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今年六十七歲的陳星光女士控告發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要求最高檢察院對被控告人江澤民濫用職權罪、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侮辱毀謗罪、傳授犯罪方法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強姦罪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故意殺人罪等的犯罪行為進行清查,啟動追責程序,將罪犯儘早繩之以法。
陳星光老人說:「在修煉法輪功之前的我,一身是病:腰疼、腿痛、頭暈、眼花、四肢乏力,雖然活著,但是很累,痔瘡還做過手術──經常看中醫,三天兩頭熬藥,成了名副其實的藥罐子,把藥都吃到膩、吃到怕了為止。於是,我就老是琢磨著:有甚麼比藥、比金錢更重要、更好的?或者說可以不用吃藥,又能有一個好的身體呢?直至1997年5月,我朝思暮想的良好願望終於夢想成真了──有緣喜得大法!自此我就踏上了大法的修煉之途,我所有的病都不翼而飛了。起初,我並不知何為修煉,隨著不斷深入的細讀李洪志大師的《轉法輪》及相關係列著作和堅持晨煉五套功法,我逐漸明白了法輪功是佛家的上乘修煉大法,是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通過修煉心性來提高層次的。從中我還明白了人生真諦、生病原因等等、等等,以及如何多為他人著想,怎樣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天上人間、萬事萬物,一切的一切,都能從高德大法中得以明晰而又通透的解答!」
下面是陳星光老人陳述的部份控告事實與理由:
江澤民為了迫害法輪功,置法律法規及人權道義於不顧,一手建立了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善良群體的全國性的「610」辦公室,密令以「真善忍」為信仰原則的法輪功學員群體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和「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凶殘迫害。江澤民1999年10月25日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污衊法輪功為邪教,是對「法輪大法」及全體學員的侮辱、誹謗。
在江澤民發動和領導的長達十六年的這場慘烈整人迫害運動中,我個人及家人都深受其害。我因為修煉大法屢遭迫害:5次被非法抄家,非法關押洗腦班1次,5次非法羈押看守所,2次非法勞教共3年10個月,非法判刑5年,被迫流離失所1個月。其主要迫害事實如下:
(一)多次入室搶劫財物、打掉牙齒,土匪似的野蠻抄家
1、2001年3月,蕉城區國保惡警陳雅生、林波等一群惡警,半夜三更來勢洶洶的衝進我家,他們七、八個人不分青紅皂白到處亂翻一氣,搶走《轉法輪》一本,並綁架了我。
2、2001年8月,寧德市國保支隊副政委阮細章,隔三差五,連續3趟,把我家幾層樓的房子,從上到下,來來回回抄個底朝天,搶走了我的大法書籍與資料。並將我綁架到國保支隊的鐵籠裏虐待了五天五夜。
3、2010年5月4日,我因「講真相」被劫持到國保大隊,以吳華為首的一群惡警竄到我家,搶走電腦1台、《轉法輪》2本、MP3三台。
惡警非法的一次次野蠻抄家,不但毫無證件,而且使得左鄰右舍雞犬不寧,議論紛紛,特別是對我和我的家人直接造成了極大的衝擊和災難,辛苦無比!
(二)多次關鐵籠、坐鐵椅、熬不完的看守所長夜
1、2001年2月18日,無緣無故的被寧德市610辦和國保惡警,綁架到寧德市看守所,非法關押7天。此間,我以絕食抗議。
2、2001年5月4日,半夜三更的,我在家裏被七八個惡警綁架到蕉城區國保大隊。楊日海等一夥百般折磨,我穿在身上的衣服被惡警楊日海大面積扯破,受到了羞辱;小腿正面骨頭也被穿著皮鞋的惡警楊日海重重踢了一腳,其痛難忍;還是這個惡警,拿椅子要我背。
可是說來也巧,那天恰好是農曆四月初八,正是李大師的生日,在師父的加持與呵護下,我順利的從惡警處拿回了被抄走的《轉法輪》,眾目睽睽之下從蕉城區公安分局大樓的重重關卡中走脫。可是,由於我自己不小心,在福鼎市再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寧德市收容所15天。
3、2001年8月26日我因到同學家裏,被惡警非法跟蹤,並在同學家直接被林波、阮細章、楊日海等一夥劫持到寧德市國保支隊三樓,關在鐵籠裏。阮細章還胡說:「這個籠子就是特意為你做的」。銬鐵籠的五天五夜裏,不讓睡覺,惡警則輪流上陣,威逼、恐嚇,逼迫我說出符合他們要求的所謂證據,其間三天三夜無吃無喝,而且在綁架過程中,由於惡警極其粗野的下狠手,我連牙齒都被惡警林波給弄掉了,疼痛難忍。這次,儘管證據不足,在寧德市收容所非法關押了一年三個月後,還是被蕉城區法院非法判了五年刑,並被非法劫持到福建省女子監獄迫害。
