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柱在他的《刑事控告書》中說:一九九五年,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聽到了法輪功,心中產生了強烈的好奇,就想買本法輪功的書了解一下,一九九六年六月我去北京出差,在北京王府井新華書店買了一本《轉法輪》書,我在返回銀川的火車上就看完了一遍《轉法輪》,很快被書中氣功修煉的法理所折服,這是以前所學的幾種氣功根本就講不出來的,解開了我心中的許多疑團,當下下定決心我要學法輪功,七月中旬我參加了在銀川市城區供電局會議室舉行的銀川市第五期法輪功學習班,從此正式開始修煉法輪功。
修煉法輪功以後,我明白了做人要以真善忍宇宙特性做一個好人,做了壞事要損德,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我退還了幾年來借出差和工作之便佔單位的便宜,折合人民幣一千五百元給原單位銀川電力修造廠財務科,在利益上也不去爭了,工作兢兢業業,改掉了我以前工作懶散、不負責的壞習慣,由於工作出色,一九九七年由我主導的《PT二次回路補償器》新產品項目榮獲寧夏電力局一九九七年度科技進步二等獎,我學法後心胸變得寬闊,能理解別人,能忍耐,與家人和同事的關係變得更加和睦、友善。身體也變得強壯起來,冬天穿著挺單的衣服也不冷,臉色紅潤,對名利也看淡了,閒話也少了,道德標準有了較大的提升。
在《刑事控告書》中,王玉柱陳述他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實,下面是部份內容:
二零零零年三月六日下午二點多鐘,我去北京上訪,準備去天安門廣場打法輪功煉功條幅(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巡邏的武警盤問住,隨後,我被綁架到了天安門廣場公安分局法輪功科,幾個警察逼問我的姓名和省份,我不說,他們就給我扎背銬(一個胳膊從肩上反背過來和另一個胳膊用手銬銬起來)持續了幾十分鐘,我的手腕劇烈疼痛,直到說出姓名和省份才給我放開來。
二零零一年六月中旬,我被非法關押在銀川監獄四中隊期間,我給鍋爐房的一個犯人看了幾張法輪功資料,被警察發現,我被關進了銀川監獄禁閉室,銀川監獄獄政科的兩個警察逼問我資料是哪來的?都給誰看了?我不說,一個高個子警察衝過來照我肚子猛踹一腳,我被撞到門板上,緊接著他拿出電警棍電擊我的臉和脖子,由於電警棍電力不足,他才放棄了對我施暴。
二零零九年三月中旬,我被寧夏平羅縣公安局政保大隊的五個警察,帶到了大武口市一座賓館的後院住宅,為了逼迫我說出我在平羅監獄關押期間被搜查出來的電子書和《轉法輪》手抄本等物的來路,我被反銬著,一夜沒讓閤眼,一旦睏了就有警察推醒我,直到說出實情才解除。這幾名警察中領導者是平羅縣公安局政保大隊的大隊長和惠農縣政保大隊的大隊長張恩蕊。
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對我實施了以下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我因去北京上訪被銀川市新城公安分局非法關押在銀川市看守所,有一天晚上我在監室裏煉功,被值班警察看見,第二天早晨接班警察就給我銬了背銬和二十斤重的腳鐐,腳鐐戴了一個月,我的腳脖子被磨出了厚厚的老繭,背銬被銬了近六十天,在這期間生活幾乎不能自理,需要其他人幫助,我曾絕食絕水六天半抗議銀川看守所對我人身自由的迫害,被四~五名犯罪嫌疑人摁在地上強行灌食,我被迫放棄絕食。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 |
二零零零年四月底的一天,我被銀川看守所的警察紮著背銬、腳鐐拉著上看守所廣場進行批鬥,藉口是我在監室內煉法輪功違犯了監規。
