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和丈夫(同修)在家中被綁架到派出所,夜裏轉移到看守所,讓我睡在地上。第二天早上號長給我拿來一身號服(犯人穿的衣服)讓我穿上,我告訴她說:「我沒有犯法,我不會穿這衣服的。」她說:「告訴你,到了這裏,就得聽我的,你穿也得穿,不穿也得穿。」我告訴她,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按真善忍做個好人沒有錯,更沒有犯罪,所以我才不穿這裏的衣服。聽我給她講了道理,她沒再說甚麼。
到了八點後,這裏的管教上班來了,看到我沒穿號服,當時就叫來四個所長,添油加醋的說:「這還了得,到了這裏還敢這麼隨便,你以為到你們家了?來人,無論如何也得把號服給她穿上。」號長不敢怠慢,喊來室內幾個有勁的說:「把衣服給她穿上。」那幾個人上來給我穿號服,我強烈反抗,大概有半個小時她們才把衣服強行給我穿上,那四、五個人已經累得一臉汗。我把衣服脫掉,並且給她們講真相,最後有的人就不再強迫我穿號服了。可是有一個小女孩很想在管教面前表現,發了瘋似的把我剛剛脫掉的衣服又強行給我穿上。她的這種表演讓門外的四個所長和一個管教很下不來台,他們看我總是把衣服脫掉,就把我銬在鐵門上。
我一看脫不掉號服,就不停的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過了半個小時,那個女管教又來了,讓看守管教幫我把手銬打開,讓我去她的辦公室與我聊聊。我想利用這機會正好給她講真相。到她辦公室,她給我找了一個凳子讓我坐下,我坐在那裏,心想我必須得救她。還沒等我張口,她就說:我給你凳子坐,你怎麼也不謝謝我呀?我告訴她:首先我沒有犯法,我也不會像犯人那樣服從這裏的任何規定。如果今天我們不是在這裏見面,不是以這種形式見面,也許我們是朋友,但今天既然以這種形式見面了,那我們就只能用這種形式溝通。我告訴她,修大法的人都是好人,請你不要敵視她們,就像今天的我一樣,我們沒有仇吧?你為甚麼非要讓我做我不能做的事情呢?如果現在我們是在外面你會這樣做嗎?她說不會。
她又說:「希望你也為我想想,我穿上這身衣服,我就得管你們啊。」我告訴她:「你這種思維是錯的,你的生命是你自己的,你為甚麼不為你的家人、孩子想想,你是為誰工作?誰又會給你生命的保障?共產黨讓你幹甚麼你就幹甚麼?那你有沒有看過柏林牆?」她說:「我看過了,你不用再給我講了,我見到你們的人太多了,甚麼樣的都有,但還沒見過你這樣的,然後她用手指了指身後的監控。我明白,她通過我的講真相,已經明白了,但出於自己的工作又沒辦法與我說明。
談到最後,她說:「我送你回去吧,到監室裏和她們幹點活,時間過得快一點。」我很嚴肅的告訴她:「不可以,我不會給共產黨幹一點活的,我更不會讓它拿著我們的勞動所得再反過來迫害我們大法弟子。」她看到我說話這麼堅定,急忙說:「好吧、好吧,不幹就不幹吧。」她把我送回監室後把那個號長叫到一邊說話,告訴她不要管我的事,有甚麼事管教自己找我談。
就這樣我整天在裏邊發正念,到了晚上我就煉功,一開始她們不讓,我就跟她們講真相,告訴她們大法弟子就得煉功。時間一長,她們也明白了。不但不阻止我煉功,還幫我找監控照不到的地方,並讓我教她們也煉功。
再說那個當初我剛進看守所時拼命給我穿號服的小女孩,號長用她時,就給她兩句好話,不用她了就沒有好臉色給她,而且警察還跟她說:「據了解,她得判刑一至一年半。」因為她是盜竊的,盜竊金額在那個檔上了。這個女孩整天無精打采的以淚洗面,因為她整天哭,監室裏的人都不理她。最後,她看到監室裏的人都找我說話,而且小案子的人也都陸續的回家。一天晚上她申請與我一起值夜班,湊到我跟前說:「阿姨,我想問你點事?」我說:「好哇!你有甚麼不明白的儘管問。」她說:「你還恨我嗎?」我當時一愣,馬上反應過來了。噢,我是修煉的人,我從來不去恨任何人。
看她長出了一口氣,好像把那顆心放下了。我又告訴她:「只要你真心改過,你的案子會有一個好的結局。並給她講做人的道理,最後給她做了三退。告訴她誠心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臉上露出了一絲笑容。
過了幾天她就開庭了,回來後告訴我:「阿姨,在庭上,法官問我認罪嗎?我說認,剩下的時間他再說甚麼我都不知道了,心裏一直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求大法師父保祐我,我知道錯了,以後再也不會做壞事了。」
出來後她的律師告訴她要有心理準備,結果不會很理想。女孩還說:「阿姨,我相信你的,我知道錯了,師父就會保護我。」我點點頭,示意她繼續念。三天後,管教喊她收拾東西回家。這個女孩激動的哭了起來,臨走時只跟我一個人打招呼說:「阿姨,回家後我一定叫我媽媽煉,我永遠都不會忘了你。」
最後我所在的監室裏的人都不背監規了,取而代之的是都在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些人後來相處的都很好,最後連號長也說:「你們法輪功真好,我這回服了,出去後我也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