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陸有同修因訴江而遭迫害,起初我想這是邪惡最後的掙扎了,再接再厲徹底滅了它們!後來我又意識到這是不是給我們進一步講真相的機會呢?以前我們講真相是講這場迫害的非法、荒謬、邪惡與殘忍。但這次不同,直接鎖定元凶江魔頭,這是給所有其他正在參與迫害的人一次最好的從新擺放位置的機會。這也是創世主洪大慈悲的再一次具體體現。
現在中國所有人都在罵江魔頭,包括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人,訴江,正是說出了他們一直想說卻不敢說的話。他們有很多是被迫參與的,因為他們的工資,獎金甚至能否有工作都與迫害法輪功掛鉤了。如果停止迫害,他們也可做回正常的工作。不必讓人背後罵他們「專害好人的土匪」了。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他們也是訴江的受益者。他們應當支持才對呀!
所以從體諒他們的角度,告訴他們在這場迫害中他們被迫承受的精神壓力,如有些「610」人員、政法委官員,及參與活摘的醫生頻頻自殺;社會壓力,如警察隊伍中誰都不願去「610」,不參加迫害的警察非常看不起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認為他們是警察隊伍中的敗類、人渣。此外迫害者還不得不面對將來的因果報應。如果沒有這場迫害,他們是不必承擔這些壓力和懲罰的。只是因為江魔頭一個人的嫉妒和瘋狂才造成全國人的苦難。審判江魔頭,停止迫害法輪功,所有人才能過上正常生活。這不也正是他們想要的嗎?
從同修的反饋中還看到,有些訴狀回原地區的政法委或警察手中。不論從人中看是甚麼原因,從另一角度看,是不是在提醒我們要更加認真地寫好訴狀呢?讓看到這份訴狀的警察受到震撼,讓參與迫害的警察知道現在的迫害都觸犯了哪些法律條款,會承擔甚麼樣的罪責,打消他們的僥倖心理,連江魔頭都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更何況中下級的參與者呢!他們現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在迫害結束之前,重新擺放位置,只要有彌補過失的行動,大法弟子一定會記得,他們也就有了走向未來的機會。
此外,如果能舉些當地遭惡報的例子,說明迫害參與者也是受害者。他們熟悉的姓名,發生在身邊的例子,更能喚醒他們,使他們感同身受。
以下是我寫在控告狀最後的一段話,希望能拋磚引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最後,我要特別提出的是,在對我個人的迫害過程中,遭受巨大精神壓力的不但是我和我的家人,而且包括監視我的警官,我公司各級領導,及同事朋友們。
「在2000年新年,我從海南迴北京探親。負責監視我的警官當得知我去北京後,臉都嚇白了。因為如果我去天安門請願,這位警官不但全年獎金拿不到,而且會被迫下崗。這關係到他一家的生計,這是他最害怕的事。而同樣我知道,我所在單位的領導層層簽了「責任狀」保證我不會去上訪。否則他們同樣會面臨巨大的損失。而我的同事,為了保護我,不惜與來監視我的警官發生衝突。朋友們為我擔心,有的還勇敢地把大法資料放到他們自己家裏保存。
「可憐那些參與迫害的警察和各級政府官員,不得不為了保住正常應得的工資、獎金,保住自己的飯碗而做出迫害好人的事。他們內心是矛盾而痛苦的,精神長期處於緊張焦慮的狀態。但無論他們是被欺騙,被利誘,還是被威逼而不得不順從,只要真正參與了這場迫害,那都是有報應的。比如,一直負責監視我的那個警察,2002年出車禍,腿部嚴重受傷,因此調離了這個崗位。比起那些積極參與迫害而身患肺癌而亡的海口市法官陳援朝,以及海南省定安縣「610」主任王忠俊的惡性禍及妻兒雙亡的例子,他的結果算是最輕的一個了。
「江澤民為了拉攏高級幹部協助他迫害法輪功,用的是「利誘」,給他們本不應該得到的權力地位來誘惑他們;而他對中下層直至最基層的公檢法人員及政府人員包括街道、居委會,使用的則是「威逼」。用他們正常工作中本應得到的工資、獎金、職位等等,作為籌碼來逼迫他們去迫害好人,讓他們不得不在維持正常生計、還是維護道德良知之間做選擇。這是赤裸裸的流氓行徑。所以所有參與這場迫害的人都是被江澤民用各種手段欺騙和脅迫了。從這個角度說,這些參與迫害的人,是比我更加悲慘的受害者。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為了捍衛我的合法權利,為了儘早結束這場荒謬而殘忍的迫害,為了廣大的民眾(包括公、檢、法及政府、軍隊的各級人員)能早日擺脫因這場迫害而帶來的痛苦壓力和精神折磨,更為了中華民族不致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首犯江澤民提起刑事控告。」
以上是我的一點經歷和體會,僅供同修參考。因層次所限和法律知識的欠缺,悟的不對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