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色與貪色的果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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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接上文

(三)義士免難

清代時,有一次杭州發生火災,連燒了數十家,許多官員都出動前往救火。大家看到:火中有一位金甲神,手裏拿紅旗,左右指揮,圍繞著一座住宅,火燒到那一家,便又回頭。等到火熄滅後,在瓦礫中,看見那一棟房宅孑然獨存,這是北新關吏顧某的家。當時顧某奉命到江南出差尚未回來,屋裏只剩下婦人和幾個小孩子。大家感到非常驚訝,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原因。

顧某出差到江南後,把船停放在蘇州的河邊,看見一位少婦沿著河邊,邊走邊哭。顧某問她原因,她說:「我丈夫欠糧五十兩銀子,被關在監獄,我不忍心看見丈夫先死,所以想投河自盡。」顧某便從行囊中拿出五十兩銀子給了她,少婦拜謝後離去。顧某坐船回程時,又經過該地,上岸到飲食店,剛好所救的少婦家,就在對面,那位少婦看見顧某,立刻告訴丈夫,他們夫婦便請顧某到家裏,準備飯菜款待他,並且留他住宿。丈夫告訴少婦:「救命之恩,我們家貧無以為報,你陪他過夜來酬謝好了。」到了半夜,少婦來到顧某的寢室,顧某斷然拒絕了她,並且回到自己船中過夜。

顧某返家後,慰問他的人接踵而至,大家詢問他有甚麼福德,受到天神保護,竟然使家宅免於火難。顧某也說不出原因,大家一直追問,於是他想起前面那件事,人們屈指計算,跟起火的時間恰好吻合。

顧某救了夫妻倆人的命,功德極大,又拒絕了邪淫,守住名節,品節仁慈崇高,感天動地,因此上天也解救了他一家火災之難,並且眾人得見,彰顯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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