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邱翠香已向最高檢察院寄出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要求依法追究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邱翠香寄往最高檢察院的郵政投遞已送達且於六月十六日收到短信回執。
邱翠香在控告書中述說了她屢遭酷刑迫害,身體致殘的事實經過。
1、站樁
二零零零年七月四日,我到重慶市沙坪壩新橋街道辦事處找街道辦負責人講真相,被新橋派出所警察抓到重慶市茅家山勞教所,關押了五個多月。因拒絕轉化被強制做苦工編織絲帶,每天十六小時。十二月冬天,在露天壩被體罰站樁十八小時,連續二、三天。
2、五花大綁、吊銬、灌藥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我妹妹被便衣跟蹤,我和妹倆被便衣警察抓捕(妹妹未修煉法輪功);一起被關進重慶市茅家山勞教所。警察把我妹妹吊銬在茅家山勞教所鐵大門上示眾。
警察用黃膠封住我的嘴,不准我講話,兩個獄警雙手壓我肩使勁提繩子,把我五花大綁拖拉著在勞教所幾個隊示眾。
再把我的雙手合攏戴手銬,在辦公室內吊銬起來,白天吊銬只讓我腳尖沾地。
酷刑示意圖:吊銬 |
直到每晚十一點半再轉入犯人值班房合攏戴手銬吊銬在鐵床架上,我腳底能平地。吊銬連續三十天內,白天黑夜一分鐘都不准閤眼休息。吊銬連續三十天後雖解除吊銬,繼續被單獨戴手銬關在辦公室。
吊銬示意圖 |
我拒絕洗腦轉化,他們於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把我轉入法輪功學員灌藥房間(勞教所認為拒絕轉化的就是有病,被強制吃藥、灌藥,致使多名法輪功學員死亡),勞教所四樓專門成立了灌藥小組,用不明藥物迫害。
示意圖:灌食、灌藥 |
3、罰站軍姿、熬夜、挨打、脫光衣物羞辱
在非法關押期間二次延長勞教,我遭受了連續不讓睡覺、灌食、被連續關小間三個月,隨時被罰站軍姿、熬夜、挨打、脫光衣物羞辱等各種酷刑。後來經醫院檢查,從病歷顯示,因迫害致使我第一腰椎壓縮性骨折。
第三軍醫大學西南醫院的診斷書 |
4、關小間
二零零九年七月我在楊家坪商場購物時,被重慶市楊家坪直港大道派出所抓拘押二十多小時,第二天被非法關押在華岩看守所,八月十二日又被非法關押到重慶市江北勞教所,在勞教期間遭受三個多月的關「小間」等酷刑折磨。
邱翠香在控告書寫到,她親眼目睹被關押一起的法輪功學員有十多名被迫害致死。中國大陸有無數法輪功學員都是這場浩劫的受害者,被控告人江澤民是邪惡之首,罪大惡極。希望人人都來起訴江澤民,早日把這個迫害法輪功及世人的元凶送上審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