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金影醫生在她的控告書中陳述的部份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為一己之私,悍然發動這場鋪天蓋地的對「真、善、忍」的迫害,利用媒體宣傳造謠誹謗法輪功,把一個善良的修煉團體推向了對立面;還炮製「天安門自焚」謊言欺騙世人以挑起仇恨。我作為一名法輪功信仰者開始遭到周圍人的議論、嘲笑、工作上的惡意對待等,給我心理上造成巨大的壓力和痛苦。
在這期間,我的家庭也遭到了巨大的傷害。我的母親、哥哥、兩個姐姐都因修煉法輪功遭到非法關押、非法抄家。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使我家無寧日,生活籠罩在恐怖氣氛中。
二零零五年七月,我被石家莊橋西公安分局東五里派出所綁架關押一天。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我因講真相又被綁架,石家莊東裏派出所的侯志朋、刁擁軍拿空白的紙騙我簽了字,後來他們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並被他們勒索罰款2200元。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點,我正在門診給病人看病,石家莊橋西分局政委楊子華、國保大隊長張朝英夥同石家莊東裏派出所的徐鎮軒、侯志朋、高貞利、孫霞等七、八人,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闖到我的診所搜查,搶走我的錄音機、打印機、光盤、電子書、大法書籍、現金1000多元等私人物品,也沒有留下任何收據和字條。同時,他們把我綁架走,侯志朋和高貞利捏造不實的詢問筆錄,誘騙我簽字。然後他們把我綁架到石家莊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個多月,並羅織有關法輪功的材料把我起訴到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石家莊橋西區法院錯誤利用「刑法第三百條」把我判緩刑三年。
我被非法關押期間,診所的事務無人打理,還有房租等費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十多萬元。我年近七十歲的母親為了去看守所看我,騎車往返要六十多里路,有一次還迷了路。
我被非法關押回來後,還繼續多次遭到片警、居委會無端的騷擾、讓我去派出所簽字等等。
二零一四年,我所在小區的街道辦和綜治辦三個人又到我的診所來,讓我去談話,我拒絕了他們。一個人還蠻橫的讓我給他們簽字,讓我寫保證以完成他們的「轉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