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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寧市藝術學校退休副校長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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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 四川遂寧市藝術學校退休副校長何念珍控告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受教育罪和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因此,申請最高檢察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及其他相關責任,並將其繩之以法。

何念珍女士指出,被告人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濫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發起了對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億萬修心向善的民眾及其家人被捲入長達十六年的浩劫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被控告人江魔頭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何念珍女士陳述的相關事實如下:

一、法輪功救人的神奇功效

我是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有幸得法的大法弟子。修煉前多種疾病纏身,特別是過敏性支氣管哮喘、類風濕性關節疼痛、頑固的口腔潰瘍、和慢性咽喉炎,心臟病、頭腦迷糊健忘等,一年四季都在感冒中度過,被疾病折磨的苦不堪言;修煉法輪大法後,每天堅持學法煉功,嚴格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做人,奇蹟就出現了,所有的病痛全消,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美妙,我明白是師父把我的病根摘掉了。在這過程中,我的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大約一週多的一個早上晨煉時,在煉第三套功法沖灌後,感到氣管在不斷的擴寬,出氣通暢無阻,非常舒服。從此我冷、熱不忌也不感冒了,吃東西酸甜麻辣煎炒不忌,口腔也不潰瘍了,夏天吹電扇關節也不疼痛了。

這是我的親身體驗,我深信法輪功救人的神奇功效。我誠心感謝師父的救度之恩,用盡常人中的語言也無以言表。

二、控告人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是一個全國範圍的執行秘密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機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

江澤民在任職期間對法輪功信仰群體實施了滅絕政策,正是在它的策劃、指揮下,導致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為了證實大法是救人的,電視上的天安門自焚全是造謠的,我們有責任講清真相,喚醒被謊言毒害的無辜民眾,以正視聽。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我與鄧才清、全蘇娟兩位同修出去發真相資料,晚十點左右在遂寧市西牛廣場臨街處,被七八個穿迷彩服的人攔載綁架到警車上,送往當地派出所。因我們不說姓名住址,就送往戒毒所關了一晚,第二天在送往拘留所的途中,惡警說,你們不說也行,拿兩千塊錢就放人。我們不配合惡警,就被非法拘禁在遂寧市永興看守所,那段時間,被迫搜身,整天做奴工,穿囚衣,照囚照片,他們沒抓到所謂證據,被非法拘留十八天。

二零零六年五月六月社區居委會,派出所六、七人兩次到我家騷擾,企圖逼迫我進洗腦班迫害,兩次都被我拒絕,而後他們還去我的工作單位和我兒子單位騷擾,均被拒絕,陰謀迫害終未得逞。但這迫害給我身心、人格尊嚴、家庭、經濟、人際關係等帶來了巨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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