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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遭騷擾、勞教 甘肅慶城縣王立群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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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甘肅慶城縣55歲的法輪功學員王立群屢遭騷擾、恐嚇、勞教等迫害,妻子在高壓下離世。王立群2015年6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

被控告人江澤民當任時,利用人民和國家賦予的權利,親自發起,策劃,實施了對法輪功的「文革式」的迫害, 自1999年7月20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江澤民 「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從1999年7月20日起,控告人王立群被綁架兩次,被非法抄家一次,被非法勞教三年,上門騷擾無數次,對他及家人造成嚴重傷害。

根據《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江澤民一手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犯下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綁架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搜查罪;誹謗罪;侮辱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非法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故意 傷害罪;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瀆職罪;徇私枉法罪;侵犯通信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

下面是王立群先生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先生於1992年5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法輪功要求修煉者從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提升道德水平。修煉法輪功不但能祛病健身,還能使人變得誠實、善良、謙讓。1993 年8 月,中宣部和公安部聯合召開第三次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表彰大會,會議專門邀請李洪志先生為與會的先進分子做免費康復治療,效果顯著。為此,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在8月31日發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致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感謝信》,對法輪功的神奇祛病健身功效給予了高度肯定。

法輪功已弘傳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世界人民的愛戴和尊敬。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功因對人類身心健康做出的傑出貢獻,獲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和信函3000 多項。法輪功書籍被譯成40種語言,在全球出版發行,並可在互聯網上免費下載。加拿大前總理哈珀連續9年為世界法輪功日發來賀信,他在2014年的賀信中這樣寫道:「法輪功使世界數以百萬計的人受益。向慶祝法輪功傳世22週年的人們致以最誠摯的問候。」

我在修煉前,由於常年為生活奔波,積勞成疾,也感到人生迷茫。1994年,正當我徘徊在人生十字路口時, 我有幸修煉法輪功,李洪志老師給我調理身體,從此我無病一身輕,人也顯得很年輕,朋友、熟人見後總是說我越活越年輕。我按法輪功「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考慮,做生意從不偷工減料,不摻雜使假,經常助人為樂,濟困幫貧,受到周圍人的好評,被個體協會選為會長、工商聯副會長等,連年被評為五星級個體戶,還在全縣廣播站廣播表揚。

我妻子修煉前患有肺結核、婦科病等,身體極度虛弱,常年吃藥,不見好轉,我煉法輪功後,她也一起煉,很快全身疾病不翼而飛。她處處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對孩子言傳身教,兩個孩子因此變得聰明、懂事,品學兼優,一家人生活祥和溶洽。親朋鄰里看到我們的變化,紛紛學煉法輪功,好些人多年的頑疾康復,好些即將破裂家庭變得和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點多,驛馬鎮派出所所長楊宏俊開著警車到我門店門口將我綁架,後將我帶到驛馬鎮派出所,一趙姓民警做筆錄,慶城縣公安局政保股警察周軍峰非法審訊,隨後我被周軍峰和幾個警察劫持到我家,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把我臥室翻了一個底朝天,搶劫走了我每天學習的法輪功書籍數冊,又把我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持續一星期左右,不讓回家,因找不到迫害證據,才將我放回。隨後又強迫我每天到驛馬鎮派出所報到一次,一直延續幾個月,使我和家人精神上受到極大傷害,生意上受到很大損失,少說也有數千元。此次迫害據說是慶陽地區給我們幾個法輪功義務輔導員成立的專案組實施的。

後來據驛馬工商所的熟人告訴我說:在99年之前,公安部門早已從驛馬工商所把我在工商聯合會驛馬分會、個體勞動協會工作人員公示欄的七寸照片,未經過我本人同意偷偷拿走。對我進行有預謀的蹲坑跟蹤、盯梢。據原驛馬派出所趙姓警察說:「跟蹤一個人,太不容易。」他說他為了跟蹤我吃了很多苦,我早晨4點煉功,他也跟著起來,我走哪他就跟哪。

1999年10月,我來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不久被當地警察綁架到北京一個派出所,隨後被轉押到一看守所非法關押4天,被滾大板(兩手按手印),隨後我被戴上手銬由慶城縣公安局賈姓民警和驛馬鎮派出所所長楊宏俊將我劫持到慶城縣公安局,被銬在冰冷的暖氣管上十幾個小時,後被非法關押到慶城縣看守所。期間遭到非法審訊,慶城縣「610」準備給我和法輪功學員徐峰掛牌在慶城縣街道遊街侮辱人格,後遭到我親友和正義人士的抗議才取消。37天後慶城縣「610」勒索我一千多元後放我回家。

妻子說在我去北京之後,警察動輒半夜上門騷擾,兩個小孩常常從睡夢中驚醒,嚇得直哭,由此對孩子精神上造成的傷害無法彌補。有一天晚上警察上門騷擾說:「你丈夫在北京,我們要去接他,你要給我們一千多塊錢的路費」,妻子說:「我們孤兒寡母的,連生活都困難了,哪來錢給你們。」就這樣僵持著,妻子又怕嚇著兩個孩子,讓他們小聲點,他們不聽。喊叫聲驚動了鄰居,鄰居是個女的,看到這場景,嚇得像失了魂似的,一會兒上廁所,一會兒到我們窗戶旁邊看看,不知所措。

