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家人去山東省最高法院和檢察院申訴,遭推諉。
九月二十二日,田麗莎被劫持到濟南女子監獄後,九月二十八日,家人去看她,警察跟蹤旁聽,說與大法有關的話題,就被打斷,並威脅說:再說與大法有關事,不僅對田麗薩不好,還要取消家人會見資格。
家人見完田麗莎後,去到山東省最高法院提交申訴狀。之前,家人給山東省最高法院郵寄過申訴狀,被退回,原因是需要本人親自去。
山東省最高法院人員接待了田麗莎家人,說他們有明文「規定」,法輪功的案子不接,並給家人出主意說,去山東省檢察院提出抗訴。
家人又去了山東省檢察院,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告訴家人,省高法這是不負責的行為,提起抗訴後,就等於失去了一次機會,必須走完法院程序,最後才到檢察院。
家人又回到山東省最高法院,這次省高法的一個接待人員態度跟上次完全不一樣,非常熱情,把家人帶到一個安裝有攝像頭的房間裏,問家人有甚麼訴求,並說讓家人到威海市中級法院提交申訴狀,並要給寫介紹信,讓家人一併帶到威海市中院。
可是中途有人敲門,打斷家人與接待人員的談話。這個工作人員回來後,這個接待人員一改熱情的態度,怎麼也不肯寫介紹信了,只是說會打電話到威海中院,並要求中院接待田麗莎家人。
田麗莎女士被迫害的事實回顧
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晚,田麗莎女士在文登衛校內被警察綁架到拘留所,同年一月十五日,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榮成市看守所。期間,被強迫勞動。
田麗莎向檢察院的人員揭露看守所強迫勞動後,女監室指導員李靜三天不讓田麗莎吃飯,只喝水。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田麗莎被迫斷食斷水,身體極度脫水,導致渾身無力。她被野蠻灌食,灌食的郭姓醫生還把管子抽來抽去,讓她不斷嘔吐,甚至嘔血。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田麗莎被非法關押到文登看守所,同年三月三日開始,每天下午,田麗莎都被文登看守所副所長宋秀敏帶到醫務室強行灌食,灌濃鹽水和菜湯。田麗莎堅持要求無罪釋放,不吃看守所的飯。看守所揚言:一直下去,就這樣天天灌鹽水。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田麗莎被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法院,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法院非法庭審,公訴人的舉證漏洞百出,他們找到一個包,說是田麗莎身上帶的,他們不能圓其說,就編造了一個假證,在監控錄像裏偽造了一個藍色的包,與那個裝滿東西的包不符,被辯護律師看破他們的伎倆。在最後辯護律師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
直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時隔九個月,田麗莎再次被非法開庭。這九個月,家人多次到法院詢問,法院兩次說退回到檢察院補充所謂「證據」。家人又去到檢察院,檢察院卻說證據不足就放人。法院、檢察院在這九個月中就像踢皮球一樣來回推諉。
最終,文登法院誣判田麗莎二年。田麗莎上訴到威海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威海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九月二十二日,距冤獄到期的日子只剩三個半月,田麗莎女士被送到濟南女子監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