二零零一年七月下旬,銀川監獄為了響應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把我送到了銀川監獄河東監區(磚場),意圖通過超負荷的體力勞動和體罰折磨,逼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河東監區的教導員李永欣,是河東監區迫害法輪功的總指揮,二中隊的指導員岳懷寧是二中隊迫害法輪功的兇手。
我被要求每天出窯五千五百塊多孔磚,完不成任務,就要遭受頂牆、弓腰、罰站、電擊、毆打、紮繩子、吊銬等酷刑。從二零零一年七月底,到九月上旬,我幾乎天天晚上被拉去頂牆,時間一小時到三個多小時不等。
頂牆時腳要離牆一米多遠,弓著腰,頭頂著牆,身體的重量大部份壓在頭頂,頭頂劇烈疼痛,時間長了,頭頂的頭皮由於腫脹充血而變厚,頭髮變得稀疏,如果頂牆的姿勢不規範,看管的犯人就拳打腳踢;
二零零一年八月份,李永欣指使著岳懷寧以我完不成任務為由,對我多次紮繩子,紮繩子時,用十毫米粗的細麻繩有時沾上水,由兩個膀大腰圓的警察用膝蓋狠勁的往上頂被反剪的雙臂,由於力量很大,繩子深入皮肉裏,僅四十多分鐘,雙臂由劇痛到麻到冰涼最後失去知覺。鬆開繩子後,得一小時以上雙臂才能完全恢復知覺;
酷刑演示:上繩 |
岳懷寧和二中隊的警察曾兩次給我扎著繩子「開批鬥會」,在犯人面前受辱。有一次李永欣親自上陣,夥同另一名警察對我施以「三緊繩」,就是在第一次紮繩子雙臂失去知覺後,把繩子鬆開,待雙臂恢復知覺後,再紮緊,如此兩次,這是紮繩子刑罰中最狠的,鬆開繩子後雙臂馬上就腫了,整個刑罰持續了一個多小時;
二零零一年八月的一天,天氣非常炎熱,地面溫度有四十多度,李永欣和岳懷寧兩個人把我帶到了磚窯窯頂,找了一根木質電線桿,把我反背吊銬了起來,就是將兩臂反剪戴上手銬,用長繩子從電線桿高處的卡子內穿出來,繩子的一頭繫上手銬,然後使勁拉繩子的另一頭,反剪的雙臂被繩子高高拉起直至後腳跟離地再把繩子拴在電線桿上。持續了大概四十多分鐘,雙臂由劇痛到麻到冰涼最後失去知覺,岳懷寧才把我放下來。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
二零零二年四月份,我被非法關押在銀川監獄機修中隊期間,我在監室煉功,被包夾我的六名犯人報告給值班警察,第二天我被關押進了銀川監獄禁閉室,被扎了背銬、腳鐐,被禁閉了七天,七天時間內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我被非法關押在惠農監獄二監區期間,一天晚上我在床上打坐煉功,被楊姓值班犯人看見,我被強行帶到了門廳罰站直到第二天天亮,從第二天開始我每天晚上被要求罰站,從晚上十點到第二天早上七點,白天還要跑操訓練隊列;二零零三年一月份的一天,惠農監獄二監區的犯人頭王義澤在二監區吳姓教導員的默許下,把我叫到了一間監室內,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說煉,他和另一名犯人一起上來毆打我,打我的臉、打我的胃垂,我很快被打翻在地,王義澤用腳踩踏我身體,用惡語侮辱我,我的臉被打腫了,之後仍被要求罰站直到第二天天亮。
二零零九年四月上旬,我被非法關押在銀川監獄嚴管監區,為了逼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銀川監獄嚴管監區的警察賀飛、陸偉、趙麗、段明亮對我實施了強制轉化,安排了田佳玉、張林等六名犯人包夾我,三班倒,每班兩個人,我被要求坐在一個十釐米高的塑料凳上,兩手放在膝蓋上,由以上的幾名警察輪番的對我進行誣蔑法輪功的洗腦教育,不停的問話,不讓大腦有片刻的休息,從早上六點半到晚上十一點多,除中午和晚上吃飯幾十分鐘時間外,我被一直要求坐在小凳上,坐姿如果不符合要求,就會遭到包夾犯人的訓斥和糾正,坐的時間一長腰酸、腿疼、屁股疼、僅三天功夫,我的屁股就被坐爛了,自己站立不起來,這樣經過了五天煎熬,直到我違心的寫了「轉化書」才放棄了對我身體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