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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迫害九死一生 河北張家口市白穎蓮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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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河北張家口市橋西區51歲的法輪功學員白穎蓮女士,遭迫害九死一生,日前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白穎蓮女士在控告書中說:「我作為一個中國公民,一名普通的法輪功學員,現就我本人十六年來所遭受的身心迫害、親身經歷的痛苦,將迫害元凶,這場迫害法輪功運動的發起人和策劃、指揮者江澤民,向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控告。旨在早日結束這場非正義的、至今還在延續的,對真善忍法輪功信仰者的違法的、毫無人性的迫害,以及由此所演變成的中華民族道德史上的空前浩劫!!因為這關係到我們每一個中國人乃至國家、民族的福祉和未來!」

下面是白穎蓮女士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是原張家口市橋西區商業局財務科會計,從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至今,已走過了20個春秋,其中16年都是在江澤民等曠日持久的對大法的迫害中度過。

一、夫妻倆被綁架關押 7歲兒子被好心鄰居收留

1999年7月20日,全國各地的法輪功煉功點的輔導員一夜間全部從家中被抓走,7月21日,我和我丈夫易衛平與同修們緊急趕往北京和平請願,反映實情。不料北京能反映情況的部門和主要大街布滿了一排排防暴武裝的警察和整車荷槍實彈的士兵,我們一句話未能反映就被押上車運往北京體育館集中看管,已失去人身自由。我倆被非法審問後交由當地公安接回軟禁在各自單位,不寫保證、不交書,就不讓回家。幾日後,新華街派出所三、四個警察到家裏把師父的法像、論語等四個鏡框和大法書強行非法抄走。

1999年8月29日晚,我夫妻二人正在同修家討論當前發生的事情,紅旗樓派出所警察突然闖進,把所有同修全部帶到派出所不讓回家,連夜挨個非法審訊,不時傳來打罵聲。我和警察說我孩子一人在家,讓我倆一人先回去也不行,孩子等不見爸爸媽媽回來嚇的大哭,後被好心鄰居收留。

橋西區政法委、橋西公安分局將我夫妻二人非法拘留15天,罰款1000元。拘留期滿後又交回單位監管,不寫保證不讓回家。在單位我白天上班,晚上單位抽調一名女職工陪著我,保衛科、傳達室負責看管我,限制我不能隨便出去,外面的人也不能隨便見我,家裏人給我送飯。年近七十歲的母親領著我7歲的兒子來看我,孩子趴在我懷裏哭喊著讓媽媽回家;昔日的同事、領導、親朋好友都投來不解、躲避的目光。單位晚上陪我的女同事幾乎都輪遍了,江澤民發起的這場迫害法輪功運動不知牽扯、連累了多少人,直到10月8日我才獲准回家。

二、遭迫害器官衰竭 勞教未遂

此時的中國大陸全國各地,新聞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鋪天蓋地的批判法輪功,誣陷師父和法輪大法,10月23日我夫妻二人依法再次進京上訪,我們以大法修煉的見證人向國家職能部門反映和證實大法的清白,並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大法的造謠誣陷。我二人再次被刑拘。在看守所,管教指使犯人毒打我丈夫易衛平,用碗櫃裏隔檔的木板抽打他的臀部和大腿,直到板子橫飛,他的下半身全是黑紫色,內褲和秋褲上血跡斑斑。我在女號和同修們絕食抗議對我們的非法關押,張家口市政法委、610不但不放人,又把我轉移到壩上張北縣看守所繼續單獨關押,當地的氣溫零下30度,幾經折磨,我已瘦弱不堪。

易衛平被非法關押30天,我被非法關押70天,共被橋西公安分局一科罰款6600元(名目是保證金,經手人藺壽青)。同時橋西公安分局向我工作單位敲詐勒索1萬多元,單位被迫作出開除我的決定,並形成文件放到我的檔案裏,給我日後的退休帶來很多的麻煩,我先後兩次上訪才辦理下來退休手續。

2000年7月下旬,橋西區政法委把我非法勞教一年,橋西堡子裏派出所從家將我綁架送往唐山開平勞教所,中途暫時轉押張家口市看守所,我再次絕食抵制迫害,8日後送勞教所,因身體器官衰竭拒收才得以返回。以至第二年4月因勞教期未滿,堡子裏派出所再次從家把我綁架,在當地醫院體檢時身體出現病態反應未能送成。

中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打壓迫害、定性不斷升級,由私自把法輪功定位「×教」上升到敵我矛盾;由「天安門自焚」偽案到傅怡彬殺人案,我與同修們一次次進京上訪,先後九次被非法拘留,每次都是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奄奄一息時被放回。2001年4月,新華街派出所因我進京上訪非法抄家:電視機、雙卡錄音機、電話機等被抄走。

