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澤華 |
十一月十四日上午,林澤華的家屬來到了合江檢察院,遞交林澤華的控告書面材料。接待室的一名女工作人員一看是林澤華的家屬,就說:「你們的事已經給你們答覆過了,我們不能再收你們的材料了。」無論家屬怎麼解釋,就是堅持不收,而且態度蠻橫。
家屬只好送上一級佳木斯市檢察院,家屬向接待室一名男工作人員說明來意,這名工作人員說:「事情是在監獄發生的,你們還得與主管監獄的合江檢察院溝通。」家屬說:「半年前已向他們遞交過控告,他們調查後給我們的答覆不符合事實情況,才來找你們解決。」這位工作人員又說:「這事原來合江檢察院誰管你就還找誰。」家屬告訴是檢察長夏亞光。他說:「那你就還找她。不過這幾天她在省裏開會,你們下週再來吧。」家屬無奈只好出來了。
家屬又去佳木斯監獄駐檢遞交控告,家屬和駐檢的孟姓副主任交涉了林澤華在監獄已癱瘓五年,監獄沒有給及時檢查和救治。孟主任說:「你們的情況我知道,不是沒給檢查看病,是醫院沒有查出『病』來。」家屬說:「是查過,但每次都是敷衍了事,應付我們,從沒有系統查過,已經五年不能行走,現在下肢都萎縮了。」孟主任說你們的情況我可以反映給我們駐檢的劉主任,你們回去等吧。
在家屬控告佳木斯監獄後,監獄為了推卸不及時體檢和救治的責任,在八月份的一天,在林澤華身體極其不適的情況下,強行把林澤華抬到醫院去檢查,也沒查出病因,就匆匆帶回監獄。一位監區主管還以威脅的口氣對林澤華說:「別老說沒給你看病,等你家來人告訴你家人,給你看病了!」
黑龍江省友誼縣大法弟子林澤華遭邪黨法院誣判七年,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被劫持到佳木斯監獄非常關押。當時五監區警察賴寶華等以林澤華「不放棄信仰」為由,教唆指使在押犯人對林澤華侮辱、謾罵、體罰、刁難,強迫奴工和安排「包夾」全天候嚴管。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獄警唆使「包夾」李岩松將林澤華推倒重摔在樓梯上,後背、臀部、頭頸撞到樓梯階致使林澤華頸部以下除手臂外,軀幹和肢體癱瘓,失去行走和生活自理能力。
林澤華被虐待致殘後,監獄既不積極救治,還禁止好心人對其護理照料。「包夾」李岩松對監室人說:「賴(寶華)隊長說了,誰也不准幫他,就讓他床上尿,床上拉。」傷病和虐待致林澤華身體每況愈下。為維護自己的權益,林澤華決定起訴,將訴狀委託監區教導員魏孟軍遞交給檢察院,但訴狀被扣押。監獄還將故意傷人的刑事犯減刑,提前釋放。
林澤華被迫害致癱已五年之久。林澤華和家人多次要求監獄給予診療和傷殘鑑定,或放人回家自己治療,所有要求均無結果。二零一三年三月,家屬委託律師向佳木斯合江檢察院控告佳木斯監獄虐待林澤華,癱瘓後不積極救治。並要求對林澤華造成傷害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根據醫學司法鑑定的傷殘程度要求索賠。合江檢察院遲遲不予立案調查,在家人多次催促下,八月份才給家屬書面回覆,回覆的結果是林澤華「自己」說:「佳木斯監獄幹警不存在對其虐待的行為,反而對他非常好。」
家人面對林澤華獄中的痛苦煎熬、檢察院的互相推諉、駐檢室的回去等待───真感到投訴無門。五年的時間,家屬多次去監獄駐檢室、檢察院反映情況,也曾找過監獄長,又聘請律師尋求法律途徑,都沒得到妥善解決,家人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親人在獄中艱難度日而毫無辦法。
懇請國際社會、人權組織及正義人士伸出援手,幫助苦難中的林澤華擺脫困境,還林澤華自由之身,讓公理再現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