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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次遭綁架酷刑迫害 廣東省恩平市教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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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恩平市法輪功學員胡源歡本是一位學生、家長喜愛的教師,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被江氏集團和中共六次非法關押,在三水勞教所遭受酷刑迫害。近日,胡源歡狀告首惡江澤民。

胡源歡,男,四十五歲,原職業教師,家住廣東省恩平市。胡源歡在控告書中說:「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原先嚴重的疾病,如神經衰弱/無法入眠/體質極差等各種奇怪疾病,都不見了;信仰使我明白做好人的重要性,從心性上言行上,按照法理要求自己做好,身體健康了,對教學工作更有促進意義,得到學生及家長的好評。真正的做到了對社會有好處。」

可是,江澤民出自於妒嫉從而喪失理智的凌駕法律、劫持整個國家機器,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造謠毒害廣大民眾,當地的政法委操控610,也對胡源歡進行殘酷迫害。胡源歡陳述其遭受迫害的事實:

1、依法上訪,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底,我要到北京上訪,被恩平市610的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受到犯人的折磨毒打以及人格侮辱「含卵莖」(即強迫將髒陽具企圖伸到受害人嘴裏,迫其聞其臭味的醜惡行為)。

2、派出所所長「擔心」,就可綁架關押

一天,江氏特務造謠:集合香山集體自殺。我們不相信此謠言,可派出所所長(葉平照,音)相信了,他擔心,就在晚上辦公後,把我綁架到派出所,用手銬銬在窗戶邊,任路人觀望,以此污衊我們是壞人,沒有給任何拘留文件。

3、綁架到戒毒所、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還在學校上課時,恩平市610的人把我綁架到戒毒所,關押在吸毒犯裏面。派出所所長葉平照(音)親自到犯人面前指著我說:幫我教訓教訓這個傢伙……遭到犯人的毒打折磨;十五天後,恩平市610的人將我綁架到看守所,強迫做奴工;

我沒有犯罪,就採取絕食抗議,遭到野蠻灌食,拉出去暴曬太陽,套上硬鐵板腳鐐,企圖用酷刑來摧殘我的意志放棄抗議。七天後,單位來人把我接送回家。

4、被開除公職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要到北京上訪,恩平市教育局將我開除公職。從開除那時候到今,生活難於維持。

5、被綁架到懷柔看守所

我在天安門城樓上面行走時,被綁架,警察邊打邊問:哪裏人?叫甚麼名字?然後被綁架到懷柔看守所。該看守所縱容犯人對我們進行各種折磨:當時冰封雪飄,把我的衣服扒光,不准睡覺,站著挨凍;淋冷水;輪番毒打……十五天後,警察親自上場,把我拉到雪地外面扒光上身「淋雪花」一個鐘頭,然後迫問是哪裏人姓名等,從我的脖子往身子裏淋冷水,強迫抱一個大木桶站馬步,由於得不到結果,他們叫把我驅趕出來,甚麼也不補償。

6、揚言活生生火化,強迫捐器官

二零零一年三月,我被綁架到恩平市看守所時,堅持要無罪釋放,採取絕食抗議。被它們拉去暴曬太陽,用五金店的粗塑料管野蠻灌食,看守所副所長縱容犯人:搞死他有阿盧(正所長)頂責任……,所長盧極正威脅要把我活生生火化,威脅要弄到醫院取器官而且搞一份證明強行按著你的手印就對社會說是你樂意捐獻的。

在我昏迷的情況下,他們通過收買三水勞教所的體檢處,說我「詐死」扔在地上,就走了;勞教所把我弄到三水醫院,套「死人床」四肢固定著打點滴,後來又進行野蠻灌食。兩個月後,被家人接回家。

7、哺乳期的妻子遭綁架勞教 妻離女散

恩平市610的人將我的妻子綁架,且無視她正在哺乳期間,將她投到勞教所迫害做奴工,女嬰還不會走路,尚在哺乳期,失去母愛,被寄放大舅家,且政府沒有任何補償。

8、被秘密綁架

十六大召開前,恩平市政法委馮超組織人力將全市的十幾個法輪功學員綁架到舊黨校裏面秘密關押,各個鎮政府出人陪同,監視不准外出,綁架理由是:擔心上訪,就把你們關押在這裏。當時,剛會走路的女兒都遭綁架在此,馮超還把我的老母親也逼著來這裏。

9、特務式監控迫害

恩平市政法委610等跟本村的胡源晃以及治保委員啊沃相聯繫,長期特務式監控,偷聽,跟蹤,盯梢等;手機等通訊工具長期被監聽竊聽等。

10、再遭綁架

二零零七年三月上旬,鄰近的台山市惡警陳建華(音)竄到我家,採用爬牆在屋頂用長竹竿頂開暗鎖的手段,入屋搜索,並將我綁架。我絕食抗議,他們就把我上「老虎凳」,套硬腳鐐等,還買通三水勞教所的體檢過關,將我投進勞教所迫害。

在勞教所醫院二百四十多天,四肢困鎖在床上輸液,強行灌食,不停的由吸毒犯在旁邊謾罵洗腦謊言,造成身體嚴重虧損,在臨危的情況下,被送回家。

江澤民迫害所造下的罪惡,給我們全家帶來巨大的身體傷害和精神傷害;同時,他操控下的造謠毒害了廣大民眾,摧毀了民族的道德,給社會帶來各種道德災難。因此,控告江澤民,一定要將他繩之以法,並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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