三、圍追堵截、九死一生

由於長期被迫害,我夫妻二人在同修妹妹家的空閒房租住。2002年 10月初,北京一資料點被破壞,北京市公安非法劫持了一批大法橫幅,懷疑是從張家口橋西運去的(根本沒有這回事),被定為大案要案,省、市公安,610 ,橋西公安分局下令,必須在限期內抓捕我和我丈夫易衛平(因為我倆多次進京上訪)。一時間,我們家、我母親、二哥家,易衛平的母親、哥哥、表姐家周圍布滿了便衣,電話監控、嚴密監視。警察在我們鄰居家住著等候抓我,在我家馬路對面樓上架著望遠鏡時刻監視著我家窗戶。

10月5日晚,我兒子在易衛平的表姐家已熟睡,半夜12點,橋西公安分局、新華街派出所非法闖入,將我不到10歲的兒子、表姐和表姐的兒子一起綁架到橋西分局,警察還在表姐家住著等著抓我倆,限制家人出門。他們恫嚇我兒子,甚至踢孩子,從孩子口裏套出他爸爸的呼機號,又對表姐的兒子刑訊逼供,威逼他在易衛平給他回話時謊稱說我兒子的腿給汽車撞了,讓易衛平趕快到二醫院去,最後他們通過呼機定位抓捕我倆。

10月7日凌晨,市公安、橋西分局出動刑警、武警500多人,把大境門前後山頭、各交通路口重重包圍戒嚴,拿著我倆的相片挨門挨戶的搜查,他們欺騙老百姓說抓兩個殺人犯,還有的欺騙說抓兩個搶劫銀行的逃犯。早上7點,同修的妹夫下夜班回來說大境門那兒戒嚴了,說是要抓兩個人,也不知道是誰。我倆預感不好,走到街上一看,大境門那兒已站滿了被攔截的上班人群和戒嚴警察,5、6米寬的上山路口,就站了4、5個手提黑膠棍的警察,我倆只好趕快往前走,幸好還有一個上山的路口警察還沒有到,我倆順著小路上了山,可山頭已站滿了警察,我倆只好在山坡下的草叢中暫時躲避。

從早上7點到下午4點,由於一個姿勢側躺著,我的一條腿已麻木無知覺了,我們就下山打出租車突圍,快到大境門時,新華街片警張世雄大喊就是她,攔住車一把將我揪下車來,衝過來的警察把我摁倒在地戴上背拷,我高喊法輪大法好!他們用我的手套趕快捂住我的嘴,把我的頭髮揪得散亂;同時我丈夫易衛平也被武警揪下車,把頭按在地上戴上背拷,臉部當時就被戳破流血,我倆被綁架到橋西分局刑警隊,張世雄也因此立了一功。到此,我不到10歲的兒子也和易衛平的表姐、表姐的兒子在非法關押3天後放回,使幼小的心靈受到傷害,他們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毫無人性而言。但與此同時,我的二哥家、同修的妹妹家、同修家、同修的兒子家全部被抄,我的二哥、二嫂、同修及同修丈夫、同修妹妹及妹夫、同修的兩個兒子及母親共9人被抓,累計被敲詐19000多元,致使同修家蒙受了巨大的精神創傷和經濟損失。

在橋西刑警隊,隊長李建和與警察劉亞傑長時間用電棍電擊易衛平,用皮鞋踢他,跺他的腳趾,脫下皮鞋抽他的臉,甚至往他臉的傷口處使勁揉鹽面,致使易衛平臉上、身上的傷一個多月後才退去。橋西公安分局副局長王洪信帶著5、6個警察來逼問讓我交代橫幅的地下加工廠,一警察舉著師父的像,另一警察點著一支煙,王洪信說:你說吧,不說就燒你師父的像。我直視王洪信:你這是無中生有,你是在製造冤假錯案。他們又把我二哥叫來(我二哥也被分局關了11天的老虎凳剛放回去),跟我說你一天不說就讓你二哥在這裏陪著你一天,我二哥陪了我一下午,他們一看不行就又讓他回去了。

我在橋西分局的老虎凳上整整過了28個晝夜,我吃的東西加起來也不過5個麻餅,在加上要面臨他們的非法審訊精神高度緊張,在這28天裏,我沒能解下一次大手,腿和腳由於長時間下垂腫的邦邦硬,晚上看守我的一警察說:你快招了吧,我們一人輪你一晚上,看誰能熬過誰,再不行我們把武警調來,看你還能支撐的住不?我哭笑不得。

