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場江氏集團發動的長達十六年之久的血腥鎮壓中,蘇丹從一個十九歲的少女成長為一位成熟的堅定修煉法輪大法的青年。蘇丹在《刑事控告書》中說:「十六年中,我和我的家人聚少離多,歷經了種種的艱辛與魔難。我經歷了五次的被非法抄家、兩次勞教迫害,非法關押時間長達四年之久。我被迫流離失所後,我的家人常年處在中共邪黨人員的騷擾、監視、監控中艱難度日。年邁的父親再也經受不起折磨與打擊了,在我第二次被非法勞教關押回來不久,便含冤離世了。」
下面是蘇丹在她的《刑事控告書》敘述她的部份人生故事,和控告江澤民的事實和理由。
蘇丹婚紗照 |
修煉大法的美好
我叫蘇丹,一九八一年生人,今年三十五歲。我是於一九九八年底,才開始修煉法輪功的,那時我十九歲。
一九九八年底的一天,我剛剛放學回家,就去了離我們家不遠處的一個大禮堂。大禮堂的舞台上端坐著十幾位叔叔阿姨,她們都在認真的學習著李洪志師父的著作《轉法輪》。學完後,每位叔叔阿姨輪流再談自己在修煉後如何按「真、善、忍」的準則嚴格要求自己,如何修心向善的修煉體會。其中一位老阿姨談到她自己以前是一位醫院都判了死刑的癌症患者,通過學法煉功後,起死回生的神奇經歷。也有的叔叔談到他自己以前是個非常愛佔小便宜的人,單位的東西時常往家拿,通過學煉法輪大法後,他不但不拿了,以前拿回家的東西又還回了領導,單位再分東西,從來都先讓別人,工作也兢兢業業的幹活了。年底評先進,還被評為「優秀的先進工作者」,得到了上級領導的一致好評。
聽到這些學員談到心得體會,再看看自己身邊親人的變化,媽媽修煉法輪功前多種疾病纏身,氣管炎、胃炎、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骨質增生等等。六十幾歲的人,看上去就像七八十歲的老人,走路緩慢,腰也直不起來。多種疾病纏身使她痛不欲生,每天看到她大把大把的吃藥。由於媽媽被疾病纏身,脾氣變得異常的爆躁,我每天都能聽到父母的吵鬧聲,家庭的不和睦使我非常的苦悶。
可是,自從媽媽得法後,就像變了個人一樣,纏繞她多年的疾病消失了,人也年輕了,而且走路生風,神清氣爽。最關鍵的是人從此變得非常的和善,自從媽媽修煉後,我們家的吵鬧聲消失了,家庭變得非常的和睦了。
我通過看到這些法輪功學員身上所發生的實實在在的事情,與實修過程中心性昇華後的巨變,我被大法的神奇與超常所震撼。更為師父的博大胸懷與慈悲而觸動。所以,從那一刻起,在我的內心中我便升起了一種要修煉,要同化「真、善、忍」的這樣一個願望。也就是從那一刻起,我的內心充滿了喜悅與快樂。在以後的實修過程中,修煉大法讓我變得脫胎換骨、身心健康、精力充沛。我沐浴在佛光之中。
歷經中共煉獄的苦難
可是,沒有多長時間,江澤民便發動了利用中共喉舌媒體,在全世界範圍內對法輪功進行鋪天蓋地的,全面抹黑、污衊栽贓陷害法輪功。江澤民在任職時濫用職權,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設立專門負責搞迫害的「610辦公室」,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在全國各地操控公檢法司以及政府各級人員踐踏中國憲法和法律,以謊言欺騙、強加罪名等手段在全國發起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動用國家四分之一的財力,迫害一個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群體。
在這十六年中,江澤民操控「610辦公室」在各地實施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滅絕政策,使用了古今中外最卑鄙、最流氓、最慘無人道的各種手段。
一.被非法勞教兩年:勞教人員調遣處的黑暗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我被國安特務夥同北京市朝陽區亞運村派出所警察,在我所租住的家中被綁架,家中大量私人物品被搶走。第二天早晨被強行送到北京市朝陽區看守所迫害。
