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霞,女,四十八歲,原平房區東輕廠工程師,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被新疆派出所綁架。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平房區法院誣判李曉霞三年刑,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將她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
八月三十一日李曉霞冤獄期滿的日子,黑龍江女子監獄監獄規定,必須由610人員和社區街道人員來辦理出獄手續,610和直系親屬同時簽字,才能放人,否則家屬來也不放人。
上午十點左右,哈爾濱市平房區一個610人員和新疆派出所的一個警察,及新疆街道辦事處四、五個工作人員,共六、七人如臨大敵,一輛警車開進黑龍江女子監獄,辦理好出獄手續,快速駛離女子監獄,不是將李曉霞送回家中,而是直接送到新疆街道辦事處。
在在街道辦,610及社區人員對李曉霞「勸說」,不要再與大法弟子接觸,並非法錄像,遭到李曉霞的嚴詞拒絕,李曉霞正告,不經過我允許錄像是違法的,我餓了,要回家。親人家屬也嚴詞說,趕快讓李曉霞回去,接風酒席都準備好了。社區人員把李曉霞送出門,並說些關懷的話。
李曉霞女士原是平房區東輕廠工程師,為人非常善良、誠懇、工作敬業、扶老攜幼、樂於助人,二零一二年三月她還曾在路邊搶救活一位心臟病突發的病危婦女,受到人們讚譽。李曉霞的鄰居及同事都知道她修煉法輪功之前,一身是病,經修煉法輪功後,她一身疾病不治而癒,她如脫胎換骨般的成為了一個健康人。
李曉霞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有高尚道德的好人,在二零一二年八月因發神韻光盤被新疆派出所綁架,平房區法院冤判三年,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女子監獄獄警要求李曉霞放棄修煉,寫悔過書就可以減刑,但李曉霞始終堅持信仰不動搖,一直到三年期滿才被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