28天後終於結束了這種晝夜坐老虎凳非法審訊的日子,我和易衛平被刑拘轉送到張市看守所,同修和同修的妹妹也在橋西分局非法關押13天後送到了看守所。

看守所所長一見到我就說,白穎蓮這回你可出不去了,不砸(指判刑)你個十六、七年,這次你可別絕食了,好好待著吧。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我一天也沒有放鬆、放棄我要衝出去的想法,幾次絕食,我的身體已耗到了極限,兩條腿已無半點支撐能力,手要不扶東西就蹲不下站不起來。挨著我們屋另一個號的一名女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厄訊傳來,我和易衛平決定再次絕食,抵制迫害,易衛平終於衝出牢籠。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我九個月後,我與同修、同修的妹妹一起送到橋西轉化班,我繼續絕食直到奄奄一息,才通知家人把我接回。

這九個月,我九死一生,只是因為他們猜疑我做橫幅,而同修一家只因出租房屋給我,竟招來如此大禍!

四、監控、騷擾、恐嚇不斷

2008年奧運期間,橋西堡子裏派出所到我工作單位又把我綁架,非法關押我一天一夜,強行索要我身份證,在開奧運兩個月期間,堡子裏辦事處人員每天要查看落實我是否在家,給我的生活帶來嚴重騷擾和精神壓力。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前夕,橋西堡子裏派出所、辦事處再次催繳身份證,我夫妻堅決抵制,他們男女四人開車到我工作單位,見我不在,謊稱是我的親戚,被我同單位工作的姐姐識破。

2015年3月,國際奧委會成員來張家口考評,堡子裏辦事處又一次打電話讓交身份證,被易衛平拒絕。嚴重的地區還出現恐嚇、要挾法輪功學員不許出門,收繳身份證、24小時監控、跟蹤、盯梢等。

16年來,我與法輪功學員們承受著無名苦難,他們忍受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痛楚,他們沒有放棄信仰;16年來,他們生活在隨時被抓捕、被酷刑、被勞教、被判刑的恐懼之中,他們沒有放棄希望;16年來,他們面對著被矇蔽人群的不解和冷漠,他們沒有怨恨;16年,他們被抄家、被搶劫、被欺凌,他們沒有選擇暴力抗爭;16年來,他們放棄自己的休息時間,用自己的收入製作真相資料,他們不求任何回報,所有的付出和努力只是為了讓被矇蔽的人們明白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

五、江澤民挾持了中國人,把全中國人推向了不幸和痛苦的深淵!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16年過去了,迫害至今還在延續,2015年1-4月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與2014年同期相比,有增無減。一些公檢法司人員麻木的在幹著違背道義、違背良知的傷天害理之事、害人害己之事,卻不以為然。在此,讓我們回顧一下歷史:

例一,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希特勒通過法治實施專制和運用法律滅絕種族,600萬猶太人被屠殺。二次大戰結束後,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除第一輪對級別高的戰犯審判外,在以後舉行的12輪審判中,對那些曾為德國納粹幫兇的企業家、軍事人員、集中營看守、醫生等也進行了審判。所有納粹戰犯用同一個理由為自己辯護:「殺害猶太人是在執行法律。」德國著名哲學家古斯塔夫. 拉德布魯赫說:「法律分法上之法和法下之法,以人類的共同理性,以人的尊嚴和權利作為展示內容的法是法上之法;凡是以背棄人類理性,漠視人的尊嚴、踐踏人的權利為特徵的法都是法下之法。法下之法是惡法,惡法非法也。」這一思想被法官們接納並達成共識:納粹戰犯執行的不是法律,而是一種罪惡。最終,法官們以惡法非法為原則,將包括集中營護士在內的迫害參與者判處了絞刑。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永遠否決了「奉命行事」的辯解。

例二,1991年9月,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舉世矚目的柏林圍牆守衛案將要開庭宣判。這次接受審判的是4個年輕人,30歲都不到,他們曾經是柏林牆的東德守衛。兩年前一個冬夜裏,剛滿20歲的克利斯和一個好朋友,名叫高定,一起偷偷攀爬柏林牆企圖逃向自由。幾聲槍聲響,一顆子彈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腳踝被另一顆子彈擊中。克利斯很快就斷了氣。他不知道,他是這堵牆下最後一個遇難者。那個射殺他的東德衛兵,叫英格﹒亨里奇,當然他也絕沒想到,短短九個月之後,圍牆被柏林人推到,而自己最終會站在法庭上因為殺人罪而接受審判。亨里奇的律師辯護稱,這些衛兵僅為「執行命令」,別無選擇,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奧多﹒賽德爾並不這麼認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德共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 「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最終,衛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殺格夫洛伊被判處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亨里奇沒有逃脫掉法律的制裁。「亨里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自救,是「人類良知出現的一剎那」。這一釐米,可以讓人類海闊天空。

