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哈爾濱八旬李文春被騷擾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八旬老太太李文春,二零零零年七月三十一半夜一點多鐘,被當地派出所、哈爾濱香坊區分局和哈爾濱610的人把大門撬開抄家,她的老媽從此臥床不起、離世;女兒從此精神受刺激、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五點多鐘,李文春老人被十多個警察入室綁架,強行送到市第二看守所(鴨子圈)非法關押十八天,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因年紀大,監外執行。香坊610和街道辦事處時常電話騷擾,逼李文春寫甚麼保證。

下面是李文春自述被騷擾、關押、勒索等迫害的經歷:

我叫李文春,女、八十二歲,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原來身體有很多疾病:小腦萎縮、心臟病、風濕病、中耳炎、血脂高 、貧血、灰指甲、腰間盤突出、婦科病等,通過修煉法輪功,全都好了。

這麼好的功法,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江澤民一夥鋪天蓋地的打壓,下面是我被騷擾、關押、勒索等迫害的經歷。

二零零零年二月初,為了向政府反映情況,給大法說句公道話,我和李淑蘭、齊國豐三人去了北京,下火車就打車去信訪辦。下了出租車,還沒找到信訪辦,就被一夥警察給綁架了。送到哈爾濱駐京辦事處,哈爾濱香坊區公安分局一位馬姓警察把我們接出來,說送我們回家,讓我們把錢都拿出來,買飛機票。當時我們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就把帶的錢都交給了馬姓警察(李淑蘭九百元、齊國豐七百元、我三百五元),結果我們是坐火車回來的,在車上也不給我們買吃的,因錢都被收去。沒錢買吃的,又很餓。就幾次要求買吃的,馬警察才讓我們吃了一次飯。到哈爾濱把我們押送到哈爾濱香坊公安分局。我家人被迫交了三千元錢才把我放回來。那倆位同修家裏交不上錢,就把她們劫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的一天,我聽說黑龍江省展覽館裏展覽一些誹謗大法和大法師父,毒害世人的東西。我就和幾個同修去展覽館,在留言本上寫下了「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寫完後警察馬上就綁架我們了,把我們戴上手銬押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又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十一半夜一點多鐘,當地派出所李衛民帶領哈爾濱香坊區分局和哈爾濱(610)的人,把我家的大門撬開(我家是平房,自己家一個大院,把煤棚子也給撬開,翻東西。我老媽當年九十多歲,夜間上廁所,我起床扶她,才發現院子裏有一幫人在翻東西,把同修放我這的東西都給翻出拿走,拿走甚麼我也不知道。這時一幫警察闖進屋裏翻東西,把我老媽和我老伴嚇壞了。老媽從此臥床不起,後來就離世了。老伴是個老實人,嚇得不敢說句話,還怕我被抓走,一個勁堵我的嘴,不敢讓我說話。我小女兒和她孩子在我家住,把她娘倆也嚇壞了,我女兒從此精神受刺激,生活不能自理。

他們把我看的一本《轉法輪》書和幾張經文,還有大法師父法像給搶走了。白姓警察隊長說要把我帶走,我說你要帶走我,就把我老媽也帶走。他一聽,說,你不走也行有三個條件:一、你不能和別人聯繫、你不能打電話;二、不准通風報信;三、不准在一起串聯。

因我的心願就想去北京說句公道話,所以在二零零零年十二八日,再一次去了北京。上訪不成,就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剛到天安門廣場,就被幾個警察給綁架了,把我們關押在天安門廣場派出所後院。關有半天的時間,我們沒報名,就關押到北京海澱區拘留所,關押十四天。在這期間,警察提審我們好幾次,因為我們做好人沒有錯,所以一直沒報名字和地址。後來我們就絕食。有一天,一個年輕警察瞪著我說:你都這麼大歲數了,快過年了,說出地址和名字就回去了。我就給他講, 「法輪大法好」的真相。那個警察一個耳光打過來,就把我打倒在地上。

十四天後,把我們又轉押到河北省高碑店平房拘留所關押。在走時還要我們在海澱區拘留所十四天的伙食費。並說;不管你們吃不吃飯,都得交錢。到河北省高碑店平房拘留所後,還是讓我們報名和地址,讓我們吃飯放我們回家。我們不配合,第五天警察說放我們回家,讓我們每人拿二百元錢買車票,我不說地址,就把我拉到附近派出所,讓我呆在走廊裏,我自己就走脫了。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早五點多鐘,哈爾濱香坊區分局主管(610)的王殿濱帶十五、六個人,院子六、七輛警車,把門騙開,一進門就把我推倒在沙發上不讓我動。開始抄家,用我家的菜刀把抽屜撬開,把我小妹存放我家給兒子結婚用的一萬七千元錢搶走。還有我剛換的真相幣一千元和我平時花的錢不知多少、我的金項鏈、金戒指,還搶走我的大法書籍四十多本、法輪章、資料、真相台曆、《明慧週刊》全部搶走了,裝了兩麵包車。後來我妹妹的一萬七千元錢、金項鏈、金戒指要回來了,其他東西都沒要回來。

後來把我非法判刑三年半,因我年紀大,監外執行。

今年我去廣州看兒子,孩子們要陪我去香港等地去玩玩,到公安局就不讓我出去,辦護照都不給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