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庚修傑敘述一次遭綁架、酷刑折磨的經歷: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中旬,平度市蘭底鎮派出所警察、平度市第二職業中專主任闖到灰卜鎮老家將我綁架到蘭底鎮派出所,為了逼我說出其他大法弟子,派出所長用拳猛擊我的下巴,導致我滿口牙齒鬆動,把我鎖在鐵椅子上四天四宿,平度政保科長石維兵也對我狠打耳光,第三天,政保科副科長於斌打得我眼睛出血,第四天把我送到平度公安局,公安局四個局級官員和政保科副科長於斌把我圍在當中,瞪眼揮拳吼聲如雷,我不配合他們,他們一齊對我大打出手,不到五分鐘我昏死過去,我稍有知覺時,只覺得渾身抽搐痙攣不能停下,眼睛腫的看不清東西。兩個小時後他們仍然將我投入平度看守所。
在看守所被關押十天左右,我又被關到公安局南樓四樓迫害,戴著手銬腳鐐,迫害我的仍然是將我打昏的那五個惡警,其中一警對我講:昨天局裏對你的問題專門開了會,你必須交代問題,你前一階段到哪裏去了,和誰在一起?不怕你鐵嘴鋼牙,識相點馬上交代,否則後果自負。
這五個警察輪番折磨我。我戴著手銬腳鐐,只能坐在水泥地上,不讓睡覺,每天只給一個窩窩頭,又冷又餓又乏,身體稍微動一下,就招來警察們的臭罵。即便我上廁所他們也牢牢抓著我的手銬上的鐵鏈。第五天輪到於斌作惡,他把我拖到四樓的走廊北面的樓裏,鎖在靠北窗的暖氣片上,站不起蹲不下,北窗無玻璃,暖氣片不送暖,凜冽的北風吹著如刀割,真是生不如死。於斌仍不罷休,在我的頭上狠狠擊打。就這樣,我又一次昏死過去。不等我恢復知覺,他們就把我抬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也是三四天一次提審。最後一次來提審的是政保科長石維兵和打手於斌,他們說要對我判刑,「轉化」了可以從輕處理。我說不「轉化」。石維兵又說:那麼你就表一下態吧。說著把筆遞給我,同時把審問我的記錄本向我處推。我戴手銬的手拿起筆寫下了這樣一句話:法輪大法是正法,政府取締法輪功是錯誤的。於斌馬上將我寫的字拿走,認為可有了整我的證據了。
我被非法關押足球看守所整一個月,學校把我接回去關押在一間準備拆除的小屋裏,不給生爐子,門上掛鎖,每天只有老伴給我送飯的時候才能開鎖。一直將我關押到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除夕才讓我回家。
邪黨對我的經濟上的迫害也沒停止,從二零零零年十月開始,扣去我四個月的工資,以後僅發給我每月三百元的生活費,直到二零一二年才有限的恢復工資,但因為唯一給我的高級職稱因關押沒晉,比同樣條件的教師,工資差距拉大了。這也是江澤民經濟上截斷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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