例三,距今最近的是2012年6月,埃及一個名叫穆罕默德-桑尼的警察因一月份槍殺多名反對獨裁政府的示威者,被通緝並被法院缺席判處死刑。

歷史的教訓太為深刻了,足以使我們明鑑。

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不論其制定了甚麼法律,以何種形式制定的,目的都是對「真善忍」道德準則和善良民眾進行迫害,從根本上毀壞著人類的道德。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那些成文或不成文、公開或不敢公開的「法律」都是惡法。

今天,許多中國警察像桑尼一樣不自知地被江澤民政權利用著,以執法之名作惡。在中國大陸,「執行上面的命令」,已經成為一些「執法者」迫害法輪功學員時的託詞。然而從歷史到今天,無數的事實都啟示著人們:「執行命令」最終不會成為逃脫天理、法律懲罰的擋箭牌。

在訴狀中,我與法輪功學員沒有控告直接參與迫害的具體執法人員,但在這裏我想真心的對他們敬一言:不要忘記法律之上還有天理。蒼天在上,神目如電,善惡有報,毫釐不爽。

讓我們以史為訓:2000年前耶穌下世傳法度人時,羅馬帝國國王及掌握政權的人迫害基督徒,誰也不相信耶穌是神,更沒有想到會被神降四次大瘟疫清算幾乎毀了全城的人,所有逃避道德責任,趨利避害的人,都在參與或漠視對基督徒的迫害中犯下了罪孽被淘汰至盡,而最後留下來的只有那些不曾背負十字架的好人。

在中國歷史佛教史上曾出現過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五代周世宗四位皇帝排斥打擊佛教,迫害佛教徒。但是這幾個皇帝中最長壽的是北魏太武帝,也只活了四十四歲,其次是周世宗三十八歲,北周武帝三十五歲,唐武宗三十二歲。太武帝是被宦官所殺,周世宗和周武帝是罹暴疾而亡。

所以無論是誰,即使是被欺騙或被脅迫的情況下,只要他參與了詆毀佛法,迫害修煉人,那麼他的生命就將面臨危險。對神佛、經書、修煉人的誣蔑、誹謗、迫害那是比忤逆之罪的弒父、殺母都嚴重的天譴之罪。

而如今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傳真善忍大法救度世人時,大法與大法弟子遭到了史無前例的迫害,又有多少中國人由於聽信了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誣陷、謊言欺騙宣傳,無端仇視大法和師父,當報應來臨時,中國人是不是也面臨同樣的危險呢?

其實我們全中國人民都是江澤民為一己之私的受害者,如果江澤民不發動這場違法的迫害法輪功運動,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公檢法司等系統的執法人員參與迫害以及更多的中國人陷入到誹謗、詆毀、誣蔑法輪佛法的罪業之中,是江澤民挾持了中國人,把全中國人民推向了不幸和痛苦的深淵!

這也是法輪功學員為甚麼不顧一切,放下生死,十六年如一日地利用各種形式講清真相的原因所在,他們是為每一個中國人的生命和未來著想,他們不但不是「參與政治」,而是超越於政治,是無私的、慈悲的在救人,是大善之舉!!

為了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和法輪大法的清白,為了還人間正義公道,為了捍衛我們人類共同的尊嚴,我與法輪功學員在此正式向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江澤民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危害人類罪、酷刑罪,剝奪公民信仰罪、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權、誹謗和誣告陷害罪、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

並要求被告人及政府履行:立即停止迫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向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公開道歉、消除不良影響、恢復名譽;向所有法輪功學員公開道歉、消除不良影響、恢復名譽;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

尊敬的檢察官,江澤民身為一國之首,非但沒有為人民帶來福祉,反而舉國力與財力,操控國家機構,殘酷的迫害殺戮善良的法輪功同胞,令人神共怒!!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證實被江澤民政府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有3861名。16年來江澤民的雙手可謂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江澤民本人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嚴懲江澤民,還法輪功清白,捍衛法律的神聖尊嚴,這是正義的選擇。在這歷史巨變的關鍵時刻,您身為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責任重大,肩負著懲惡揚善,匡扶正義,依法治國的神聖使命,但願您能為天下蒼生百姓,擔當重任!

觀天象,順天意,合民心,乃智者。勤勞、善良的中國人必將重塑歷史的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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