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7歲的羅起華夫婦於2015年7月23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他們遭受嚴重迫害。羅起華夫婦要求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羅起華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和妻子嚴修平是在一九九七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前,我們夫妻二人都在一個鄉鎮企業上班,企業常年效益不好,還經常放假,工資低,生活無保障。生活的艱辛和諸多的不如意,使我和妻子的脾氣暴躁,誰也不讓誰,經常為點小事吵架、生氣。妻子還一身的病,痛苦不堪,真像生活在半空中一樣無著落,不知甚麼時候是個頭。
修煉法輪大法後,我們時時以「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善待他人,做事先考慮別人,不知不覺中妻子一身的病全好了。修煉十八年了,我們都沒有上過醫院,身體健康,無病一身輕,心情自然也好了,家庭和睦了,生活的也有意義了。法輪功教人向善做好人,對國家、對社會、對每個人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可是這麼好的一個大法,卻被一個小心眼的妒嫉狂江澤民殘酷迫害,使中國大陸億萬民眾深受其害。從一九九九年以來,我們同千千萬萬的眾多的大法修煉者一樣,因為不願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十六年來我們一直遭受著各種迫害和騷擾。沒過上幾天安靜日子,整天提心吊膽,無法正常生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有兩輛警車開到我家住處,車上下來八、九個人,有人民路派出所胡所長、片警和其他人,來到我家恐嚇我們,不允許我們一家再煉法輪功。只過了三天,胡所長、高副所長、片警等又到我家非法抄家,搶走了我的法輪功書籍。從此以後三天兩頭就有警察、市、區、街辦、社區、單位,不是打電話騷擾就是上門騷擾或非法抄家。
政法委成員:吃喝嫖賭行 煉法輪功不行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八日,人民路派出所警察打電話騙我到派出所有點事,我說正幹活沒時間,他們說就一會,說完就走。去了之後,他們就把我關進一個小會議室,然後就把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劫持到茅箭區洗腦班。洗腦班頭目是茅箭區政法委孫副書記和政法委辦公室主任張某,還有政府各部門抽去的人員及警察、保安。洗腦班經常詆毀、誹謗、謾罵大法,逼我們放棄修煉法輪功,還逼我們唱歌,大家不唱,一姓彭的保安是練武術散打的,當胸給我一拳。那一次在洗腦班被迫害兩個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片警到我家逼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我說:我修煉「真、善、忍」沒有錯,要保證我就給我師父保證做個真修弟子。他說下星期不寫就收拾你。我決定去北京為師父、為大法討個公道。我就寫了四封真相勸善信,分別郵給十堰市市長、十堰市公安局長、茅箭區政法委書記和人民路派出所所長,信中落款是大法弟子羅起華。
我就去了北京,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坐被非法關進廣場派出所,後被帶到十堰駐京辦,一週後被片警和另一名警察從駐京辦給我雙手戴上手銬押回十堰送進十堰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我一個月才放回。胡所長還沒收了我隨身帶的一百六十元現金。
回來後就叫我與十多名男女法輪功學員按他們上班時間天天到派出所報到,去了就是罰站、罰蹲或給他們打掃衛生、洗車等,不幹活時就叫我們排隊頭頂牆站著。有一次,茅箭區政法委張主任看我們頭頂牆站著,就說:老羅你何苦呢,受這罪,吃喝嫖賭都行,我們也不管,你咋非要煉法輪功呢?這話那些正副所長和一些警察都這樣說過。
四遭銬刑
大約二零零零年十月初的一天下午,當時每天在派出所報到,警察喊我上二樓一個大辦公室,高副所長、王警長叫我把外衣脫了,將我一隻手戴上手銬吊在窗戶上方,兩腳尖挨地,吊了一下午和半夜,整個一隻胳膊沒有知覺。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人民路派出所高副所長帶人到我家非法抄家後把我綁架到派出所二樓辦公室後,問我給某某資料沒有,我說沒有。高副所長、胡所長、王警長和姓陳的實習生警察,就叫我把外衣、毛衣都脫了,他們也都把警服脫了。就把我按蹲在地上,幾個人給我上背銬,又拿一把靠背椅放倒,再用一根皮帶將背銬和椅背上方連在一起綁緊,再把椅子用勁拉立起來,高副所長坐在椅子上,讓我坐在地上,兩腿平直在地上,實習生警察踩在我兩腿膝蓋上,上身吊起,屁股離地,整個身體的重量都落在胳膊上,椅子上坐的高副所長還用腳狠踩我的背,痛的我大叫。胡所長說,再叫就把你的襪子脫下來塞到你嘴裏,看你還叫不。窗戶都關緊了,還怕別人看見和聽見,痛得我全身發抖,全身衣服都濕透了,地上像下雨一樣一片汗水,真是想死死不了,活著罪難受,連叫的力氣都沒有了。
這過程中,傳來最裏邊辦公室裏的女聲慘叫聲,我想又是哪位女同修和我一樣在受刑,我心如刀割,心想我一個男人都忍受不了,何況一個弱女子,怎麼受得了?