朝陽區看守所預審張英男對我進行誘供、刑訊逼供、強制坐鐵椅子等方式進行迫害,我絕食反迫害,身體出現嚴重的心肌缺血等症狀。我媽媽和哥哥來看守所要人,遭到拒絕。而我在看守所不但得不到治療,反而被非法關押三十天後,預審張英男以擾亂社會秩序罪誣判我二年的勞動教養。
而後,我又被強行送進北京市大興區勞教人員調遣處非法關押迫害,一進那裏的法輪功學員,第一件事,就是被強行剪頭髮,不管形像,想怎麼剪就怎麼剪,越醜越好。再一件事就是強行逼迫寫保證書,來到這裏的法輪功學員,不管你絕不絕食,只要你不寫保證書,單獨關一個房間進行摧殘。我和眾多的法輪功學員都免不了。一進房間,就被強行把衣服全部扒光,連內褲都不能穿。換上他們的衣服,將人平放在地上,上來七、八個人壓在身上,由大隊長親自上陣,然後再用地布(即擦地的地布)將嘴和鼻子全部捂住。這種方式的迫害,使人呼吸不上來,幾乎達到窒息的程度。
這裏的一切都是畸形的、變態的。吃飯,你要腰彎成九十度低頭,把飯碗雙手端到警察的面前,還得喊:我是勞教人員某某某,請求吃飯。否則,就不給你飯吃。不吃飯,就說是絕食。那就要採取措施,九隊大隊長張冬梅並對我進行野蠻灌食迫害,並把工業用的潤滑油當著我的面倒入給我灌的食物中,這是一種置人於死地的方式。並且反覆來兩次。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灌食後,肚子裏灌的鼓鼓的。繼續雙手抱膝蹲著,後面有人按壓著。而後就涉及到一個排泄問題,時不時的問一句,上不上廁所?如果說上,立馬把筆和紙就拿來了。說寫了保證書,才能去。要麼,就憋著,繼續蹲著。吃喝拉撒睡,是人的正常生理需求,而在這裏,卻成了邪惡之人利用來折磨法輪功學員的一種犯罪手段。我在調遣處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又被非法轉移到北京市女子勞教所關各個不同的大隊,從事勞教所的各種苦力勞動,如拉糞、種地、維護果園、拔草、縫紉、打掃衛生等。就這樣,被非法關押一年多,才被放回家。回來後,我原來經營的很好的藥品生意也黃了,幾乎身無分文。
二.北京順義看守所、拘留所的酷刑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日,我在北京市順義區裕龍六區自己的家中,順義610非法組織機構,順義光明派出所夥同順義區裕龍六區居委會,在家中把我綁架。當時居委會劉冬梅以查戶口為名騙進我家。而後順義610及順義光明派出所副所長馬燕,在沒有出示任何搜查手續的情況下,對我家查抄。
在順義光明派出所兩名警察,強迫我坐鐵椅子,二十四小時對我非法提審,我拒絕回答訊問,而後,在沒有我口供、筆錄、沒有我簽字的情況下,順義光明派出所副所長馬燕簽字後,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凌晨把我綁架到順義看守所,對我進行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凌晨,我被順義光明派出所的幾名警察強行送到順義看守所,而後幾名警察強行的把我摁倒,強行抽我的血液,及提取我的指紋。我不配合,便遭到順義看守所的男性警察的暴力毆打,而後,便把我拖進了位於看守所北側的一間小屋內,強行要求我換上囚服。遭到我的拒絕後,兩名女警察便用剪刀把我上衣、和褲子的拉鏈強行用剪刀剪下。致使我的上衣和褲子被毀。於是,我便被她們強行關到囚室。囚室的地上,密密麻麻的擠滿了二十幾名在押犯人。連平躺的地方都沒有,只能側身躺。屋子陰暗潮濕,臭氣熏天。
大約早九、十點鐘,女獄警李雅雲進到囚室,強迫我換囚服,遭到我拒絕後,李雅雲便勒令在押的犯人把我按倒在地,強換。而後囚服被我撕碎。這時李雅雲見我不穿,便把我身上稍微厚一點的衣服扒走,故意凍我。而後,她為了逼迫我換囚服,便開始對在押二十多名犯人進行體罰虐待。罰她們坐板,不許吃飯,不許睡午覺。目的是通過對她們的體罰虐待,激起她們對我與法輪功的仇恨,再逼迫我穿囚服。我只能用絕食的方式捍衛人權,阻住她再去傷害別人。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李雅雲和幾名男獄警闖入囚室,把我摁倒在地,把我的手、腳一起用鐵鏈子銬住,對我進行酷刑折磨。
