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單位給兩位同事講大法真相,她們表面上沒說甚麼,卻在背後向單位領導告了狀。單位領導又向組織部告我。丈夫知道了,這一下炸了鍋,大發雷霆,真有天塌之勢,要和我離婚。這突如其來的打擊,有如狂風暴雨來臨,真是從來沒嘗過的滋味一齊襲來。單位裏本來沒人知道我修大法,我也不願意讓人知道,好像見不得人,不光彩似的。這一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了,大家都用奇異的眼光看我,好像我是另類似的。因為我原來在單位裏小有名氣,所以保「名」的心很強。
我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我反覆背師父的法:「有這麼大的法在,正念中大法與你們同在,這是巨大的保障。」[1]我排除一切干擾,靜心學了幾天法,一鼓作氣把師父所有的講法都學了一遍,也找到了許多執著心:我帶著強烈的保名心、爭鬥心、強加於人的心、仇恨心、怕心。講真相救人,效果怎麼能好呢?我請師父加持,去掉這些不好的心。我想丈夫要離婚,離就離吧……不過,這樣的話,一下就會成了全縣的新聞,而在這之前,我這個家庭是人人都羨慕的美好家庭。我橫下一條心:寧願丟這個名,也要堅修大法不動搖。我這麼一想,心裏一下輕鬆了許多,心裏巨大的壓力消失了。我知道這是我放下了「名」,師父幫我拿掉了這些敗物,我對師父的感激無以言表。
從丈夫說出要離婚的那一刻起,我的心一下就涼透了,很悲哀,真正體悟到了情是靠不住的東西。但是因此又產生了對丈夫的怨恨心。我想:我大半生盡我所能,都奉獻給你們家了,在名利面前,這個情竟是一錢不值了。你對我無情,我也無義了,正好把這個情去了它。去情當然是對的,但是這個怨恨心和以惡治惡的想法不符合法,是走偏了,走了極端了,不符合「善」了。根源在於心裏的失衡,認為自己大半生無怨無悔竭盡所能對丈夫和全家人的付出,與在魔難面前表現出的不堪一擊的夫妻之情落差太大,認為自己太冤了,太不值得了,心裏不平衡,根源還是妒嫉心所致。由妒嫉心而產生的怨恨心。
當時我婆婆剛出院,住在我家。她完全失去了生活能力,每天二十四小時需要人照顧。她住院二十二天,我夜間在醫院守護了十九天。出院後我又無條件的把婆婆接回家照顧。結婚幾十年來,對他的父母、他的兄弟姐妹,我都是無私的幫助和付出,是眾口皆碑的好媳婦、好嫂子。本來丈夫和他的兄弟姐妹都很感謝我,但是在我遇到的這場魔難面前,丈夫就因為怕丟名利,竟然說出要和我離婚的話。我說:「離就離吧,我去孩子家住。」他說:「你看著辦吧。」
這時,我的腦中突然閃出一念:他與我緣份不淺,是我要救的人。這樣做,不但救不了他,還讓他更加仇視大法,把他推下去了。在他這麼困難的時候,我走了,他一個人照顧病重的老娘怎麼能受得了?我這不害了他嗎?不行,我不能走。再說以前那種以惡制惡去情的基點也不對,不符合「真善忍」,那是報復心、怨恨心,不是我的,全去掉,慈悲心才是師父要的。
我的種種感受和對丈夫的恨,都是人的情,必須去掉。我放下了怨恨心和報復心,對丈夫說:「我不走了,和你一起照顧老娘吧。」他沒說甚麼。直到現在,婆婆在我家住了兩年四個月了,丈夫兄妹六人,他(她)們都因種種原因和理由,不能照顧老人。我心態平和,依然無怨無悔。我放下了名、情的執著,一場魔難在師父的慈悲呵護、加持下,就這樣煙消雲散了,不了了之。單位也沒怎麼樣,家庭又恢復了往日的和睦。
丈夫的弟弟妹妹們見我這樣寬宏大量,不與他(她)們計較,不講條件,不計報酬,像對自己的親娘一樣照顧他(她)們的母親,就買貴重物品送給我,我都謝絕或按原價給錢,他(她)們就更加感動,見人就誇:俺這嫂子世上難找,她獨自承擔照顧老人,給我解了多少憂愁和困難,給她錢物還不要。我們怎麼感謝她?任何人也做不到她這樣。我說:「你們別忘了,我是修大法的。師父要我們做一個事事處處為別人著想的好人,大法弟子人人都這樣。我要不學大法,是絕對做不到的。你們都是跟大法沾的光,我們這個大家庭才會和睦相處。我們都感謝師父和大法吧!」全家人都從內心認識了「法輪大法好」。
丈夫是個少有的孝子,只有他守著老人他才放心,別人伺候他都不放心,但他是個矛盾心理,弟弟妹妹的表現他又不滿意,就怨恨心十足,來了也不讓他們在這吃飯,給他們臉色看。我就用大法的法理開導他,安慰他,他就氣順了,心平了。他對他的弟弟妹妹說:「你們都不知道你嫂子有多麼偉大,她對我們的家庭和睦起的作用有多重要,我要不是你嫂子支持,伺候咱娘的事我堅持不到現在。」我說:「我要不是學了大法,我是絕對做不到的。」他弟弟妹妹們就對我更是刮目相看了,更加敬佩師父和大法。丈夫和他妹妹以前都抵觸甚至仇視大法,現在都轉變了對大法的態度,也三退了,明白了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有一個弟弟也學大法了,從心裏敬佩師父和大法,丈夫家族親友中有40人都退出了邪黨團隊。
大法弟子的正念和修為,能改變周圍的環境,救度眾生。讓我們比學比修,彼此共勉吧。
不當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曼哈頓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