就這樣兩頓沒吃沒喝,從下午一直銬到深夜才給我鬆開,鬆開時手腕見骨頭,一會就腫的像麵包。胡所長要我把腿盤起來給他看看,當時也沒有多想甚麼,我就很吃力的慢慢雙盤起來,他說還行。過後想想,他是想看看我的腿被踩壞沒有。這時,他們從外邊端進一碗泡面對我說,這是給你老婆買的,她吃不下去,給你端來吃,我才知道從裏邊傳出來的慘叫聲是我妻子嚴修平。我說我也吃不下去。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派出所打電話叫我到派出所有點事,去了之後問我寫沒寫過大橫幅,他們是懷疑外面掛的一個大橫幅是我寫的,我說沒有,丁警察說,我怎麼看著你不順眼,讓我面朝牆站著,他從後邊抓住我頭髮就往牆上撞。這時高副所長和另外幾個警察同丁警察一起把警服脫掉,叫我把上衣脫掉。他們幾個把我按趴在地上給我上背銬,背銬內還夾個喝水的大杯子,蹲在地上,一會痛的直出汗,地上就像下雨一樣,一會濕了一大片,他們要我承認橫幅是我寫的。從上午背到下午約有七、八個小時,才給我鬆開。就見一張皮在骨頭上,不一會手脖就腫的像饅頭一樣。他們把警服穿上說,我們可沒挨你一指頭。
因沒有得到所謂口供才放我回家。妻子被關看守所,兒子住校,我就去妹妹家,妹妹拿個蘋果讓我吃,我就去接,可兩隻手連個蘋果都拿不動,只好把蘋果放在桌子上,把手放膝蓋上,頭勾下才能吃。手腕受傷處幾個月後還有痕跡。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高副所長帶人去非法抄我家,把我綁架到派出所,說我鼓動別人去北京。胡所長、高副所長、王警長、還有別的警察,他們叫我把冬衣脫掉,只穿秋衣,他們也都把警服脫了,把我按趴在辦公桌上給我上背銬,然後把我拉到窗戶旁邊,他們幾個把我抬起來掛在窗戶上,窗台又寬,後腰往後成弧形,腳尖剛剛能挨到地面,腳使不上勁,又站不直,整個身體重量都落在手脖子上。因無右手,他們怕手銬脫掉就給銬在小胳膊上,這個難受滋味就別說了。因是冬天,又是夜間,這個辦公室的窗戶是朝派出所的院子,他們不怕別人知道,窗戶大開著,外面刮著風,還熱的直流汗,一會地上濕了一大片,還不讓叫,若叫就要把你襪子脫下來塞你嘴裏,真是生不如死,雙眼都睜不開了,頭也開始暈了。胡所長一直逼我,我實在忍受不住了,在心裏說:師父呀,我實在忍受不了了。說完一會,銬子自己開了,我就掉下來了。他們都過來說,才買的新的怎麼壞了?拿起來一看沒壞就又給掛上去。他們掛的時候我往下蹲,這次掛的矮一點,兩隻腳能站在地上,因窗台太寬腰還是直不起來。這樣從晚上一直吊到天快亮才打開。
然後把我拉到一樓大廳大門旁邊的排椅處,要我坐在冰冷的地板磚上,雙手銬在排椅腿上,腰還是直不起來。上班時間所有來來往往的人一進門就看到了。十點左右又把我關進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期滿後再關進滯留室,讓單位交三千元單位不交,兩天後他們才無奈的放我回家。這時已經是臘月二十五了。
嚴修平被折磨致昏死
後來聽嚴修平講,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八日我被派出所警察騙去的那天上午,她也是派出所警察打電話騙她到派出所說個事,去了之後問她去某某家沒有,她說沒去。胡所長、姓劉的胖警察等幾個就給她上背銬,並強行按跪下,一會把手銬往起提一提,一會又踢幾腳,一會又扇幾個耳光或抓住頭髮晃幾下……
就這樣兩頓沒吃沒喝到半夜,進來七、八個酒醉飯飽的警察把她按趴在地上,背上放把靠背椅,上面坐個姓劉的大胖警察,手裏拿著一頭連在背銬上的皮帶,不時往上拉一拉,一手拿個水杯子往椅子上銧銧擊打著,還不讓喊叫,說再叫就把你的襪子脫下來塞到你嘴裏。嚴修平疼得昏死過去。警察看她沒動靜了,還說她裝死,朝腿猛踢,見她沒有反應,才給她打開背銬,又用杯子裏的涼水潑到她臉上。
醒來之後,警察又抓住她的頭髮往牆上撞。她的手腫的像麵包,骨頭都露出來了。然後又把她拉到滯留室,一隻手銬在鐵管子上。後來把她送到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期滿後又直接拉回派出所關進滯留室,逼家人交三千元再放人,因沒錢,被關了七、八天還不放,最後嚴修平絕食才得以回家。