致使我無法上廁所,腰直不起來,行走困難。整個看守所的樓道只聽見手銬腳鐐拖地的嘩啦嘩啦聲。當日下午,預審馬曉宇、獄警李雅雲等四個警察,強行將我從監室拖出。使我頭背部著地,從看守所的通道末端被強行拉拖至頭端,並遭到李雅雲的暴力毆打。致使我左臂受傷,手銬勒進肉裏的勒痕至今可見。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下午大概四點左右的樣子,我被獄警李雅雲等強行從監室拖出,身上的警戒具被他們強行的拉著。我再一次以頭部、背部著地,被拖出順義看守所,被強行送入北京公安醫院。
到北京公安醫院後,李雅雲和另一個順義看守所的男警察,把我拖入一個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屋內,門口被窗簾布遮擋。李雅雲環顧了一下屋內四處有沒有攝像頭,在確定沒有攝像頭的情況下,她對我大打出手,猛擊我的上身和頭部,罵罵咧咧的離去了。那個順義看守所的男警察見狀,又用和李雅雲同樣的方式猛擊我上身,臉和頭部,頓時我瞬間意識喪失了,眼前冒金星,致使我身體出現大面積的瘀血,眩暈,頭疼等症狀。在公安醫院被非法關押七日後,被順義看守所帶回。在順義看守所,共非法關押三十日後,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日後又被順義看守所綁架到懷柔拘留所非法關押。
而在此之前,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我的父母委託了律師,請律師安排會見。律師在辦理會見手續過程中,遇到各種阻撓,案件主辦民警馬曉宇以涉及國家秘密拒絕律師會見。律師往返四次遭到預審馬曉宇的阻擋。最後,我父母到順義分局督察科、信訪處投訴,馬曉宇才答應律師會見。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日在沒有給我任何書面材料的情況下,直接把我移送到懷柔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在此之前我沒有任何的筆錄、口供、簽字。而且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沒有給我出具任何的法律文書。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我在懷柔拘留所接到了所謂的「勞動教養決定書」,再次將我勞教二年零六個月。我當時表示我要提起上訴,要求無罪釋放。可懷柔拘留所在我沒有簽字、沒有筆錄、沒有口供的情況下,於第二天一早便把我綁架到北京市女子勞教所迫害。
三.北京市女子勞教所的精神和肉體迫害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早晨,我與另外一名法輪功學員來秀春,被非法押送至位於北京市大興區天堂河魏永路的女子勞教所。
(一)衣服被強行扒光,赤身裸體被凍
我被幾名護衛隊手持電棍的警察,強行拖到位於四大隊通道左邊的一間屋內,四隊大隊長杜敬斌勒令我脫掉衣物,換上她們的勞教服,我告訴她我無罪,信仰無罪。於是幾名警察強行把我按倒在地,把我自己穿的衣服鞋子扒光,而後我的衣服鞋子被她們扔了出去,我身上的連一個內褲都沒有了,赤身裸體,在空曠的屋內凍了一個下午,那時正值北京的初春,還很冷,這期間,屋子的窗戶也被警察強行的打開,以換空氣為由故意凍我。
(二)被毀容,頭髮被強行剃光
這時,有七、八個警察進屋,把我強行按倒在地,大隊長杜敬斌、唐晶晶找來擦地的地布,強行往我嘴裏塞,而我又被七、八個警察拖到大廳中,被按倒在地,長長的頭髮被強行剃光。而後,便把我拖入位於筒道左側第二個房間內,即二號監室,單獨小號關押迫害。
(三)黑暗的小號隔離、單獨非法關押迫害
這時,來了一個叫張淑樺的隊長,她是長期以來一直作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的,讓我寫所謂的「保證書」,我拒絕他們的要求,於是,在這個房間內我幾經生死,經歷了非常人能夠想像的痛苦與折磨。對我所採用的手段完全都是滅絕人性的。
