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井軍,女,現年四十五歲,原江西省經貿廳(現改為商務廳)下屬輕工業品進出口公司財務科副科長。一九九九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家庭和睦、人際關係融洽。可就是這麼個好人,竟被中共牢獄迫害長達十多年之久。
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下午,吳井軍夫婦被四、五個青山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的便衣警察強行從家中綁架。吳井軍被非法關入市第一看守所後約兩個多月,身體就被迫害致腹部腫脹,後辦理「取保候審」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青山湖法院將庭審「傳票」送達吳井軍,以所謂的刑法「第299條」對吳井軍非法庭審。高壓下吳井軍的身體每況愈下,腹部嚴重膨脹、劇烈疼痛,整個人無法站立與躺臥,上身彎曲、兩臂枯瘦,下身重度水腫、雙腿皮膚開裂流水,生命處於危急之中。
六月八日上午八點,吳井軍在失去行動能力的情況下,被強行抬往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非法開庭,庭上吳井軍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並要求無罪釋放。吳井軍還當庭遞交了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在控告書中,她自述了自己遭受的十年漫長而又殘酷的牢獄迫害:被多次綁架抄家,被非法治安拘留5次,非法刑拘5次,非法勞教5次,非法關入洗腦班1次。
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在庭審結束時,沒有宣布無罪釋放,而是宣布擇日宣判,這對於嚴重病態中的吳井軍無疑是雪上加霜。六月二十二日左右,病情嚴重惡化,無法進食、無法睡眠。期間家人曾送往醫院搶救,醫院拒收。
六月二十八日清晨五點半,吳井軍在劇烈的疼痛折磨中停止了呼吸。又一個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的殘酷迫害中離開了人世,家中剩下與她多年患難與共的丈夫和年幼尚需母親照顧的愛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