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後,葉會明多次被入室搶劫、綁架關押,多次被送往勞教所,長期被扣發工資、獎金,多年被非法監控,如今被迫流離失所。葉會明的丈夫徐發領(大家公認的好醫生) 兩次遭非法勞教,二零一零年八月再次被綁架、非法判刑六年半,仍在鄭州監獄遭受迫害。
葉會明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請最高檢察院對被告提起公訴,追究相關責任。具體事實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基於當時鋪天蓋地的恐怖氣氛,葉會明被迫寫了檢查,交了大法書。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葉會明去北京上訪,被單位接回後,被新鄉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一個月。在此期間,她吃不飽,還記得一桶稀湯麵條裏面漂了幾片菜葉,一層菜蟲子;睡不好,十幾個人一個大通鋪;讓乾插紙盒的活,每個人都有任務,手指上磨的都是倒皮;限制用自來水,更不用說喝開水了;出來時還收三百多元的生活費和照相費。從二零零零年去北京後,單位沒讓葉會明再上課,一直當勤雜工用。
二零零一年天安門「自焚」偽案後,葉會明因向司法廳廳長寫信揭露真相,被單位三次送往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關押「轉化」,還美其名曰「出差」,終因放棄修煉而導致舊病復發。
二零零四年起,在正常上班的情況下,葉會明因繼續修煉,被單位長期扣發工資或獎金。年終考核多次被定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不給正常漲工資。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中午,新鄉牧野分局國保大隊惡警錢霖一夥劫持著葉會明的丈夫徐發領敲門入室搶劫,從葉會明家搶走了電腦,打印機,DVD,錄音機,mp3和大法資料等,價值近萬元,至今對所搶財物未出任何手續。並將葉會明劫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徐發領被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八年四月,新鄉司法幹校領導知法犯法,對葉會明實行二十四小時非法監控,並將原來所發的福利費作為迫害費發放,以達到對法輪功人員經濟迫害的目的。每位參與非法監控的職工每年可得到一萬多元的獎金。惡人自知迫害善良不得人心,於是無恥的將迫害費的發放與校領導的年終考核掛鉤。只有他們的年終考核達到百分之一百的「優秀」率,迫害費才百分之一百發放。在這赤裸裸的權錢交易下,個別職工就變得喪心病狂起來,對葉會明實行貼身跟蹤,電話騷擾,上門騷擾等手段,給葉會明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這種迫害持續到二零一三年單位併入河南省司法警官學院才停止。
更邪惡的是,新鄉丹陽派出所張保良、董法戰、程衛東、曹國政等人,在非法監控人員馬思貞、趙永海、王繼紅的配合下,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七日和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對葉會明家進行了兩次入室搶劫,先後搶走了大法真相資料,筆記本電腦和mp3等財物,並將葉會明兩次劫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共計十五天。後來得知他們搶走的財物都交到衛濱分局周志強處。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葉會明的丈夫徐發領在新鄉開往原陽公交車上講真相,被惡人誣告,被公安非法抓捕到原陽看守所非法拘留。葉會明去丈夫單位轉移電腦、打印機等財物被惡人發現,追到放物品的同修處。八月二十五日晚十一點多,新鄉市公安局樊建峰、牧野分局錢霖、朱震、南橋派出所張晉鑫、曹國政等人劫持同修敲門,闖入葉會明家中,搶走現金三百多元、銀行卡三個、U盤五個、手機兩個、衛星接收鍋一個、電腦主機、鍵盤、DVD、存摺、大法資料等,將葉會明劫持到新鄉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一天,並非法罰款五百元,索要體檢費二百元,未出任何手續。
在關押拘留期間,警察將葉會明勞教二年,送往十八里河勞教所,因葉會明不配合體檢返回。九月六日放葉會明回家,警察對單位施壓,單位又扣發葉會明工資二年。
葉會明的丈夫徐發領被非法判刑六年半,至今仍在鄭州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早上七點四十分,葉會明上早市買菜,有精神障礙的妹妹在家裏。期間,新鄉市公安局和新鄉市衛濱區分局南橋派出所張晉鑫、王翔、於慶軍、高新展、劉傑等分兩伙用開鎖技術,闖入葉會明在新鄉市南環綠都城一處住宅(家裏無人)新鄉司法幹校院內居住處(妹妹在家),掠走筆記本電腦、移動DVD、手機十部、播放器兩個、移動硬盤、U盤、讀卡器兩個、五十元充值卡一張、電子書、全部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及部份真相資料。
八點三十分左右,葉會明走到司法幹校大門口,三個便衣警察攔路搶劫,搶走葉會明隨身攜帶的手提包,(包裏有現金、醫保卡、手機、鑰匙、日常用品等),葉會明不跟他們走,他們用葉會明隨身穿的防曬上衣綁住其雙手,強行將其抬到車裏,劫往衛濱分局將其手腳都銬在鐵椅子上不能動。照相過程中,葉會明不配合,惡警於慶軍罵罵咧咧還卡住葉會明的脖子打了她,打了還不承認,還說:「誰打你了?我打你你哪受傷了?」另有一不知姓名的小警察拽葉會明的頭髮。下午去體檢,葉會明不配合返回。傍晚時分,衛濱分局十幾個人劫持葉會明去醫院,有一壞頭子還說:「兩個人架住她,把她夾在中間。」到醫院不顧葉會明死活強行按住葉會明抽血、做B超體檢,那場面就像日本侵華的七三一部隊再現人間,體檢完還有人恬不知恥的說:「還是人多力量大。」
葉會明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在拘留所裏,葉會明滴水未進,七月十八日晚八點多警察通知單位同事將其接回家。回家後被迫交三千元保證金取保候審,否則不給家門鑰匙和醫保卡。被搶的其它物品至今沒有歸還,未出具任何單據。
警察的貿然闖入,使葉會明的妹妹受到驚嚇,無人照顧的情況下,長了一身痱子,導致其病情加重,整天罵人,自言自語,認為新鄉人太壞,劫道的都劫到家裏頭來了,還說他們是警察,吵著要離開新鄉。
二零一五年一月,王翔、於慶軍將陰謀加害葉會明的案卷移送到衛濱區檢察院起訴,葉會明不得不放棄工作單位,帶著有精神障礙的妹妹離開新鄉,流離失所。
以上事實,皆因江澤民發動迫害導致,葉會明請求執法機關維護法律尊嚴,懲惡揚善,對江澤民及其幫凶提起公訴,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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