嚴修平回家沒幾天,一天高副所長打電話跟嚴修平說要借我家鐵鍬用,並要她一起去,說用完了順便再拿回來,把她騙上車,結果一到派出所就被關進滯留室一天一夜後送茅箭區洗腦班關押、迫害一年多。
黑暗的洗腦班
第二天臘月二十六,高副所長又帶人去非法抄了我的家,把我綁架到派出所關進滯留室,我問高為了甚麼,他說你們法輪功最近有大事,送你去洗腦班為你好。當時也沒在意他說的話也沒問,我說我不去。他說那你就口頭說不煉法輪功了,我現在就放你回家,別人口頭說都不會放,除非寫「轉化」書才能放,對你是特殊的。我說你永遠都聽不到這句話。我被關進滯留室,警察通知每個單位交三千元。我單位沒錢交,到臘月二十七的半夜因關押超時就把我們轉關到大廳裏,反正是夜晚大門鎖著有人值班你也跑不出去,過了兩小時再關進滯留室。臘月二十八把我們送茅箭區洗腦班關押迫害。當天安門自焚電視播出後,才想起高副所長所說的法輪功要出的大事就是天安門自焚,原來他們事先就知道,才把我們都關起來。
在洗腦班遭受的迫害比監獄還黑,那些工作人員、警察、保安經常故意尋事,打罵學員,所以我們只有以絕食來抗爭。在洗腦班關了一年多,沒吃到半年的飯菜,從精神上到肉體上都遭受著極大的痛苦。
二零零一年四月,一年輕保安懲罰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學員,嚴修平說你們不要推她,這幾天她拉肚子,血壓也高,也沒吃飯,有事找領導來談。保安騙警察說嚴修平打他,一警察就把嚴修平叫到值班室,窗簾一拉,上來就是幾個耳光,又把她強行按跪在地上。下午又把她拉到派出所罰站、罰蹲、做筆錄。第二天給她戴著手銬送回洗腦班,當著被關押的全體法輪功學員的面宣布拘留她。在十堰第一看守所關了三天又送第二看守所行政拘留十二天再送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七月,我和嚴修平及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把洗腦班講台上方誹謗大法和大法師父的邪惡標語撕了下來,被茅箭區「610」和茅箭國保拘留十五天後再拉回洗腦班。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的一天,茅箭區政法委張主任和胡所長帶了幾個警察到我家把我和嚴修平綁架到市洗腦班迫害,一個多月才回家。
兒子一句話 就被關洗腦班、開除學籍
在洗腦班看見兒子在裏邊,我和嚴修平還以為兒子是來看我們的,一問才知道是因為二堰街辦主任及居委會主任到家騷擾,兒子說了一句「把我父母關起來,他們也沒做壞事」的話,就把他也關進洗腦班迫害。直到年關時才叫親戚把他保出去。
我和嚴修平一直到二零零一年年底被茅箭區「610」和二堰街辦逼親戚向單位交了四千元才放我們回家,這四千元到現在也沒有退還。在洗腦班期間給我判了一年勞教,監外執行。
兒子被關進洗腦班後,市、區「610」、胡所長去市一中向學校施加壓力,叫學校開除兒子學籍。因兒子學習優等,學校本不願那樣做,但迫於壓力,把兒子開除了。
二零零二年為躲避迫害,我們一家三口在外面租房子住,過著擔驚受怕流離失所的日子,後來被他們電話定位去了十幾人把我們抓了回來。
在勞教所常被抽血化驗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茅箭區國保大隊長帶了幾個警察非法抄了我家後把我和嚴修平二人帶到茅箭賓館二樓逼我們說出寫嚴正聲明的事,一天一夜不讓睡覺,然後送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後判我們每人三年勞教,嚴修平監外執行,把我送湖北沙洋勞教所,因我是殘疾無右手被拒收,他們把我拉回來關進看守所二十多天後又送去還是被拒收,十堰市政法委盧副書記直接給勞教所下令才收。
勞教所不是人待的地方,吃的連豬都不願吃的東西。強制勞動,冬天刮著大風下著雨雪還要下地幹活,凍的只想哭,手凍的麻木。夏天再熱還得下地幹活,衣服汗濕了曬乾,幹了又汗濕,身上的汗沒有幹過。除了幹活就是軍訓,叫那些吸毒、刑事犯幾個包夾一個,我們的一舉一動都在他們的監控之中,非打即罵,指揮軍訓的是他們,我們法輪功學員只有被軍訓。一到天氣炎熱,他們都躲到樹蔭下,指揮我們在大太陽暴曬下軍訓。下大雨不出工、不軍訓,就罰蹲、坐、站軍姿、唱歌,刑事犯們可以自由活動。經常抽查背監規和五十五條,達不到要求,不是體罰就是不讓睡覺。
