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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金鳳在南昌市經開區法院當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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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上午十點多鐘,江西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在位於南昌市蛟橋鎮楓林西大街1198號附近的區法院審判庭對法輪功學員付金鳳非法庭審,付金鳳為自己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付金鳳
付金鳳

在開庭前,法院對持有旁聽證的家屬及親朋(共四人)逐一檢查身份證原件,還要求留身份證複印件並進行全身搜查,還用攝像機對入庭的人員攝影。

與以往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不同的是,此次庭審禁止任何旁聽人士入庭旁聽(阻止法輪功學員入庭),法庭裏面坐滿了事先被安排好的、約四十個來自經濟技術開發區各政府機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法庭外面,如臨大敵,布滿了大量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非法組織的人員、經開區國保大隊便衣警察、身著制服的派出所警察及法院的法警,法庭門口還特別運載來了一大麵包車身穿黑色「作訓服」的特別行動小組警察。

面對恐怖氣氛,法輪功學員無所畏懼、坦坦蕩蕩、正氣凜然,在炎炎烈日下發正念、講真相,粘貼真相不乾膠。警察和便衣手端著攝像機、照相機及手機到處拍攝,恐嚇、驅趕站立在法院門口的法輪功學員。

現年五十三歲的付金鳳,是南昌市血站職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十六年來,共計遭受六次綁架、七次非法拘禁、近五年非法牢獄苦難和折磨,生活陷入困境、家庭被迫分離。這重重迫害給付金鳳及全家造成了經濟上、身體上及精神上的巨大損失、傷害和痛苦。

三月二十四日上午,南昌市經開區國保大隊錢隊長及警員戴南華,蛟橋派出所片警李軍華及祝姓警察,以付金鳳在公交車上講真相、遭人惡告為由,強行闖進付金鳳父母家中(她寄宿在父母家)進行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及電腦等私人物品(電腦已歸還)。

當晚,南昌市經開區國保大隊及蛟橋派出所將付金鳳綁架到南昌市第三看守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於四月九日,將她由拘留所直接劫持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四月二十一日,南昌經開區檢察院對她非法批捕。

這次經開區法院以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組織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操縱公檢法迫害好人)指控付金鳳。在非法庭審中檢方以在付金鳳家搜出的大法書籍、真相資料,並以有人惡告她在公交車上向乘客講述法輪功真相來作為指控的所謂「犯罪證據」。

八月六日上午十點多鐘,囚車駛進經開區法院的門口,身穿黃色絲綢上衣(付金鳳一直拒穿囚衣、拒戴手銬),面容清瘦(在看守所絕食二十多天抵制迫害)、神態堅定的付金鳳一走下囚車,就高聲呼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隨即約一百名守候在法院門口的法輪功學員,同聲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整齊、洪亮的呼聲震懾了邪惡,充滿了慈悲、正義的強大能量!

法庭上付金鳳從我國現行法律、適用法律條文、案件的定性與「違法犯罪」事實是否相符合,從道德良知的角度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她指出:國家公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法庭僅憑出示的兩個無任何個人身份證信息的人名作為所謂「證據」(連照片也沒提供),就給定罪,這種隨意的定罪是違法行為。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是「莫須有」的罪名,我不認罪、我無罪。

接著付金鳳闡述了她修煉法輪功前後的身心巨變,煉功前患有手指關節僵直等疾病,平時工作、生活中爭強好勝;煉功後身體得到了健康,為人更加真誠、心胸更加寬廣。最後,她善勸在場的公檢法司人員,不要步文革期間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等人的後塵,要認清中共才是當今各種有毒物品泛濫、社會道德淪喪的罪魁禍首。

非法庭審過程中,主審法官陳南平沒有打斷付金鳳的自我辯護,只是平和的提示:法輪功不是邪教、能祛病健身就不要重複再說,我們聽明白了。坐在一旁的一位年輕女法官也一直保持沉默、沒有任何粗暴語言。

在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庭審後,法官陳南平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目前已有超過十三萬四千名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向中國最高檢察機構控告江澤民。這場訴江大潮風起雲湧、氣勢磅礡,必將在全社會引起巨大反響。我們衷心希望南昌市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人員,不要再充當中共的替罪羊、不要再做追隨江氏集團的陪葬品,善待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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