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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瀘州吳厚玉被非法拘留 親屬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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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瀘州法輪功學員吳厚玉,7月8日上午趕集散發真相資料,被龍馬潭區胡市鎮派出所綁架,而後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吳厚玉因上訪、講真相,曾經兩次被非法勞教,在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遭受酷刑折磨。吳厚玉年邁的雙親與其家人,多年為她擔驚受怕。目前,吳厚玉的老父癌症晚期,生命垂危,吳厚玉的女兒與親戚八方要人,希望吳厚玉早日回家照顧父親。

一、被非法拘留迫害:大字型捆在床上三天三夜

在派出所,警察強行對吳厚玉進行身體檢查。警察張小勇說:吳厚玉一點不配合,名字不說,住址不說,抽血做DNA,四個大漢抓住才抽到血,鞋都掙脫了,光著腳去了拘留所。

吳厚玉沒有違法犯罪,到拘留所,她拒絕穿代表罪犯標誌的囚服,獄警馬文蓮指使幾個被監管的在押犯當幫兇,與她一起把吳厚玉綁在死人床上。四肢成大字型捆在床上三天三夜,不准大小便。第四天銬腳。吳厚玉背部磨爛。

吳厚玉絕食抗議,第二天被野蠻灌食。灌食時,用三根鐵钎撬開嘴,用變質雞蛋加鹽、加醋灌。兩、三個所長在場,有個說,你不吃,就要這樣整你。

獄警明知監獄法規定,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員對其他被監管人員使用暴力是違法行為,瀘州市拘留所獄警卻公然執法犯法,指使在押犯暴力對待吳厚玉,不准吳厚玉煉功,一煉就掐。還用堵廁所的毛巾堵吳厚玉的嘴,不准她喊口號。

獄警馬文蓮十多年前就曾棒打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學員戴上腳鐐手銬,毒打成都法輪功學員徐勇。這次,十幾年後,吳厚玉與她拘留所再次相遇,她再次迫害吳厚玉,還說:「看我怎麼沒下地獄?」

吳厚玉所在的華陽鄉鄉政府人員龔世蓮等三人,到拘留所「關心」吳厚玉。龔世蓮作了一番對法輪功的反宣傳企圖對吳厚玉洗腦。龔世蓮賣力參與迫害本鄉鎮法輪功學員。2015年元月6日9時,在納溪看守所外,國安610 、公安、街道、社區、鄉政府人員堵截民眾參加開庭旁聽,龔世蓮與華陽街道辦的人員合夥綁架了本鄉村民。

自稱是防邪辦的一男一女,到拘留所「看望」吳厚玉,污衊法輪功。吳厚玉向他們講真相,告訴說,國家法律沒有法輪功是×教的法律法規,公安部、國務院公布的邪教組織十四種沒有法輪功。不料防邪辦的男子面對真相,勃然大怒,胡說:馬上要立法律了,抓住法輪功判無期。

起訴江澤民的浪潮席捲全球,結束迫害、清算罪惡的歷史時刻已經到來,而這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至今還執迷不悟。十幾年來,大法弟子付出生命的代價在呼喚良知,一直在挽救著參與迫害的人。目前這些人不明真相的現狀實在令人痛心和惋惜。

在派出所、拘留所,吳厚玉一直對參與迫害她的人勸善,在拘留所高牆內她不斷高呼:「法輪大法好!」「善惡有報是天理!」「善待大法弟子,天賜幸福平安!」

二、親屬向迫害部門要人的經過

事情發生的第二天,吳厚玉的女兒同兩位親戚到納溪拘留所找人。到拘留所一位老年警察聽吳厚玉的女兒講媽媽修煉法輪功嚴重的氣管炎好了,身體得到健康。按「真善忍」標準做人,事事處處都做得比較好。請求警察幫忙讓她們見到拘留所的領導。

這時出來一位便衣女警見講法輪功真相就威脅說:再說,你也要進去了(進拘留所)。吳厚玉的親戚就對女警說,難道「依法治國」的政策不算數嗎?憲法規定公民言論自由,說幾句話就進拘留所?女警幾步進屋把門關上。

一會兒值班人員查找,確認吳厚玉在拘留所。吳厚玉的女兒與其親戚要求拘留所釋放吳厚玉回家照顧她父親。拘留所警察龍小江說,特殊情況去找辦案的胡市派出所解決。他們叫我們放我們就放。

在拘留所警察的提示下,吳厚玉的女兒及親戚去了抓人的胡市派出所。社區警察張小勇說,吳厚玉一點不配合,名字不說,住址不說,抽血做DNA,四個大漢抓住才抽到血,鞋都掙脫了,光著腳去了拘留所。大家問他為甚麼要拘留十五天,張說吳厚玉的包裏搜出十多張錢,上面印有「天滅中共」等。

詢問他拘留十五天的依據,張說按治安處理條例第27條,吳厚玉曾被勞教過,就按最高期限十五天處理。

吳厚玉的親戚就提出疑問:「煉法輪功沒有危害社會,也沒有傷害人的身體呀?」張曉勇聲稱國家定為「×教」,子女參軍不行,工作都不行。一位親戚說,台灣香港和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在煉,只有大陸迫害。張曉勇說,一聽你就是煉法輪功的,出去!家人提出讓吳厚玉立即回家,父親癌症晚期。張叫找龍馬潭去法制科解決。

馬上趕到龍馬潭去公安局法制科,她們把要求提前釋放吳厚玉的申請交給法制科科長蘇主任,蘇說,對她們的請求表示理解,但吳厚玉不是獨子,按規定不能提前釋放,沒有辦法。

蘇主任強調他是依法辦事。既然如此,她們請他回答煉法輪功究竟違反了國家的哪條法律法規?他卻竭力迴避,說,我們不探討這些。

吳厚玉的親戚說,不探討?就應該探討。你得找出哪條法律來嘛。又告訴他,周永康等等迫害法輪功的人落馬遭惡報,當局再三強調「依法治國」……蘇主任顯然很害怕聽到這些,他總是竭力打斷對方的談話,並說:我給你講了,這些東西我不跟你探討。該處理就處理,這不是才處理一個人。現在是沒有勞教了。以前處理法輪功這種情況有可能勞教一到兩年。沒得這個東西了,拘留處理該好久出來就出來了。

蘇主任口口聲聲說這個案子是「依法處理」,卻拿不出法律依據,治安處理27條又與本案對不上號。因為法輪功不屬於27條所指的邪教、會道門,吳厚玉也沒有傷及他人、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吳厚玉的親戚們見法制科科長法制觀念是糊塗的,他還不明白法輪功真相,還看不清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違法犯罪性質,還不知道全球起訴江澤民的歷史大潮已經滾滾而來, 就告訴他說,除了江澤民99年10月份25號對法國《費加羅報》記者謊稱說法輪功x外,《人民日報》跟風說法輪功是×教外,查遍了所有法律,沒得法輪功是邪教的說法。現在江澤民都要被清算了,都要坐牢了。你們有責任澄清事實,糾正錯誤……

蘇科長始終以「不探討」來迴避事實真相。最後他搪塞說,我不討論這些東西,我們依照法律來。我們是法律小部門,研究法律輪不到我們,我們是執行部門,法律都是上層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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