在這間陰暗潮濕的房間內,所有床鋪都是空的,只有我一床薄的可憐的被子。屋子前後的門窗都是用窗簾遮擋的,整個屋子非常黑暗,二十四小時見不到一絲陽光,那時,我才知道,陽光有多麼的重要。人如果長期生活在黑暗中是多麼的可怕,在有意識的情況下分不清白天黑夜,人是會精神崩潰的,更何況肉體還在承受的痛苦呢?長時間的精神與肉體的雙重迫害,我幾近精神崩潰,甚至黑暗中的痛苦煎熬,也曾出現過想撞牆的念頭。可是腦中想起李洪志師父在《轉法輪》中第七講,講的殺生問題時講「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很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想到師父的話,我的心平靜了,我理智了,我不能這樣做,我要為法負責,再也不能讓她們栽贓陷害法輪功了。
從我自身所經歷的更想到媒體栽贓陷害法輪功的造假宣傳,如天安門自焚的偽案,如燒不壞的雪碧瓶,氣管切開人馬上就能說話等等,也想到了傅怡彬殺人案、關淑雲殺女案的疑點,剖腹找法輪的疑點,其實這些完全都是在造假,完全是栽贓陷害法輪功的,是在煽動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法輪功是不能殺生的,更不允許自殺的。
在黑暗中憑著對師父與大法的正信,相信我一定要堅持下去的。相信正義終將戰勝邪惡!我一定會走過黑暗,一定會迎來光明的那天。
(一)十八、九個小時端坐兒童椅,不讓活動。如圖
中共體罰演示圖:碼坐 |
長期端坐兒童椅的迫害方式比電棍電,毒打學員的方式更可怕。電棍電打學員的傷在表面,而長期端坐兒童椅的傷卻在裏邊,直接損傷的是內臟。這就是為甚麼中共體制的勞教所無論男勞教所還是女子勞教所,或者是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無論男女老少,都會讓法輪功學員長期端坐兒童椅的真正原因了。
警察在監控室內時刻看包夾如何表現,看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一天在這凳子上少則要坐十八九個小時,多則要坐二十小時左右。腿、腳、手腫脹的像饅頭。包夾將學員的每個細微的動作、表情都記錄在一個本子上。
我多次找到四隊大隊長杜敬斌,控告她酷刑折磨我,用長期端坐兒童椅的方式迫害。而杜敬斌洋洋自得的說「你控告也白搭,你說我們體罰虐待你的證據呢,我們是讓你坐著,而不是讓你站著,你控告也白搭」。
(二)熬鷹等酷刑,不讓睡覺
每天十八九個小時的端坐兒童椅,睡覺是很少的,有時剛躺在床上,還沒睡熱被窩,我就會被叫起床。而四名包夾白天是輪班睡覺的。我常常是躺床上剛剛睡著就會被包夾用手捅醒,剛剛睡著就會被捅醒,而警察是裝看不到的。
(三)屋內拉屎撒尿,不讓上廁所
我被非法關押的監室的窗門都是緊閉的,是不能打開的,且二十四小時是用簾子遮擋的,外邊是絕對看不到屋裏的。無論屋內發生任何情況,只有包夾知道,而包夾與警察是簽好保密協議的。無論屋內發生任何情況她們是絕對不能泄漏給別人的,警察是從監控監聽中監視我的一舉一動,與包夾的表現的。如果包夾表現的不夠狠,或不符合他們的心意,於是包夾就會被換掉,換成符合警察心意的人來做。
整個屋子臭氣熏天,不讓我上廁所的目的是怕外面的學員看到我,知道我的情況。還有一個目的,是怕上廁所會多走幾步路,而影響小兒童椅的效果,就這樣長期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折磨,不讓活動,吃不上蔬菜水果。我排便困難,天天拉血,這種情況持續一年多。總之是我們怎麼痛苦,怎麼會妥協而想到的種種迫害方式都用在我身上了。
(四)乞討式的打飯模式,侵犯人權,以削弱大法弟子的意志
北京市女子勞教所四隊所設立的乞討式的打飯模式,嚴重侵犯人權。在這裏吃飯,都是大桶裝,隊長坐在大桶的後邊,翹著二郎腿,手裏拿著大勺子,每個來這裏打飯的人,都要說「隊長好,報告隊長,幾班勞教人員某某請求打飯」。即所謂的「報告詞」。腰要彎成九十度,手端盤子低於隊長的勺子,要低頭看警察腳尖。如果不低頭看警察的腳尖不給打飯。而且飯給的多少,還要看隊長心情。報告詞說的聲音不大,還有說上幾十遍,甚至上百遍,直到警察滿意為止。
而我抵制這種乞討式的打飯模式,我的飯是包夾打回來的,每頓飯幾乎是水,只是裏面有幾顆數的過來的米粒,用警察的話講,誰讓她自己不來打飯?反正餓不死就行了。絕食更好,反正我們有的是辦法對付她。
(五)不讓採買食品,肉體迫害
長時間的非法關押期間,我抵制「乞討式的打飯模式」,我的飯菜都是被包夾打回,獄警時常對我的飯菜都是剋扣的。米粥稀的可憐,幾乎全部是水,水中漂的幾個米粒都是可以數的過來的。長時間的受歧視與虐待。我的身體出現嚴重的低血糖症狀,經常頭暈,即使這樣勞教所兩年多從沒讓我買過一次食品。
