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得花7月27日因懸掛控告江澤民的條幅被非法關押在文登看守所至今,非法庭審期間法院工作人員執法犯法宣讀了不符合法律的證據及沒有依據的法律條文。
中共江澤民集團以一言堂的方式迫害誹謗法輪功,剝奪法輪功學員說話權利,在這種情況下,法輪功學員以懸掛條幅等方式向民眾講真相,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權利,是維護民眾的知情權,是維護社會正義。不僅無罪,而且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和各界的褒獎。
但是高得花卻被中共警察綁架關押,被看守所迫害得脫了相,皮包骨,走路無力、行動緩慢,說話無力,最後工作人員強行拿起高得花的手按手印。
高得花在庭審過程中陳述了法輪大法好及在看守所期間遭到惡警的毆打。審判長要求高得花提供被毆打的證據。家屬問為甚麼請了兩次律師去看守所探視卻見不到高得花?高說看守所的惡警不讓她見。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高得花的家屬兩次請律師到文登看守所要求見高得花,看守所的惡警說高得花不見律師,並進出幾次裝模作樣讓高得花出來接見,之後跟家屬謊稱高得花說自己沒有犯罪不用請律師。
看守所沒有傳達律師及家屬探望的請求,並謊稱高得花不見律師搪塞家屬,非法剝奪家屬的探視權及法輪功學員請律師的權利。
法院這次非法開庭沒有通知高得花家屬,本想秘密非法開庭。是知情人士得知消息通知家屬,家屬到場時非法庭審已經進行了一半。
環翠區分局:負責迫害責任人秦某0631-5853217
文登看守所電話:0631-8452976
威海市政保科:0631-5233303
610辦公室:0631-5215208
威海環翠區法院:0631-523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