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
1、借用大法的名義,提高自己產品的知名度。有某個外地學員,在北京開了一家服裝連鎖店,那個人介紹自己的產品時,常常說她的服裝是提供給美國大法弟子遊行時所用的服裝,是傳統文化。
2、利用大法弟子的人脈,無償佔用大法弟子的人力資源,還說是給大法弟子提供修煉的環境。
來北京開店以後,那個人就想找大法弟子為她站店,也就是當店員,賣服裝,最好是名人來她的店裏才好,因這個人99年之前就喜歡結交名人。她結交的第一個名人,就是劉輝。99年之前因亂法被師父點名撤銷了海澱副站長。在她的蠱惑下,終於找到了肯為她站店的學員。
不止如此,那個人為了在北京推廣她的服裝,還發動大法弟子把各自過去的人脈關係,和社會上的知名人士請來開發布會。這邊發布會剛剛開始,就有國安的便衣來了。當天晚上,那些參加發布會的學員,都被國安上門詢問了個遍,甚至國安張嘴就問學員,那位開店的某某是怎麼回事?
其實,在國安找我們學員之前,國安已經先找過那個人了,但是,那個人沒有和任何一位學員說這個情況,自己一個人背上背包走了。弄得學員很被動。後來才聽說,國安一直是有專門的經費盯著那個人的,平時所有去她店裏的學員,國安都知道。
聽和那個人有過較深交往的學員說:某人長期無償的佔用大法弟子的人力資源,經常讓我們的學員到她的店裏幹這幹那,而且說謊話,一進去(指被抓)就出賣學員,一回來就掩蓋。
還有一次,為了推廣她的服裝,在北京新年期間,集中請了十幾位大法弟子,去走秀,給常人展示推廣她的服裝。走了好幾場。且不說這幾天的時間浪費了,就是大法弟子的安全她考慮了嗎?
在二零一四年紐約法會中有弟子問:「有學員利用大法項目聯繫上全球很多弟子,並開始做自己的生意。這樣是不是干擾大法弟子?」[1]
師父解答說:「是。利用大法資源在賺自己的錢的,你跟那個迫害沒有任何區別,將來你就知道了。這種干擾是破壞大法弟子資源。資源是有限的,它是用在正法救人上的。將來這件事情可不是簡單的。」[1]
3、直銷
那個人在外地和一位自稱也是大法弟子的人合夥為美國的一種甚麼皇家生態養生鍋做獨家代理直銷。那位自稱是學員的人,平時做的就是收藏日本名酒,平時就是結交各類人,品酒、喝酒,推銷那個養生鍋,還狂妄無知的對我們學員說:「《轉法輪》我都能解釋。」
那個人和這種人合作,在學員中推銷她的生態養生鍋,一套鍋四個。小號的一套一萬五千多,接近一萬六千。大號的一套要三萬多。她們自稱她們的鍋是全球最好最高端的鍋,別人的鍋都有毒,只有她們的鍋沒有毒。不光是說,她們還開有體驗館。讓那些大法弟子們去體驗。不光是體驗,還可以給她們推廣、代理、傳銷。她們會按照你推銷的數量給予報酬,一個鍋也有報酬。
我們看到的是:買她鍋的全是大法弟子,其中有得法二十多年的老學員。她們利用了大法弟子的善良和對同修的信任,甚至有生活上非常艱難的學員。當然,買她的生態養生鍋的學員自身也存在著問題,沒有把手裏的大法資源用到該用的地方,反而因自己的執著而被邪惡利用。那個人曾和別人炫耀過:「我都不相信,在我店裏打工的一位四川農村的某某,生活上非常困難,家裏也沒有錢,居然在離店之前,買了我的一套鍋。」我們聽了之後心都在滴血。
明慧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發表的《通告》中說:「不得在學員中賺錢。把心思放在從學員身上賺錢,是破壞大法弟子資源、破壞師父的安排,是禍亂行為。」
現在那個人把鍋的生意做到北京來了,因北京人多、有錢人多,大法弟子也多。有學員堅決反對那個人在北京推銷她的養生鍋,據說那個人還是將租到的房子進行了改造,也成了體驗館。其目地不言自明。
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已經溶入了修煉的因素,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都體現了平時的修煉因素在內。今天把這件事情講出來,也是提醒北京和其它地區的大法弟子,不給她們市場。這種人之所以有市場,不是我們自己把她們捧出來的嗎?她們的禍亂,我們自己沒有責任嗎?我們自己反過來看看自己,在做著一件甚麼事情呀?我們的行為,不是幫助同修,而是在害同修呀。
在此,也鄭重提醒當事人努力反省自己,懸崖勒馬。不要為了貪圖個人利益,自作聰明,害人害己。別讓千萬年的等待毀於一旦。
以上僅僅個人認識,不足之處請指正。合十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世界法輪大法日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