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被點名者,我相對來講還比較熟悉,前些年打交道也比較多一些。記得去年明慧網曾經刊登過提醒他的大陸消息,對於他所講的師父的哪篇經文是為他當年如何如何而寫的,當年他也曾經給我們講過此類內容,這個我作為當事人,這個消息我可以證實是屬實的,同修這個善意的提醒是站在法上、維護法的,也是出於對其本人的愛護和幫助。
正如明慧編輯部文章《出發點》中所講「把法放在心中指導自己的言行」,被點名者欠缺的就是這一點。
修煉是用大法要求自己的言行,而不是以潛意識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人心,把自己在同修中間的「名」、「威望」放在第一位,看的高於一切,那是「口善心魔,惑眾亂法」[1]。
可以說被點名者就是被學員慢慢捧殺的,雖然現在還未最後定局。我們現在不是簡簡單單如同邪黨批判誰一樣,那也是邪黨的黨文化明哲保身、「洗清」自己、開脫自己的做法。那不是修煉,等於我們自己沒有修。我們應該以法為師,先辨清對錯。然後,向內找、找我們自己:我們錯在何處?錯了不可怕,修煉就是從錯誤中走過來的,錯了就改。這是我寫此文的出發點。我當時的錯誤就是當年學人而不學法,沒有以法為師,而是以人為師了。沒有獨立走出自己證實法的路,沒有修出自己在法上的獨立見解。
我悟到的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內心深處有沒有把師父真的當作師父?這是敬師敬法最根本、最本質的問題。
師父講:「執著於名,乃有為邪法,如名於世間則必口善心魔,惑眾亂法。」「執著於色,則與惡者無別,口念經文賊眼相看,與道甚遠,此乃邪惡常人。」[1]
有些學員,包括一些特別「有名」的學員,內心深處不一定把師父當作師父。當自我膨脹的心起來的時候,就是極度危險的時候。沒有意識到「修在自己,功在師父」[2],而是認為自己如何如何的了不起,甚至是潛意識中認為超過師父了,就已經被舊勢力抓住把柄了,就已經陷進自心生魔、被魔所騙了。不敬師不敬法就是宇宙間最壞的人,舊勢力都要把這樣式的弄下去、一步一步毀掉、讓師父最後無法要他。
再回過頭看我們自己,試想一下,如果明慧編輯部不發這個通知,某個「有名」的學員要我們「配合」他如何如何?我們是不是如同以前一樣把他看的「很高」?非常積極的配合他呢?非是被點名者一個人的問題,也是我們自己的問題!修煉了十幾年,我們修了甚麼?在惑亂面前,我們充當了甚麼角色?如果參與、捲入惑亂大法、惑亂修煉人的行為中而不自知,那不是充當了負面角色嗎?那不就站到大法的對立面去了嗎?我們修了甚麼?在惑亂面前辨別不清?如果能夠從這個教訓中清醒過來,能夠更深刻的理解法,對於修煉的內涵有更進一步的體悟,那麼這件事對於我們而言,就是把壞事變成了好事。
不要怕刺痛、不要怕丟臉、不要繞開關鍵問題,關鍵時候的表現才是真正學法學到甚麼成度、理解法理解到多深的檢驗。大浪淘沙,經過火燄的,可能是金子,也可能是砂石。學法真修才會變成金子,否則遲早會被淘出去的。
僅為個人認識,不足之處請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者忌〉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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