那些刑事犯對待我們越狠越嚴,他們就減刑多。在利益的驅使下刑事犯們個個都心狠手辣,警察就是利用這種人做幫兇,經常給他們點小恩小惠,這樣他們表現的更積極、更賣力的懲罰我們。
勞教所還經常給我們抽血化驗,開始不明白為甚麼要經常給我們抽血化驗,後來才得知中共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牟取暴利的驚天罪惡。
無休止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的一天,因有人說嚴修平發真相資料,她又被「610」綁架到賓館逼供一天一夜,然後市、區、街辦、「610」幫教在我家連續二天逼她「轉化」,又把她帶到街辦關了幾天,再把她關進看守所,最後又被送湖北省女子勞教所(武漢市洪山區馬湖特一號)非法關押一年半。在那裏經常罰站、罰蹲、坐廁所,後半夜才讓睡覺,強制勞動,完不成任務就體罰。期滿後由街辦劫持到武漢湯遜湖強制「轉化」一個多月才讓回家。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四日,鄖縣國保大隊正、副隊長和市「610」人員約十幾人闖入我家非法抄家,搶走現金一百多元、手機一部、刻錄機、光碟、書籍等物品,把我綁架到鄖縣國保大隊辦公室逼供,半夜送進鄖縣看守所非法關押。進監室時劉所長叫我抱頭我不抱,他就狠勁踢了我幾腳。進了監室他讓我背監規,我說我沒犯罪不背,他又狠勁搧了我好幾耳光。在看守所非法關了我一年零半個月又非法判我三年送到湖北沙洋監獄。在監獄期間,經常被吸毒的和那些刑事犯體罰謾罵,幾個包夾我們一個,強制幹活,不幹就體罰、罰站,不讓吃飽,剩下的飯菜倒廁所。每天坐小凳十幾小時,屁股坐破了還得坐。不讓上廁所,有開水不讓喝,冬天有熱水不讓用,用涼水洗還規定時間。不讓購物不讓通信打電話。總之不「轉化」不幹活該享受的權利全免。
哪個刑事犯把我們懲罰的狠,管的嚴就減刑多。有一個剛送進去的學員被交給一個吸毒犯包夾,警察說這個吸毒犯如果能把這個新學員強制「轉化」了就給他減一年刑。這個新學員在被這個吸毒犯用各種恐嚇手段「轉化」後,這個吸毒犯就真的得了一個「極改」減了一年刑。但卻年紀輕輕得了肺結核,到老殘隊去了。
二零零九年三月,街辦讓派出所非法撬開我家的門,同社區人員一起把嚴修平再次綁架到武漢湯遜湖洗腦班強制「轉化」一個多月。在洗腦班一名姓劉的隊長用厚書擊打她頭部。
二零一一年,我被非法關押期滿後被當地社區從監獄直接劫持到武漢洗腦班強制「轉化」一個多月才回家。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我和嚴修平及其他幾位同修在鄖縣農村講真相時被人舉報,鄖縣國保正、副大隊長把我們綁架到附近一個派出所登記、抽血化驗,搶走我們二人現金一百多元、資料、光盤等,下午把我們送十堰洗腦班。一個星期後又給我們戴上手銬送鄖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除以上具體迫害之外,派出所、街辦、社區、單位及「610」等在平時或所謂的敏感日,經常打電話或上門騷擾的次數無法統計,有時一天能抄家三次。另外,從二零零零年以後有幾年的生活費和工資停發至今不給。
我一家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就受到了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殘酷迫害,不但給我一家造成了從肉體、精神、經濟上的巨大傷害和損失,還毒害了我們的親朋好友、同事們,認為我們是在跟政府過不去。江澤民就是要把中國人的觀念搞亂,是非不分,善惡不明,把中國人民拖向地獄,毀滅中華民族。起訴江澤民,把江澤民繩之以法是上順天意、下應民心,是洪揚中華民族之正氣、還人間之公道的大善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