(六)長達八個月不讓我洗澡、洗漱
被小號非法關押八個月不讓我洗澡、刷牙、洗臉。有時,勞教所警察會讓把臉盆中的屎尿倒掉,再用裝屎尿的臉盆接點自來水,用毛巾蘸點屎尿盆中的水擦擦臉。
屋內屎尿所散發出來的臭氣,二十四小時黑暗中的煎熬,兒童椅的端坐使我精神崩潰,人要窒息。對我的身心健康進行嚴重摧殘。
(七)二十個小時憋尿,不讓上廁所,虐殺生命
吃喝拉撒睡是人最基本的生存權利,而在這個地方連人的最基本,最基本的權利都會用來充噹噹權者藉以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殘酷手段。
炎炎的夏日來臨了,我被非法關押在前後掛滿窗簾的,前後禁閉不通風的房間內八個月了。夏天屎尿盆(和洗臉盆是一個,用洗臉盆裝的)散發出來的臭氣布滿整個屋子。時間久了,盆子不讓倒,屎尿變質了,散發出來的氨氣讓人頭疼,令人窒息。包夾受不了了,在盆子上方蓋了一個屋中僅有的紙殼。隊長發現了,紙殼被一名姓張的小隊長強行收走了,而包夾,被隊長嚴厲的責罵訓斥了。隊長們為了挑起包夾對我的仇恨,對包夾惡狠狠的說,誰讓她不寫「保證書」,你們如果有本事就讓她寫。寫了「保證書」,你們不就不和她一起受罪了嗎?她不寫,你們就得和她一起挨著。就這樣包夾對我變本加厲的迫害。可在我心裏,對包夾沒有一絲的怨恨,反而覺得她們非常的可憐,其實,她們也是邪惡的勞教制度的受害者。而我在甚麼環境下,憑著對大法的正信,在法中修煉出的堅忍,我都可以承受過來,因為我們心中有師父,有法。但她們不一樣,她們畢竟是常人。長期在這種環境下聞著氨氣,對她們還是有害的,她們也和我一樣是在被迫害中的啊。不能再讓她們對大法弟子犯罪了,我也不能再這樣消極被動的承受下去了,我必須改變環境,堂堂正正的上廁所。
我找到副大隊長唐晶晶,要求上廁所小便,不在屋中大小便。而唐晶晶、張淑華堅決不讓我上廁所。並以我不寫「保證書」為由拒絕。並讓我打所謂的報告詞,內容為「隊長好,報告隊長,幾班勞教人員某某請求上廁所」。但我知道,無論寫保證也好,或打所謂的報告詞也好,都意味著向邪惡妥協。唐晶晶說這是制度,是規定,來這裏的人沒有一個不打報告詞上廁所的。不打報告詞別想上廁所,我們執行的是制度,是命令。
就這樣我被逼迫的無法上廁所小便,眼見著小肚子被尿液充盈的一點一點的鼓起來,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三個小時的不斷的過去。我的小腹部位開始痛,隊長在監控中看著我痛苦的表情,包夾不斷出去向隊長彙報我的情況。這時唐晶晶張淑華來到監室,不但不讓我上廁所,反而藉此強逼我寫「保證書」。在痛苦的煎熬中,我是妥協還是放棄呢?被尿液充盈的痛苦讓我難以承受,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我的腎臟被尿液充盈的越來越大。每一分每一秒都像度日如年。
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三個小時過去了……十八個小時過去了。這時,我開始出現低燒的症狀,渾身開始抽搐,眼看生命出現危險了。這時,唐晶晶的電話不斷的響起,她在不斷的收到上級的指示。
直到第二天上午十點鐘,二十個小時過去了,我的生命出現危險了。警察見我實在不向他們妥協,實在不屈服,即不寫所謂的「保證」,也不打所謂的「報告詞」,而我的生命出現危險了,她們怕擔責任,方可作罷,才讓我上了廁所。但那時,鼓鼓的肚子已經排尿相當困難了,排出的已經不是尿了,而是一滴一滴的血。
從那時起,邪惡的報告詞制度解體了,我上廁所自由了,包夾再也不會被尿液發酵的氨氣毒害了。但也就是從那時起,在非法勞教期間我的小腹時常疼痛,排尿困難,再也憋不住尿了。而且牙齒脫落,大量的脫髮。我用生命證實了修煉「真、善、忍」無罪,信仰無罪。
無論在任何地方,吃喝拉撒睡都是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權利,而在中共體制的勞教所吃飯、喝水、睡覺、撒尿的最基本的生存權利,我都要為此付出生命的代價,才能換取的到。
我修煉「真、善、忍」,我無罪,在這種無處伸冤的環境中,我只能選擇用這種極限的方式,用生命捍衛人權。
(八)被迫害身體大量出血,隱蔽的虐殺生命