2000年4月24日,我正在外面給人乾裝修活,驛馬鎮派出所所長楊宏俊打電話讓我去派出所,說有領導要找我談話,我騎摩托車來到驛馬派出所,派出所所長楊宏俊說人在慶城縣,我說我把摩托車騎回家,順便給家人打聲招呼,他們說不行,開車直接把我帶到慶城縣公安局。慶城縣公安局的門延景讓楊宏俊把我送到慶城縣看守所去,我才知道上當受騙了。

我被慶城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就被慶城縣公安局劫持到蘭州市安寧區第二勞教所,勞教所拒收,我又被轉押到蘭州市平安台第一勞教所(甘肅第一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在我被送往勞教所的路上,一個送我的民警說:「最好勞教所不收,把他領回去,我們調查王立群時,都是說王立群好話的」。

甘肅第一勞教所(蘭州平安台勞教所)是一個很殘酷的勞教所,以農業為主,勞教人員每天要幹很重的體力活。我被劫持到裏面時,正是五月天,大熱天出工,不給水喝,渴的受不了。把用來磨鐮刀的水都端起來喝,有時用鐵锨翻地,累得滿身流汗,只能穿著小褲頭幹活,背上冒的汗水乾後形成一層白色的粉末鹽巴,每天幹不完隊長分派的活,就要受到帶隊警察的毒打,勞動工具非常低劣,手常常被不光滑的鐵锨把柄把磨出很多血泡,疼痛難忍,晚上收工後還要看誹謗法輪功的電視,進行精神上的摧殘。一個法輪功學員由2~3個包夾看著,不准與別的法輪功學員說話,動輒拳腳相加,上廁所都要包夾跟著。

由於對法輪功的造謠誣陷宣傳和勞教所警察的誤導誘騙,當時我被迫放棄修煉法輪功,因此造成的精神傷害無法彌補。後來我被轉到三大隊,在轉隊時,大隊長虎相賢就從我家人給我的現金中拿掉300元,我也不敢說,就白白的拿走。

三大隊是個大田隊,專門種苞米,到收苞米時,是將苞米稈與苞米一塊割下來,賣給附近的奶牛廠作飼料,每個人要扛著幾十斤苞米稈跑步走,裝上車運走,幹慢了就會遭到組長的拳打腳踢。在這暗無天日的黑窩裏,我遭受著精神上肉體上的非人摧殘。

我被非法勞教後,我們開的玻璃裝潢店不得不關閉,十幾萬元的材料只處理了幾千元。家庭的重擔都落在妻子一個人身上,她既要租房住還要供養兩個孩子上學,隔段時間還要強忍暈車的痛苦,到千里之外來看我,給我送錢送衣物。妻子說兩個孩子很聽話,每天按時回家,從不撒謊,女兒當時只有十歲,每天放學回家的路上撿廢飲料瓶等,賣錢來買學習用品。

我從勞教所回家後不久,慶城縣「610」門延景與當地派出所的指導員李某某到我租住的地方繼續騷擾。一次慶城縣公安局周軍峰給我家座機打電話說:「我來看看你」,我說:「沒必要,我生活的好好的,有啥看的」。大約一個多小時後,周君峰就從慶城縣開車來到我開的小店,我質問他來幹啥,他支吾了一句,感到沒趣,就帶著隨從匆匆離去。

還有幾次派出所說是上面要來人檢查,讓我過去與他們配合,我說根本不可能, 他們見我堅定的拒絕,只好討個沒趣溜走。我曾經被迫配合他們做違背良心的事,給我造成的精神傷害無法言表,我只有用抽煙、喝酒來解脫自己精神上的痛苦,破罐子破摔,沾染社會惡習來宣洩內心的悲痛。

四年以後,我從新走入修煉,我家又被多次騷擾。在精神恐懼和壓力下,妻子病倒在床,很快離世。我的精神幾近崩潰,時間不長,慶城縣「610」 主任張某某、驛馬鎮司法所一女工作人員到我家騷擾。在我妻子去世不到半年,慶城縣公安局姓賈的一個甚麼頭,帶著七八個不明身份的人,邊說邊闖進我門店,到我居住的各個房間亂竄,一個女的還拿著手機不停的拍照,最後姓賈的問我:「你對這件事是怎麼看的」?意思是我對我妻子去世是怎麼看的,我說:「我們一家人都處在悲痛之中,你要我說甚麼?」他聽我口氣不對,一個個灰溜溜的走了。

還有一次,驛馬鎮司法所幹部魏正華與派出所所長李某某又到我門市部說:「上面要檢查,你到店裏待著。」我當時問魏正華,我說:「咱們都鄉里鄉親,你們到我店裏來一次次騷擾,讓周圍的人怎麼看你們,我是周圍公認的好人,人人都知道我煉法輪功,都是善良人,你們為甚麼還要幹這種不光彩的事?」他說:「我們也沒有辦法,是上面的安排(610辦公室)的,我們也不願意這樣,有時遛的遠遠的看你在不在。」

所有這一切災難的罪魁禍首就是發起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江澤民必須為此承擔一切罪責。因此我請求最高人民檢察院對造成我嚴重傷害的元凶江澤民依法提起公訴,要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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