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桂香和兩個女兒李梅、李雪 |
母女三人的控告書 |
母女三人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訴江狀的回執 |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宋桂香和兩個女兒李梅、李雪,通過快遞分別向北京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學員的滅絕性迫害,給宋桂香及其家人身心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和摧殘。
其中,宋桂香在控告書中寫到:
凳子腿打斷
一九九九年期間,我前後四次進京和平上訪,被本單位接回來以後,又被苑戈莊鎮長江同國打的渾身青紫,凳子腿都打斷了,隨後將我非法拘禁在苑戈莊小學的一間陰暗的倉庫內,達兩年之久,倉庫內缺水斷電,冬天寒風凌冽,夏天酷暑難熬,還要遭蚊蟲叮咬,真是非人的折磨。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下,教書育人的學校變成了拘禁好人的黑監獄,為人師表的教師變成了參與迫害好人的幫兇。
二零零零年,我和八十歲的母親(也是法輪功修煉者)再一次去北京和平上訪,在高密被火車站派出所綁架,當時下著雪,室外異常寒冷,一個警察竟然把我的棉衣扒下,推到室外凍了一個多小時。使我八十歲的老母飽受驚嚇。
爐鉤子打嘴
二零零三年,膠州市「610」把我綁架到張家屯洗腦班,強制「轉化」洗腦,期間我遭到惡人的侮辱、謾罵、暴力毆打,把我銬在院子裏的大樹上,逼我說不學了,不煉了,還拿報紙包著爐鉤子,問我「煉不煉」,一說煉,就用爐鉤子打我的嘴,前牙都被打掉了。我在張家屯洗腦班被非法拘禁了近一年。
搶走十幾萬元財產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早晨六點左右,膠州市「610」和膠州市公安局王文龍、十幾名警察,三輛警車、還有麵包車,撬門破鎖,闖入我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手續的情況下,翻箱倒櫃,強行抄走了複印機一台、打印機五台、刻錄機一台、掃描儀一台、傳真機一台、清華同方計算機一台、筆記本電腦兩台、手機兩部、現金四千多元,還有二百多美元以及大量的法輪功書籍,辦公耗材等物品,總共價值十幾萬元。搶劫後,沒有留下任何手續。
一年被綁架五次
二零零六年一年的時間裏,我被膠州市「610」、膠州市公安局先後綁架五次,兩次被關拘留所,膠州市「610」還企圖將我非法勞教,並開始扣發我的工資,在非法扣發我的工資期間,膠州市「610」多次非法支取我的工資,作為迫害我的經費。給我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我去膠州「610」要工資。「610」說:「青島說了算」,臘月十八,我去青島要工資,被華陽路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了兩天。
被綁架到精神病院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膠州公安局又把我綁架到精神病醫院,我大聲喊:「法輪大法好,我沒有精神病,迫害有罪,立即送我回家。」下午四點多鐘,他們又把我送到膠西鎮醫院,關進三樓的一個房間裏,每天有一名警察和一名教師看著我,二十四小時監控,問我煉不煉了?我說:「煉,就是刀架在我的脖子上,頭掉了,我也得煉。」最後,關了我二十多天,導致我大小便失禁,昏迷不醒。膠西醫院看到我的身體狀況極度危險,才通知了我大女兒把我接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上午,我和女兒李雪驅車去親戚家,途中,膠州阜安派出所的十幾個警察將我們的車強行攔下,並開始非法搜查車內的包、袋等物品。隨後,把我們母女綁架到阜安派出所。中午,十幾個警察竄至我的家非法查抄,同時將我大女兒李梅也一同綁架,還搶劫總價值約十幾萬元私人物品,我剛領的兩萬元工資也被他們搶了去,至今下落不明。在阜安派出所,我們母女三人不配合非法審問,拒絕簽字。警察對我們母女三人強行體檢,欲進一步迫害。我體檢不合格,當晚被釋放回家。我的兩個女兒則進行絕食抗議。後我們母女三人被膠州市公安局非法監視居住。
在控告書的最後,宋桂香還特別提到:對於其他參與迫害的人員,本人暫不追究其刑事責任,因為他們也是江澤民欺世謊言的受害者,唯盼望他們在全球公審江澤民之前幡然醒悟,拒絕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棄惡從善,為自己的生命做出一個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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