由於我堅持信仰,不向邪惡妥協,八個月不讓我洗漱刷牙。致使我口腔牙齦每天都大量的出血。長達二十個小時不讓我上廁所,長期尿血。吃不上蔬菜水果,不讓活動,排便困難,經常拉血。就這樣,我被非法關押期間,還被強抽血長達十次之多。我被非法關押兩年多,每一天身體都會流出大量的血液。而隊長在飲食上採取的迫害方式(粥中米粒都可以數的清),故意用飢餓的辦法折磨我,就這樣,我的身體每天大量的出血,我經常會頭暈,眼前發黑。
(四)抽血的陰謀
高強度的精神與肉體的摧殘見我沒有妥協,邪惡的迫害方式是有預謀的,有計劃的一步步進行的。緊接著另一個陰謀計劃出台了。
(一)被連續抽血兩次,妄圖把我綁架至外地勞教所迫害
二零一一年的三月份,我突然被警察從通道前邊第二個監室,轉移到通道的最後一個監室。因為最後一個監室緊挨著勞教所的後門,往出轉移人非常方便。時隔幾天,勞教所以體檢為名,對所有法輪功學員進行抽血、化驗,後來才知道,是為了把法輪功學員遣送外地做準備的,蘊含著抽血,給器官移植配型的殺機在裏邊。一天,突然間闖入幾名警察強行把我按倒在地,用擦地的地布把我的嘴堵上,怕我喊「法輪大法好」。一個沒穿白大褂的警察強行把一個針管刺入我的體內,從我體內強行抽走了很多的血液。時隔兩三天,監室內闖入了幾名警察又以同樣的方式我又被強行抽走滿滿一針管的血液。時隔不到兩天,兩次非正常被強行抽血,我找到九監室的管班隊長楊希。質問她為甚麼不到兩天,兩次非正常強抽我的血液?你們有甚麼陰謀在裏邊?(因以前明慧網多次報導過,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抽血是為了活摘配血型)。楊希說無可奉告。
就這樣,我的血液短短不到兩天被強行抽取兩次。大概又過了幾天的樣子,包夾我的普教石玉霞便被隊長找了去,跟她談話很久才回來。回來後她的神情非常的緊張和恐懼。後來,他便把隊長和她談話的內容告訴了我,她悄悄的說,「警察已經安排布控好了,準備把我送外地去,但當時沒有告訴她具體的地方,只說了有可能是馬三家,也有可能是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或者是別處……」警察已經跟她交代布控好了,讓她準備好地布,怕我喊「法輪大法好」,驚動別的法輪功學員,讓她時刻用地布堵好我的嘴,配合護衛隊把我送走。
第二天,石玉霞又被另外一名警察叫了出去,這個警察又很明確的告訴她,很快的,我就會被送走了,但石玉霞不會走,並告訴她把我送走,到那邊自有安排。這個警察跟她說,讓她勸我趕快寫一個所謂的「保證書」,儘快的下到別的隊,這樣就不會被送外地了。一旦被送走,到時候後悔都來不及,並很明確的告訴她到時候都不一定活著出來了,器官去哪了都不知道。
這時,石玉霞慌了,她流淚了,她為我而擔憂。因為,我曾經給她講過法輪功真相,她明白「天安門自焚」,都是江流氓政治集團導演的,是造假的,是栽贓陷害法輪功的,她知道法輪功學員都不會自殺的。而且她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按真、善、忍做人的好人,是時刻能為別人著想的好人。
我再一次面臨著生與死的抉擇,我該怎麼辦?每天坐著的小兒童椅望著窗外。窗外直接對著的就是火葬場,每天燒死人的煙都會徐徐升起,每天都會聞著濃烈肉體的焦糊味。我該怎麼辦?怕心人心與神念在我的思想中交織著。我該怎麼選擇呢?是選擇向邪惡妥協還是選擇堅持呢?我的思想在不斷的鬥爭中。我不斷的默念:「我是李洪志師父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不斷的默念我能夠記得起來的師父的講法。我的內心平靜了,生死去留由師父安排吧!我修煉「真、善、忍」我無罪!絕不向邪惡妥協,一定堅持下去,無論前方面對的路是甚麼,或者有多麼的艱辛,我一定堅持下去,直至邪惡解體。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當我的正念堅定下來後,我感覺我異常的輕鬆,不再糾結,不再害怕了。直到有一天,大約凌晨三、四點鐘的時候,大家被緊張急促的聲音叫醒,只見所有的警察荷槍實彈,戒備森嚴,氣氛陰森恐怖。有四輛警方大轎子車停在勞教所院內,大批大批的法輪功學員被送往外地非法關押迫害了。而此時的我內心中非常的坦蕩與安寧,不管發生甚麼事,我都不怕,因為我與師父,我與大法同在,與正義同在!
