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念珍女士指出,被告人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濫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發起了對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億萬修心向善的民眾及其家人被捲入長達十六年的浩劫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被控告人江魔頭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何念珍女士陳述的相關事實如下:
一、法輪功救人的神奇功效
我是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有幸得法的大法弟子。修煉前多種疾病纏身,特別是過敏性支氣管哮喘、類風濕性關節疼痛、頑固的口腔潰瘍、和慢性咽喉炎,心臟病、頭腦迷糊健忘等,一年四季都在感冒中度過,被疾病折磨的苦不堪言;修煉法輪大法後,每天堅持學法煉功,嚴格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做人,奇蹟就出現了,所有的病痛全消,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美妙,我明白是師父把我的病根摘掉了。在這過程中,我的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大約一週多的一個早上晨煉時,在煉第三套功法沖灌後,感到氣管在不斷的擴寬,出氣通暢無阻,非常舒服。從此我冷、熱不忌也不感冒了,吃東西酸甜麻辣煎炒不忌,口腔也不潰瘍了,夏天吹電扇關節也不疼痛了。
這是我的親身體驗,我深信法輪功救人的神奇功效。我誠心感謝師父的救度之恩,用盡常人中的語言也無以言表。
二、控告人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是一個全國範圍的執行秘密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機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
江澤民在任職期間對法輪功信仰群體實施了滅絕政策,正是在它的策劃、指揮下,導致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為了證實大法是救人的,電視上的天安門自焚全是造謠的,我們有責任講清真相,喚醒被謊言毒害的無辜民眾,以正視聽。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我與鄧才清、全蘇娟兩位同修出去發真相資料,晚十點左右在遂寧市西牛廣場臨街處,被七八個穿迷彩服的人攔載綁架到警車上,送往當地派出所。因我們不說姓名住址,就送往戒毒所關了一晚,第二天在送往拘留所的途中,惡警說,你們不說也行,拿兩千塊錢就放人。我們不配合惡警,就被非法拘禁在遂寧市永興看守所,那段時間,被迫搜身,整天做奴工,穿囚衣,照囚照片,他們沒抓到所謂證據,被非法拘留十八天。
二零零六年五月六月社區居委會,派出所六、七人兩次到我家騷擾,企圖逼迫我進洗腦班迫害,兩次都被我拒絕,而後他們還去我的工作單位和我兒子單位騷擾,均被拒絕,陰謀迫害終未得逞。但這迫害給我身心、人格尊嚴、家庭、經濟、人際關係等帶來了巨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