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士偉 |
下面是孫士偉自述被綁架、在佳木斯蓮江口監獄遭受迫害的經歷:
我叫孫士偉,是黑龍江省穆稜市教師進修學校美術教研員。修煉法輪功之前曾患有嚴重的胃潰瘍、腎炎(四個加號)、關節炎、氣管炎、心臟病、甲亢(甲狀腺激能亢進)、鼻炎、痔瘡等等疾病。折磨的我生不如死,到處求醫問藥也無濟於事,花了很多錢也不見好轉,卻越來越重。在絕望之際,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二日,我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個半月的時間,身體上各種疾病神奇的消失了。我無限感恩師尊的慈悲!讓我重獲新生。
法輪功不只是氣功祛病健身,還在於法輪功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教人怎樣按「真、善、忍」宇宙特性為準則,從做好人起步,遇到矛盾看自己哪做錯了,修煉心性,提升道德,敬畏天地,珍惜生命,在矛盾面前坦然處之,心境平和。我真正地體會到:法輪大法好!法輪功真的能使人身體健康,家庭和睦,提升道德,思想境界得到昇華,這是在我親身實踐中得到的驗證。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黑龍江省穆稜市第一派出所警察楊曉軍及相關警察突然闖入家中,把我綁架到穆稜市看守所,楊小軍說這是中央公安部的命令,在所謂的提審中,牡丹江市「610」人員和穆稜市國保大隊警察李豔春把我雙手背銬,掛在鐵椅子的靠背上面,當時的痛苦無法用語言形容。我不回答他們的問題,他們就用裝有礦泉水的瓶子砸我的頭頂,往頭上澆礦泉水,用拳頭打嘴巴子,並用螺絲刀撬我的牙齒,當時門牙被撬掉一顆。說我有心臟病,強行從掉牙的縫隙中灌「救心丸」,折磨了很長時間,我奄奄一息,被他們背回了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我被穆稜市法院非法判刑八年,當時的庭長是郭文利。並送往牡丹江監獄集訓隊。在看守所走時,管教程建義要給我戴腳鐐,我不帶,他就對我大打出手,當時左耳被打穿孔,三個多月聽不到聲音。牡丹江監獄集訓隊的犯人邪惡恐怖,強行搜身,搶走我身上的三百元錢,交給了一個「施幹事」並讓新去的犯人把頭都插進床底下,屁股撅起來。我不配合,他們就大打出手,用皮鞋踹我的臉,臉被踹腫,嘴裏全是血,牙齒活動了,鼻子出血了,當時我大喊「法輪功學員無罪!」他們才停手。
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我們四位法輪功學員被強行送往佳木斯監獄,在佳木斯監獄我受到了非人的待遇,他們用兩名犯人「包夾」看著我,白天不許閉眼睛;不許煉功學法;不許和法輪功學員說話;不許下樓放風;不許去超市買東西;不許和犯人講真相;不許郵信,不許家屬接見。有一次和大隊長李志敏講真相時被中隊長翟傳龍打了三十多個嘴巴子,臉被打腫,牙齒被打活動,鼻子和嘴被打出血,嘴裏罵人的話不堪入耳。從此我的大牙碎了一顆,所有的大牙吃東西就疼,到現在還是疼痛。
二零零六年八月我和犯人講真相,被牢頭李雲濤和犯人姜海濤毒打,臉被打腫,牙齒被打鬆動,鼻子、嘴被打出血。罵人的話非常難聽。從此我很長時間呼吸苦難、氣短、心跳。在監獄中因為我不寫作業,不寫「自查」,不寫思想彙報,被隊長翟傳龍毒打一頓,嘴裏還不乾不淨地罵我,三中隊中隊長倪虎還罵我師父,罵的非常難聽。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我在監獄裏煉功,被牢頭李雲濤報告警察。監獄的「610」及大隊警察把我強行送往禁閉室,當時的天氣還很冷,我的棉衣棉褲被強行扒光,只穿一件單衣單褲。禁閉室裏陰森恐怖,不許煉功,不許走動,晚上凍得睡不著。我絕食十三天,他們就摁著我野蠻給我灌食,苦不堪言,一共關押了十五天才被放回,從此造成我的腰部疼痛不聽使喚,大約半年才好。
二零零八年七月的一天,我吃完晚飯跟隨犯人下樓放風,被隊長翟傳龍看見,他問我:誰讓你下來的!上去!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大罵了一頓,還打了我兩個嘴巴子。對我吼道:滾!
在二零零九年間,佳木斯監獄裏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其中就有秦月明。有一天我在大廳看書,被犯人楊春海給搶走,交給了警察,並把我綁在床鋪的鐵梯子上,兩腿用繩子拽向兩邊,成大字形,逼我寫悔過書,我不配合,他就用拳頭打我的臉,罵人的話非常難聽,把煙捲點著塞到我的鼻子裏,近兩個小時才把我放下來,兩腿不會走路了,小腿被繩子勒出了血,適應了一天才會走路。
就在這期間,監獄裏突然給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強行檢查身體,並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說是高血壓,我也是其中一個,他們強行讓我們吃藥,是黃色的小藥片,我們不吃,他們就指使犯人強行給我們灌藥,但每次我都是壓在舌頭底下後被吐掉了。持續了近兩個月才不了了之。
二零一二年九月的一天,出監區一分監區的一名將要被釋放的犯人要看大法的書籍,我借給了他一本手抄本,可是被犯人舉報,並把書搶走,交給了一中隊隊長孟軍,被孟軍把我打了一頓,當時臉和頭部都被打腫,並把書給毀掉了。
家中的老母親在八年的時間裏,每天都在想兒子,天天想,日日盼我回來,因為我母親一生就我這麼一個兒子,由於思兒日久,憂愁過度,再加上警察非法入室搜查騷擾,驚嚇過度,久積成疾,造成身體重病,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去世。病痛中炕拉炕尿的痛苦無法形容。
在監獄裏七年多的被迫害中,警察多次搶走我的《轉法輪》手抄本和大法書籍手抄本,並被撕毀掉。「出監監區」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有:李志敏、翟傳龍、樸儉兵(鮮族人)、武志遠、宋雲龍、孟軍、魏孟軍、倪虎。其實在這場浩劫中公、檢、法、司的執法者才是可悲又可憐的受害者。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我出獄,穆稜市610主任趙祥軍還要把我送往牡丹江市洗腦班迫害,還跟我講了一套他的理論,我當時要和他們講真相,他們說:你趕快走。
二零一三年的一天,我去了我的原單位,單位領導已經更換,我和新來的校長問及我的工資和退休的事,他也表示無能為力,因為他來到進修學校之前我就已經不給開工資了,退休問題他也表示辦不了,現在我等於是被非法剝奪了生存權,使我的生活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