而就在此時,被遣送外地的人員中居然沒有我,只聽她們議論「她怎麼沒被送走呢?名單中明明是有她的啊」。在場的警察也非常的奇怪與震驚。就這樣,我在師尊的慈悲與呵護下,又闖了過來。
(二)我被非法關押期間,被強行採集血液十次之多,且傷口從來不進行消毒處理
被非法關押期間,所有非法關押在北京市女子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大約每隔半年不到,就被強行抽血及做胸透檢查。所有法輪功學員在整個非法關押期間,被強行抽血次數高達八至十次之多。這種大量的、頻繁的靜脈採血及胸透,任何一個具備常識的人都會明白是極為反常的。
據勞教所警察講,他們所用的汽車式移動胸透設備,是中共當局花巨資購買的。在抽血過程中,參與人員完全不按正規操作程序進行,不但傷口不進行消毒處理,且每次抽血量高達一針管。而抽血和胸透的結果,從來不會告知本人。有哪一個具有正常思維的人,會把這些舉動看成是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關懷」、特別是勞教所正在用酷刑、用奴役把法輪功學員的生命逼向生死的邊緣?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滔天罪惡被曝光後,這一切就有了合理的解釋:採集法輪功學員身體、器官方面的信息,以備摘賣人體器官之需。那些檢查都是為邪黨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人體庫做準備的。
四.對我年邁的父母肉體與精神的殘酷迫害折磨
我年過七十五歲的父親,和我年過七十三歲的母親,在中共發動的十六年對法輪功和大法弟子的殘酷鎮壓中,我的父親母親承受了非正常人所能承受的了的痛苦。我所經歷共五次被非法抄家,長達四年的被非法關押迫害,多年被迫流離失所。讓我的父母常年處於緊張、害怕、擔心之中。耗盡了父母大量的心血,和多年的積蓄。
由於我被非法關押迫害,我原本經營很好的生意也黃了。我父母都是退休的職工,父母的工資一方面用於他們自己簡樸的生活,其餘便節省下來貼補我的生活。我被非法關押迫害的四年中,年邁的母親,每個月都會有一天,凌晨五、六點鐘就出門了,就會坐上趕往北京的班車了。那時,她幾乎一天是吃不上飯的,早晨五、六點鐘起床到北京已是下午,匆匆會見我,(只有短短四十分鐘的見面時間),便又要往家趕,去坐回往承德的班車了。回到承德老家已經深夜十一、二點鐘了。她老人家通常這一天是吃不上飯的,她的包裏從家出來只裝了一瓶水、一個饅頭、和一點鹹菜便是她老人家一天的飯了。
記得有一次,母親長途跋涉的來看我時,旅途的奔波與跋涉,加上對女兒的惦念,炎炎的夏日,勞教所不讓見,她坐在勞教所外邊的小橋上,躺在小橋就睡著了。畢竟她已是七十多歲的老人了。而勞教所的警察沒有一絲的同情心,反而不斷的在肉體和精神上折磨她老人家。
我的父親在江氏流氓政治集團發動的對信仰「真、善、忍」善良民眾長達十六年的迫害中,由於我屢遭迫害,父親對女兒的惦念、擔心。加上中共邪黨常年對我家人進行恐嚇、跟蹤、騷擾、電話監聽、監視等卑鄙手段,使我的父母常年生活在恐懼之中,給我的父親、母親精神、經濟造成極大的傷害。父親常年睡不上一個安穩覺,每天早上,都會被惡夢驚醒,很早就起床,到外邊溜達。
記得有一次,父親出去走,忽然看到馬路上貼著大法弟子被活體摘取器官的真相畫面。父親看後,失聲痛哭,嘴裏不停的念著「我的女兒,我的女兒,你還好嗎?」每月短短四十分鐘會見的時間,都成了他們的希望,他吃不好,睡不好,每天都在煎熬中度日。我被非法關押的四年中,我的父母就這樣默默的承受著巨大的痛苦與傷害,耗盡了家中所有的積蓄,不斷的往返於承德與北京之間,雖然每個月只有短短四十分鐘的見面時間,能見見女兒的面,聽聽女兒的聲音,他們才能安心,知道他們的女兒依然安好!在十六年的被迫害中,我們父女聚少離多,父親在我第二次被非法勞教關押迫害回來不久,便含冤離世了。