4、2007年1月19日,我正在和家人難得的過上一個端午節,還在吃著粽子,惡警楊日海等人,將我綁架寧德市看守所,非法羈押一個月後,又被劫持到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5、2010年5月4日,我去蕉城區福洋村向五年級學生講真相,並每人給一張「法輪大法好」護身符,遭惡人舉報後,被惡警吳華、楊日海、李偉等綁架到蕉城區國保大隊地下室的鐵籠裏,坐鐵椅一夜,被長時間吹電風扇、強制抽血------後強行綁架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36天,我以絕食抗議,接著再次被非法劫持到福建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三)黑暗的「洗腦班」
2012年12月2日中午,我正在家裏學法,蕉城區國保大隊惡警李偉和蕉北辦事處的陳輝祿,還有兩個女的,踢開了我家的門,將我從三樓抬下塞到車裏,就這樣莫名其妙的被他們綁架到了設在福州市區(福州大學北門對面的藍天賓館,即原空軍招待所裏的福建省「洗腦班」),我一路上高喊著「法輪大法好」,惡警也只好耐著性子聽著。但最為悲哀的是,它們沒有人性的把我唯一的女兒哄上車同行,一同的還有蕉北辦事處的周慧珍、餘暉,還有後來來輪換的鄭瑞雲、陳淑平等等。
在黑暗的洗腦班裏,我又一次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成天被關在屋裏,女兒及周慧珍、餘暉等3人負責監視我,每天被強迫觀看各種中共惡意造假、惡毒詆毀法輪功和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音象材料及有關監獄的黑片等,強迫寫「四書」,我又以絕食抗議,這些人就恐嚇我:如果不轉化的就要進監獄,不轉化的就不讓回家。以迫害為能事!
福建省洗腦班,有福建省委610辦姓紀的主任、姓許的國保頭目、監獄局馮姓處長、男監的王姓獄警、女子勞教所法輪功專管隊的儲欣欣、林容等人。還有來自外省的幫兇:一個自稱姓余,來自武漢勞教所,一個姓蔣的女人來自上海,另有浙江的蔡某、廣東的文某,也有福建省女監已被轉化並走向反面的邪悟者。據說每辦一期得花掉百姓的血汗錢幾十萬元。
(四)第一次非法勞教,吊刑、綁刑成了家常便飯
2007年8月一進福建省女子勞教所,就給我來個下馬威──關單間,惡警周榕心狠手辣、整人成性,她要整你不需要任何理由,我常常莫名其妙的被她吊著捆綁在床架上,而且變著花樣折磨,有時是雙手被反綁在床架上,有時又被分開綁,隨心所欲。
酷刑演示:吊銬 |
幾乎天天被酷刑「開飛機」折磨。每天強制洗腦,滾動播放污衊大法和師父的錄像片等。看後必須寫體會由於我從不配合,只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或者口裏說著「法輪大法好」。回饋給我的自然是:沒完沒了的殘酷的綁、吊刑罰。包夾我的惡人是外面有關係的詐騙犯,這種悲哀的事情只能發生在卑鄙的地方,一名天天都在做好人的好人卻被綁架去勞教,還由一個心靈骯髒的騙子24小時盯著,隨時把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記錄在冊,而這種惡人騙子恰恰深得它的同類惡警的充份信任,簡直是卑鄙到了極點!
兩年下來,幾乎日日夜夜都在邪惡的殘暴虐待中度日如年,但是無論壞人如何囂張,終究不能撼動我對大法的堅信──絲毫無法「轉化」我,無可奈何之中,黑心的惡警,竟然卑劣到到期不放人地步,我被擅自非法延期21天!
(五)第二次非法勞教,遭關禁閉室、野蠻拖拽、兩次穿約束衣
2001年6月10日我又一次被劫入了魔窟,在前往福建省女子勞教所的路上,我親眼目睹了蕉城區國保大隊惡警楊日海無緣無故的手打腳踢與我同車且體弱的女同修馬翠鸚,我雖然無力制止,但一直在高喊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口號的同時,指責惡警楊日海說:「楊日海,你是七尺男子漢,怎麼能出手打一個五十多歲的老婦女?!」當時馬翠鸚的整個臉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腫起來,同車的國保大隊長李偉居然大放厥詞:「你們的命,就是螞蟻,要踩死就踩死!」草菅人命,無法無天,視平民百姓為草芥,這是病入膏肓的惡警軀體上的通病。
直至和馬翠鸚被抬進勞教所,此時勞教所警察才給我《勞動教養決定書》,我們才知道又被非法強制勞教了。蕉城區國保居然卑鄙到此種地步,在寧德時不宣布勞教決定書,原本是無權對我們做出任何處置的。
