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匯鎮派出所三、四個警察闖到在斑竹鄉的熟人家裏,將我綁架到潼南縣公安局,另兩名同修被綁架到其它地方。幾個小時後,我被關到潼南縣看守所。沒關幾天,潼南縣法院就對我非法判刑十年。宣判時沒有通知我家人,是秘密進行的。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我被劫持到重慶市永川女子監獄。在六監區,女獄警文紅梅命令包夾犯人強行扒光我的衣服,換成牢服,逼迫吃飯、解手要打報告。獄警命令兩個邪悟者對我進行洗腦「轉化」,我不理睬她們,不爭辯,也不與她們多說話,她們沒辦法。期間,六監區一獄警強迫我寫所謂思想彙報,我署名大法弟子,她不准我寫,不准我上廁所。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我被轉入了重慶市永川女子監獄三監區,被逼強迫勞動、強制洗腦。女獄警唐安智隨時隨地找我,滿口謊言誹謗大法,我就給她講大法好,告訴她真相。她就開始罵我,諷刺挖苦,撲上來想打我。後來三監區監獄長劉春燕和唐安智輪流對我進行轉化,我被關進所謂「學習室」,由兩個犯人看守,全天放《天安門自焚》的造假光碟,聲音開到最大。我不看,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三監區監獄長劉春燕用電棍電我全身,連續幾天,我被電倒在地上直滾,直到有次電棍沒電了她才停止。
包夾犯人按住我強迫我看誣蔑光碟,她們把我掀倒在地下,我趴在地上,她們仍然反覆放邪惡的光碟。早上七點多她們就把我摔到「學習室」的地上,放誹謗造謠的邪惡光碟,晚上犯人收工七點多,我才被拖回監舍。就這樣迫害我一個多月。
在監舍,除我之外住了十五個犯人,獄警指使監舍的犯人給我灌食,十幾個犯人就撲上來,按住我的腳、按我的手、按我的頭,用筷子和勺子撬我的牙齒,她們把我口腔撬爛、牙齒撬鬆,也沒灌進去。後來又把我拖到監獄裏的醫院強行灌食。後來她們白天叫我勞動,晚上那些犯人休息,我還要被強迫「學習」到十一點,有時是十二點,有時是凌晨一兩點。
二零零九年夏天,重慶市女子監獄從永川搬到九龍坡區走馬鎮。監獄裏的監區長三年一換,獄警也經常換監區。後來唐安智調到一監區。另一個姓樊的獄警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她強迫我寫誹謗大法的東西,我不承認也不寫。她把我叫到辦公室,把窗簾拉上、門窗全都關的嚴嚴實實的,手裏拿著電棍逼我寫誹謗大法的東西,我被逼的去撞牆,她才放棄對我的暴力逼迫。
二零一零年上半年,一監區成立迫害大法弟子的洗腦班,將各監區不放棄信仰的大法弟子都被集中迫害。為首的是唐安智,另外有三個獄警,還有二十多個監獄犯人作打手和包夾。半天輪番播放「天安門自焚」等謊言,強迫看誹謗大法的書,寫所謂思想彙報,強制洗腦,每頓吃飯前都要強迫唱邪黨歌曲。我不唱,唐安智就罰我晚上「學習」和延遲睡覺,越到後來越加長延遲時間。唐安智採用了一套邪惡的手段來迫害大法弟子:要大法弟子在規定時間內洗完一樓到五樓的廁所,洗廁所只給刷牙用的那種小牙刷,廁所洗了後不用拖布拖,要用小毛巾一點點的沾幹,超出規定時間就要剝奪睡眠時間,還要把廁所三個大桶裝滿水由洗漱間提到廁所。一位姓陳的五十多歲的大法弟子絕食抵制,獄警和犯人對她強行灌食,有時把她拖到醫院裏插管。獄警在她的食物裏加了不明藥物,後來這個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神志不清。
唐安智指使手下的犯人對大法弟子行惡,犯人為爭名爭利,達不到陰謀就打罵大法弟子,有的同修眼睛被打青,犯人還誣陷說是自己撞的。
我經常完不成勞動量,長期被剝奪睡眠時間,身體與精神都備受折磨,頭髮都掉了。二零一一年五月,我被轉入四監區。四監區是老弱病殘專區,早上六點四十五就要出工,給監獄摘紙盒、縫皮鞋、按鍵盤、做玩具娃娃,到下午六點多才收工。如果有人來檢查,監獄就叫在押人員說假話,說我們是八小時工作制,是「5+1+1」(五天勞動,一天洗腦,一天休息),其實是六天勞動,一天休息。
重慶市女子監獄不僅摧殘人的身體,更摧殘著人的道德、良知和做人的底線。