞教所規章制度,寫心得體會,如不配合,就不准睡覺,罰站軍姿、關禁閉、反覆抱物爬樓梯、睡覺不准掛蚊帳讓蚊子咬(因為旁邊是菜園,蚊子多)等等。不只是任會芳這樣,還把全體勞教所人員都拉去反覆抱物爬樓梯、睡覺不准掛蚊帳讓蚊子咬,以挑起勞教所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讓勞教所人員加重打罵法輪功學員,加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4、侮辱人格:經常緊急集合,脫光衣服,侮辱人格,搞甚麼安檢,把被子衣服日用品全部扔在地上,弄的亂七八糟。
5、欺騙上級:如有上級領導來檢查,就把勞教所人員都關起來,不准上廁所,床上鋪上新看單新看被(看單看被是每人交三百六十元現金買的,不准用,只准檢查時擺出來給領導看的,勞教期滿也不准帶走,也不退現金),欺騙領導。
6、高強度體力勞動:每天勞動十四小時,還動不動就加班,強制做奴工產品,如:用內衣廢布製作用來擦飛機的棉紗,用手工編織出口芭比娃娃穿的毛衣,等等,勞動強度大,時間長,任會芳的雙手腫痛,活動不便,連穿衣扣扣子都困難。即使這樣,獄警還逼迫任會芳繼續長時間勞動,完不成任務還要受各種體罰。值得一提的是,勞教所獄警要勞教人員抓蚊子,講任務,完不成任務就受到體罰。這是找茬來折磨人。
7、唱邪黨歌曲:吃飯前全體勞教人員唱歌,如果發現有法輪功學員不唱歌,就全體不准吃飯。勞教所六大隊隊長姓饒,副隊長是劉暉。
任會芳從勞教所回家後,被單位保衛科長期監視居住,監聽家裏的電話,還強迫到單位保衛科學習,寫認識,寫保證,如不配合,就不准上班。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任會芳又被非法劫持到溫泉雙鶴橋拘留所,當天下午由度志祥等人將任會芳羈押到通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進看守所,任會芳就被一女獄警強行脫光衣服,檢查,侮辱。在非法關押期間,任會芳遭到溫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副局長)、度志祥(政保科長)、錢建新(副政委),還有市「六一零」等七八個人的非法審訊。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勒索五百五十元現金才放人。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晚上八點多鐘,溫泉公安分局的宋瑞生、捲煙廠保衛科的王永光等一夥十幾人企圖綁架在自己家中的任會芳。任會芳把房門反鎖不配合,警察就哄騙任會芳的丈夫說不關她,只是問一些情況。到了晚上十二點,任會芳的丈夫由於害怕,被迫答應了這夥人,將任會芳騙到岔路口派出所。結果,任會芳去了就不准回家了,被非法關押在鐵籠子裏,由陳騰飛看守著。第二天早上,任會芳趁機會走出了派出所,在外流離失所八個多月。在外期間,宋瑞生夥同單位保衛科王永光等人到處找任會芳,並且夥同隨州派出所到任會芳的娘家大姐家進行威脅騷擾三次。
二零零二年過完年,任會芳回到咸寧後,又遭到咸寧溫泉岔路口派出所程樂斌、咸寧市公安局錢建新等人的非法審問。不久,又遭到溫泉公安分局馬長根、咸寧市公安局警察到家中威脅和騷擾。
二零零二年十月,任會芳又被岔路口派出所劉金龍、畢明雲、單位保衛科劉應良和黃宇等人的綁架,任會芳被非法關押在咸寧浮泉山莊洗腦班進行精神肉體迫害。在這期間,警察劉金龍、畢明雲強行給任會芳剪頭髮、照像,進行人格侮辱。市「六一零」的徐孟良找任會芳談話,捲煙廠王會,溫泉電影公司李桃花作為包夾把任會芳非法關押在一間房裏,看管著任會芳,不准出房門,不准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講話,吃飯只能在房間裏,不准與其他人交往。洗腦班主要負責人是陳根新、金志勇。
二零零三年十月咸寧竹文化節期間,任會芳又遭到岔路口派出所畢明雲、劉金龍和分局的程樂斌等人強行非法抄家,將法輪功書籍和師父的法像搶走。
任會芳還遭到單位的中共人員迫害。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四年,單位買斷。在這期間,任會芳遭到單位長期剝奪其勞動權,連生活費都不給,並且派人長期監視跟蹤和監聽電話,監視居住。捲煙廠自辦洗腦班,任會芳多次遭到來自單位的迫害。任會芳五次找單位領導講真相,要求上班,但是單位領導不但不准其上班,還五次都打電話叫岔路口派出所來抓人,威脅恐嚇,並遭到副廠長王新球的辱罵。
捲煙廠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是:楊書記(遭惡報已死亡),副廠長王新球,保衛科長王永光(遭惡報已死亡),廠辦主任張小平,保衛科陳登洲,劉應良,黃宇,姚功成,曹志華。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十一點左右,任會芳與其他三人一起從外面回家後,又從家中出來,準備去買菜,剛下樓,就被下面蹲坑的程樂斌等警察綁架了,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迫害三十七天。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溫泉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劉寧又到法輪功學員任會芳家中騷擾,企圖勸她出賣其他法輪功學員,做假人證,遭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