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兩位老人敘述自己遭迫害經歷中的部份事實:
梁伯超:在勞教所遭迫害經歷
2001年5月,我被押送入長沙新開鋪勞教所勞教一年。我們當地有一個青年法輪功學員叫梁劍琴,是位中學的老師。 在新開鋪勞教所,他和我曾同住一層監室。他被勞教所打過毒針,出獄後潛伏幾年後含冤去世。
「天安門自焚偽案」出來後,勞教所搞洗腦迫害,我拒絕轉化,他們就加重對我的迫害,採取車輪戰術對我不停圍攻。教導員要我對「天安門自焚偽案」表態。我當時回答他:自殺的人不是法輪功學員。看他們交叉盤腿,既不是雙盤,也不是單盤,連散盤也不行。他們不是法輪功的人。教導員沒話說。因連續幾天輪番的迫害,搞得我承受不住,生了一場大病。這時教導員強迫我住醫院。幸虧我堅決拒絕,沒中他的毒計,否則就會像梁劍琴一樣被打毒藥、毒針。
在勞教所,我還看到兩位被藥物迫害致殘的法輪功學員,被摧殘得雙腳不能行走。 伍文英:我家幾乎天天遭騷擾
自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起,我家幾乎天天不得安寧。耒陽水陸派出所主任周作軍、副所長譚小建等人天天帶著幾個警察到我家騷擾,逼我寫保證,放棄修煉大法。我告訴他們:「我煉法輪功強身健體、做個好人這絕對沒有錯。」我把一疊病歷給他們看:「你們不讓我煉,豈不是要我重新撿起藥罐子,把我往死亡坑裏推嗎?我告訴你們,修煉法輪功這條路走定了。誰也改變不了我!」他們看硬的不行,就來軟的:「我求你簽個名,寫一寫,讓我交個差。法輪功好,我也知道。你不寫,我飯碗會丟掉,我這身警服也會被他們脫掉。」我告訴他們:「你善待大法弟子,你的飯碗不會丟掉,警服照樣穿,叫我放棄不煉,絕不可能!」
後來耒陽市政法委書記陳紀琪、「610」主任周華古、副主任劉善生等兩次將我弄到洗腦班。從那以後,他們還對我們的單位、子女、親戚和朋友進行騷擾,使我無法正常生活。
2000年底,因耒陽市政法委書記陳紀琪下令一定要抓到我,使我忍淚離開需要照顧的九旬老母親被迫離家。12月28日,水陸派出所所長謝高求指使警察深更半夜闖入我兒子家,把他抓來當人質,威脅他把我交出來。我兒子嚇得簌簌發抖。後來警察逼我兒子凌晨二點多帶他們找到我單位領導,單位領導寫了擔保書,並與我通話,限定我早晚給他們打電話後,才把我兒子放回家。
2001年2月28日晚上十點多鐘,副所長譚小建帶著三個警察闖入我家非法抄家,把我綁架到所謂專案組審問一晚上。第二天晚,警察將我們四個大法弟子劫持到耒陽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