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大法弟子在派出所一邊講真相,一邊告訴警察:憲法四十一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打擊、報復、威脅舉報人、控告人,你們這是知法犯法。警察說,我們也沒辦法,這是分局讓幹的,不信你看搜查證。同修說,那你把搜查證給我,我找分局。警察不敢給,同修又說,那你給我複印一份,警察還是不敢。同修說,你不給,我就不走了。同修一直待到派出所下班,警察都走光了,沒辦法才回家。
一位大法弟子在派出所,警察讓她進屋,她一看門上寫的是「審訊室」便說,我不是壞人,怎麼能進這個門,警察說,我沒辦法啊,幫幫我吧。同修說,我可不簽字。警察說,行,隨你。同修問他,「你是黨員嗎?」回答「不是」。同修再問「你是團員吧」,回答「是」。同修:「那我幫你取個名退了吧」。「好」!
一位大法弟子在派出所被詢問時,聽到隔壁的問話,「你的控告信誰給的」,同修說,「這是隱私,不能告訴你」。「信的內容?」同修說,「那是保密的,更不能告訴你」。警察無語。
一位大法弟子在派出所被問到控告信時說,滿大街都是打印、複印的,在哪都行。況且,郵局是國家的,高檢、高法是國家的,憲法是國家的,不是要「依憲治國嗎」?不是要兩高「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嗎?我按憲法控告,這是我公民的權利。警察不說話了。
在派出所,有一個警察說邪惡造謠污衊的話,大法弟子堂堂正正的告訴他,「小伙子,你不要受謊言毒害,上了江魔頭的當。我修煉法輪功這麼多年,我的師父沒要過我一分錢,我們一個人給師父一塊錢,我們的師父就是億萬富翁。歷史上修煉人都是供養師父的,那是天經地義的,我們大法師父卻沒要過我們一分錢,你去找找看,有這樣正的師父嗎?有這樣好的師父嗎」?!這個警察不說話了。
一個警察小聲的問大法弟子,「不會控告我吧?」同修告訴他,「不告你,你是沒辦法,要吃飯嘛,我們就是控告首惡,但是你以後可不能幹迫害法輪功的事!」警察連連點頭。
一大法弟子被找去問話,警察說,「你又沒被迫害,你控告甚麼?」大法弟子說:「迫害你的老師、你的親人,你覺得和你無關,你是這麼看問題的嗎?這還是人嗎?」他不說話了。
一警察問:「你的控告信誰給的?」大法弟子說:「我家門上,經常收到啊!」警察問:「你覺得我們相信嗎?」大法弟子說:「說白了,我就是知道也不能告訴你,從做人的角度,我出了這個門,有甚麼面目去見人呢?也為你們著想,不讓你們去迫害別人,不讓你們犯罪。」警察連連豎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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