惡人對我家人的迫害目的是削弱我的意志,打擊我的正信,但它們從來沒有得逞。邪惡終究是邪惡。善惡有報是天理,邪惡終究難逃正義的審判,終究會覆滅。
五.北京女子勞教所解體 大法弟子堂堂正正走出 迫害以失敗告終
(一)勞教所解體前夕,勞教所拒絕放人
二零一三年的六月份,勞教制度終於解體了,每天都能有很多人被釋放。法輪功學員也在陸陸續續的被家人接回。而我,勞教所以我不妥協,不簽一個字為由拒絕釋放。
我被非法關押的日子是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三年的八月十九日,共兩年半的時間。直到二零一三年的八月一日,勞教所空了,而我依然在被非法關押中。用勞教所警察的話講,勞教所就等八月十九號,解體了,才能放你了。
我不能承認邪惡的安排,我默默的和我師父說:「師父,我不能承認邪惡的整個安排,絕不能等到八月十九日,哪怕提前幾天,也不能按邪惡原來定的日子與計劃走。一定否定它。」於是在師尊的慈悲安排中,邪惡的計劃又一次被解體。我於八月一日最後一個堂堂正正的從勞教所走出來了。
(二)北京女子勞教所解體,大法弟子堂堂正正的走出,勞教制度以失敗告終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早,來了一個監察科姓袁的警察找我談話,只見她坐到我的對面,開始問了我一些問題,並用攝像機對著我給我錄像。我對她所有的問題都沒有做回答,並把我非法關押在勞教所所遭受的迫害,和這裏的警察的違法行為講給她,因為我以前經常給她們監察科寫信投訴,但所有信件均石沉大海,沒有人來了解情況,給予處理。我正告她,她們也違法了,犯了瀆職罪。她聽我這樣一說,馬上收起攝像機,灰溜溜的跑了。
這時,四隊的警察進來,告訴我勞教所解體了,今天放我走了。她們幫我收拾好了我的行李,拿上我的東西把我從後門送了出來。走到勞教所的大門口,只見勞教所大鐵門緊閉。這時看門的多名警察,讓我報姓名,說核對姓名後才能讓人出去。否則就不讓我出去。我說「你們說了不算」。他們問我,我們說了不算,你說誰說了算?我回答說:「我師父說了算」。並正告他們,我沒有違法,我沒有犯罪,我修煉「真、善 、忍」,我無罪,信仰無罪!就這樣在那裏僵持兩個多小時。
這時天空下起雨,最後邪惡又一次妥協了,以失敗告終了。我堂堂正正的走回來了。我用生命證實了「法輪大法好」修煉「真、善、忍」無罪。信仰無罪!當我走出勞教所大門,我看到了我的同修和我的家人!呼吸到久違的新鮮空氣。
北京市女子勞教所就這樣解體了,就這樣以失敗告終了,我親身經歷了,見證了勞教所解體的全過程。
今天講出來的我被迫害的事實,也只是我經歷的迫害的一部份,有些已經記不清了,但中共體制下的勞教所和勞教制度,以及江氏流氓政治集團發動的對善良民眾長達十六年的迫害中對法輪功學員與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在精神上的迫害還比肉體上的迫害更嚴重、更隱蔽、更惡毒,那是用語言無法描述和表達出來的。
今天把我所親身經歷的迫害過程講述出來,也是要讓世人認清中共邪黨的邪惡,了解法輪功的真相,遠離邪惡,選擇光明的未來的過程。
今日的訴江是我父親的遺願,也是千千萬萬的江氏流氓政治集團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法輪功學員家屬的心聲。也是讓世人了解真相,選擇光明未來的正義之舉,更是人心所向,眾望所歸。善惡有報是天理,這幫丑角敗類,必將接受正義的大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