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謝小芳女士在對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中敘述迫害經歷的部份事實:
1999年7月,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整人運動,顛倒黑白,用謊言、栽贓、陷害污衊法輪功學員和李大師;到處抓人、打人、抄家、關押、勞教、判刑……
我於2000年12月30日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剛下火車就被全副武裝的警察直接拉到金橋派出所,那裏的場面陰森恐怖,門口站著黑壓壓的警察,有的端著槍、有的拿著電棍、提著手銬,接著搜身、罰站、逐個審問法輪功學員。有警察說他們已連續七天七夜甚麼案子都不辦,專抓法輪功,
2001年1月3日早上,漢陰縣公安局局長辛愛民帶一幫男女警察和各單位派來的人,將我們兩人銬著押上火車,警察一天一夜不給我們吃喝,卻用從我們身上搜去的錢大吃大喝,還說不吃白不吃。1月4日回到漢陰,全副武裝的警察把我們押上大卡車,用手銬連著銬上,在城內遊街示眾。後來,我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2001年6月21日,勞教所發動了大規模的迫害,動用了勞教所所有警力,還調來二十幾名罪犯充當打手,折磨我們27位修煉人。獄警說上邊傳下話來,「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獎賞兩萬元。為了這點既得利益,警察瘋狂的連家都不回了,輪番上陣毆打法輪功學員,整個樓道哭喊聲、嘶叫聲,慘不忍睹。法輪功學員個個被毒打的遍體鱗傷:寶雞大法弟子梅紅英六十多歲了,被打掉了幾顆牙,安康大法弟子吳大瓊被打得失去知覺;安康大法弟子羅長雲被打得兩眼青紫,整個臉都變了形;有個60多歲的老太太,獄警李珍為了強迫其轉化,把其銬在辦公室桌子腿上,不讓上廁所、老人大便就只有拉到吃飯的碗裏,到吃飯時,直接讓其用此碗盛飯吃。大法弟子絕食反迫害,獄警就強行灌食,加大迫害。
2002年1月份,我拒絕「轉化」,被獄警李珍弄到冰天雪地裏折磨了三十天。法輪功學員徐明霞被吊在鐵門上折磨了整整49天。
2009年4月11日,警察以從我家搜出來幾張大法真相光碟和幾份資料為由,再次將我綁架,漢陰法院給我非法判刑四年,連判決書都不給本人。
我被非法關押期間,被停發退休金,我母親被活活氣死,一對雙胞胎女兒生活無人照管,這樣滅絕人性的迫害導致社會上的人都不敢與我們接觸,連親朋好友也遠離我們。
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害得我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