這一次我被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在這裏也是「二進宮」了,但是惡警從來沒有絲毫從輕發落的意思,相反則是變本加厲的找茬,就怕整不死你。於是我又一次被關入迫害法輪功的專管隊,投入到那黑暗的、恐怖的、令人生畏的「單間」,吃喝拉撒睡都被控制在裏頭,3個包夾以及監視器在全天候嚴控,言談舉止全部被嚴格記錄,隔絕了與外界的一切聯繫,一天到晚都要謹小慎微,就連走路、說話、做事,都只能有微弱的聲響,稍有不慎,虎狼就會猛撲過來,任其宰割。在老惡警周榕的指使下、其他惡警的授意與縱容下和在余愛瓊直接迫害下,在這個「獄中獄」裏,邪惡百般的羞辱、折磨與殘害我。
有一次我要小解,可她們不給桶,更不讓上外面的廁所,我只好用牙杯解決。有一天半夜要大解、余愛瓊用櫃子頂住陽台的門,故意不讓我拿到桶。憋的急了,我只好趁她不注意時,衝出房間,直接上廁所。惡警邵婷不分青紅皂白,以衝出單間違反「所規」為由,給我穿上整死人的刑具「約束衣」,以示從重懲罰我。的確,「約束衣」是一種十分殘忍的刑具,呈井字形,它會緊緊的綁在人的身上,讓人透不過氣來,讓人窒息。
勞教所裏其它方面的侮辱性虐待,也是很折磨人的。一次,余愛瓊平白無故兇狠的咒罵我,手指都戳到我的臉上破口惡罵,我只能默默忍受著。她能如此橫行霸道,是因為惡警在背後撐著她的腰。2011年5月17日,因為很難受,拒絕進食。惡警周榕就讓幾個後勤人員將我拖到禁閉室,再次慘無人道的給我穿「約束衣」,而且禁閉室是全封閉的,沒有一絲絲的光線,裏面充滿了刺鼻的怪味。就這樣,原本已經難受到難以進食的地步,還被關了兩天兩夜。除此之外,它們還有各種各樣的迫害手段,一時難以一一贅述,如果沒有法的力量,我是很難活著走出來的。
(六)惡獄5年,遭不明藥物迫害、電擊(大電棒電到沒電為止)、關小號、長期長時間的罰站
2002年12月12日我被劫持到福建省女子監獄一中隊,經濟犯陳海騰先是把我的衣服扒光,強迫穿囚服。指導員朱海雲夥同陳海騰逼我「轉化」,一天一夜不讓睡覺,接著罰做衛生70天。女監的犯人除了有權、有錢、有拳頭的關係戶外,都被強迫做奴工,早晨5:30起床,很快就出工,直到12時收工,13時又出工,至19時才能收起。而在別人休息時,我卻要被罰站,如早晨、中午,片刻喘息之機,惡警也不會放過我,接下來晚飯畢,再罰站到深夜23時,整整被罰站了一年多的時日,整個人已被邪惡折騰的精疲力竭,風吹一下都會倒下的程度。
不轉化,被強制罰站和坐地抻,長達一年多。
其間的2003年8月,還被中隊長饒雪英叫的4個犯人抓起來強行灌藥。
惡警饒雪英叫四個惡人強行灌藥折磨。
惡警吳宜平平白無故電擊學員陳星光,電棒電到沒電為止,才肯罷手(酷刑演示)。
2004年3月,有天出工時,心狠手辣的惡警吳宜平,以喊報告手舉的不夠高為藉口,將我拖到辦公室,用大電棒電擊我的胳膊和腿,直至電到沒電了才罷手。
被惡警楊智玉調集的四個惡人,捆綁在鐵床上強掛毒藥水。
同年4月28~29日,被副中隊長楊智玉調集的4個犯人捆綁在鐵床上,強掛毒藥水,整整兩天。掛後,雙腿軟綿綿的、全身無力、頭暈腦脹。
2004年9月~10月間,女監在「獄中獄」辦「洗腦班」,惡警楊智玉把我關進只有一張床大的小號,又小又黑,床是鋪在地上的,每天被逼迫看詆毀法輪功的光碟,每天也都有人輪流找我談話。謊言是改變不了人的!
福建省女子監獄是名副其實的人間惡獄,它喪盡天良的迫害了許許多多的法輪功修煉者,終有一天會得到應有的報應的!
(七)在不停的騷擾與迫害中家破人亡
十六年來,在從未停歇的超強迫害中,我親歷了較多種類的迫害刑罰,僅在獄中就呆了近九年,人生能有幾個九年,在那慘遭迫害的3200來個日日夜夜裏,苦難總是伴隨著我,形影不離,淒苦無比。在外面的日子裏,沒完沒了的跟蹤、監控、騷擾和流離失所的迫害,也使我飽食了人間的苦痛。還有一件事,是我記憶猶新的,記得當年為了站出來,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我於2001年進京上訪,遭惡警劫持,並不明不白的和眾多同修被強行拉到了東北,在不知不覺中,差點成了後來的「活摘」對像,是無意間的一個電話,救了我。
在我一次次的被迫害中,我的父親遭受了難以忍受的精神打擊,終究離我而去!由於無法承受抄家、綁架、坐牢之災,丈夫與我分道揚鑣,真是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這所有、所有的一切,包括無數個家庭的苦難,都是被控告人江澤民直接造成的!江澤民是犯罪的指揮者、組織者,違犯了《憲法》第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條;《刑法》第26、234、235、236、237、238、239;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2、253、254.255;257;263;267、268、269、270;274、275;305;307;308;382、383;385、386;397;399條等多項規定,構成了數十項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